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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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安装七灯及利未人的奉献礼

 

 

1-4  燃亮七灯

 

会幕的奉献礼表示祭司事奉的开始,及圣所器具的启用。圣所中有祭坛、香坛、灯台和盛陈设饼的桌子(参出37章),祭坛和香坛的启用已於1章说明,本段论及灯台和桌子的启用。

造灯台有清楚的法则(出25:31-40注);

点灯也有指定的规则(参利24:1-4注)。

 

本段强调发光的方向,是向著灯台前面 (2), 可以照著精金桌子上的陈设饼(利24:1-9); 陈设饼共有十二个,象徵以色列十二支派。灯要永远照亮陈设饼,代表神的子民永远活在神的脸光之中,圣所中祭坛的火和灯台的火要永远点著,这分别是祭司 (利6:12)和大祭司(利24:2-3) 的责任,象徵神的子民时刻过著奉献的人生及活在光明中(约一1:7)。

 

 

5-26  利未人的洁净与奉献

 

7章记载供物和祭物的奉献,但神更重视人生命的奉献。

本段描述奉献利未人的礼仪,使他们得以代替以色列的头生子献给神,在会幕中协助祭司的工作。这是旧约圣经中唯一奉献人为祭物的例子,是新约奉献真理的预表。利未人须先行洁净之礼 (5-7) , 献上燔祭和赎罪祭(8-12),才可以当作祭物献给神(13-15)代替以色列的头生子协助祭司工作 (16-22) 。 他们把人生的壮年献给神,退休後仍在会幕中作看守的工作 (23-26) 。 拣选利未人代替以色列的头生子,已於上文第3章详述 。 此处奉献仪式正式宣布他们事奉的开始。祭司被膏抹成圣,才开始在会幕中事奉神 (利8), 利未人的事奉可说是较为次一级,只需行洁净的礼仪便可。肉身得洁净的方法是行洒水礼 (7「除罪水」,见19:9), 剃去身上的毛发及清洗衣服和身体;罪咎的洁净,则要献上燔祭和赎罪祭。利未人和一般以色列人一样,献祭时须按手在祭牲的头上(12),让祭牲代替献祭者,承担罪的惩罚。

 

奉献利未人为摇祭,也行按手礼 (10-11), 因为他们代替了以色列人的头生子。按手礼由十二支派的首领联同摩西、亚伦及他的儿子,代表所有以色列人来进行。所谓「当作摇祭」是比喻的语法;摇祭是平安祭中留给祭司享用的 (利7:30-31) , 祭牲的胸部在神面前前後摇一摇後,便成为摇祭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利未人就像摇祭一样也要永远归给祭司 (14, 19)。 利未人预表新约教会的执事及信徒领袖,协助传道人的工作。

 

19节补充了第3章论及利未人的工作, 他们除了搬运和看守会幕之外,还协助祭司献祭赎罪的工作。他们住在会幕周围,防止以色列民误闯会幕,误触圣物致死。

 

利未人的工作是粗重的,搬运会幕和宰杀祭牲都需要很大的体力,所以工作年龄须限於壮年──三十至五十岁,廿五至三十岁则为学徒时期 (参4:3注) 。 他们退休後不用作工,但仍在会幕中负起顾问或监督的责任(26「和他们的弟兄一同伺候谨守」,可作「帮助他们的弟兄谨守责任」);利未人的献身事奉是终身尽忠职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