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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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1在27-28章中我们读到了“梅瑟演说”的结论。(它的内容是在5-11章中记录的)。读者要注意27:4-36中重复圣约的仪式,发生在若苏厄时代的舍根(苏8:32)。全体民众发誓遵守天主的十诫,在这段经文中是用诅咒的形式表达出来的。

    实质上,这篇梅瑟的演讲是在犹大王国的末期写成的。那时,历史已提供了足够的不幸事件来证明,因为子民没有遵守天主的诫命,他们既没有得到很多祝福,这些好运气也没有持续多久。不仅如此,这章描写的最残酷的情景确实发生过。

    如果你听从雅威的话,你的天主雅威将高举你,超过所有的民族:(25:1)。圣经的作者确信,如果子民准确地遵守这些法律,他们就能找到幸福。但结论是灰暗的,以色列民众不会听从法律,他们会反抗天主直至迷失。作者写这些经文的时代,正是先知耶肋米亚悲观地预言的时代,他说第一次盟约与它物质丰盈的许诺,已失去效用。耶肋米亚认为,让人停止犯罪就像要人改变他们的肤色一样不可能。

    因此,虽然实际的法律非常好,以色列人却不能遵守这法律。要等到天主给他们一颗新心和新的精神之后,他们才能如实地遵守天主的法律(见耶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