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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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六5) 。
這句話說了又說(申十12, 十一1,13,22) ;主耶穌也承認了它(太廿二37) 。
為了使神的話不斷流行在百姓中,因此不單在公眾的聚會中要講論,就是在各人的家中也要慇懃講論(六7) 。同時因為當時的書籍很少,而且是四散在各方的,所以百姓需要把一些重要的律法寫在他們的門框上,和繫在他們的臂上和額頭上,並要常常談論。這樣作的目的是要使神的話永遠銘刻在他們的心裏,成為心性中的一都分。
3節: 在乾旱的曠野飄流四十年,這個民族光明在望,流奶與蜜之地聽起來就好像樂園一般。這使他們想到五穀豐收、活水長流、時雨滋潤、綠野芳草、牛羊遍地的美景。本來早在四十年以前,以色列人就可以進入那美地的了,可惜他們失去了那大好的機會(原因參民13:1-14:45),現在摩西再度激勵百姓邁向美地,力促他們勿蹈覆轍,又清楚地闡述進入美地的條件。
4節: 一神論--相信只有一位神--是以色列宗教的顯著特徵。古時有許多宗教相信多神,但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乃是全地獨一的真神。這一認知對以色列民族異常重要,因為他們即將進入一塊土地,那裡充滿敬拜多神的人民。許多人都選擇信靠眾多的神,古今皆然。但是時候要到,那時人將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祂要作全地的王(參亞14:9)。
4-9節: 這一段經文是申命記的主題。它幫助我們將神的道用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愛神,不住思想到祂的命令,將祂的誡命教導兒女,每天照著祂的話生活。神非常強調父母將聖經教導給兒女的重要性。作父母的,不能把責任推卸到教會與教會學校身上。聖經給我們提供了許多可實踐的教導,僅靠每週一次查考聖經是不夠的。敬畏神的家庭,和諧的環境中,最宜教導永恆的真理。
5節: 主耶穌說,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也是最大的誡命(參太22:37-39)。這個命令連同要愛人如己(參利19:18),是舊約一切律法的中心。 7節: 以色列人將宗教奉為生活的重心,可謂成功,因為他們的宗教教育,是以生活為中心,而不單是頭腦知識。他們使用日常生活為背景,來教導關於神的事。在這經文中,已簡明清楚地說出教導兒女愛神的秘訣。如果你想兒女跟從神,就必須讓神成為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殷勤地教導兒女,在生活的大事小事中都要經歷神,而不單單在與教會有關的事上。
10-13節: 摩西警告百姓,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定居,富足起來以後,不可忘記神。富足比貧窮更能使人看不清屬靈的異象,因為它會使人自負,並且會妄想多得財富。在現代的教會裡,也會有這種事發生。人數增長,事工蓬勃,多有建樹,諸事順利,人就易於自滿自足,很少覺得需要神。這些事使人只顧表彰自己,卻沒想到感謝神和事奉祂。
24節: "使我們常得好處"也可以譯為"使我們常常興旺"。這句話是否指我們順服神的時候,就可以一帆風順,毫無苦難呢?這一節經文所應許的,乃是懷著全然愛神的心,必然會與祂有美好的關係,也因認識祂,至終必得好處。不過這並非是遠離貧窮、仇敵、或苦難的保證。我們順服神的命令,盡心盡性地愛祂,與祂有美好的關係,這已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