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6~26 利 未 人: 这 些 经 文 描 述 了 利 未 人 洁 净 和 奉 献 归 神 的 过 程, 他 们 本 是 奉 派 协 助 祭 司 进 行 敬 拜 事 奉 的 (19 节)。
8:11
将 他 们……当 作 摇 祭: “ 摇 祭 ” 本 是 民 众 所 献 的 平 安 祭 中 祭 司 的 当 得 之 份 (利 7:28~34)。 人 要 把 摇 祭 向 着 圣 所 摇 一 摇, 以 此 表 明 奉 献 给 神; 又 要 朝 着 自 己 或 祭 司 摇 一 摇, 表 明 神 将 供 物 赐 给 此 人 支 配 使 用。 这 里 则 把 利 未 人 当 作 奉 给 神 的 摇 祭。 这 当 然 不 是 说 把 利 未 人 摇 一 摇, 只 是 象 征 性 地 表 明 他 们 已 经 被 奉 献 给 神。
8:14
将 利 未 人 分 别 出 来:利 未 人 树 立 的 敬 虔 榜 样 表 明 分 别 为 圣 应 当 成 为 整 个 以 色 列 民 族 的 特 征。
8:17
一 切 头 生 的……都 是 我 的:以 色 列 人 中 一 切 头 生 的 都 属 神 所 有 (出 13:11~16); 然 而, 神 允 许 利 未 人 代 替 以 色 列 人 中 一 切 头 生 的 献 给 他 (3:9, 11~13, 40~41, 45~51;8: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