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你 们 要 听 从 遵 行, 好 叫 你 们 存 活: 以 色 列 人 能 否 得 着 生 命, 赐 福 和 进 入 迦 南 美 地 取 决 于 他 们 与 神 的 关 系 (1, 6, 15~ 26, 40 节)。 对 于 每 一 代 神 子 民 而 言, 神 的 应 许 都 与 他 们 专 心 依 靠 神 (4 节)、 敬 畏 神 (10 节)、 教 导 儿 女 遵 行 神 的 道 (9~ 10 节) 以 及 凭 着 信 心 和 爱 心 全 心 全 意 (29 节) 寻 求 神 密 不 可 分 (5:29;6:5;参 约 14:21 注; 罗 1:5 注;加 5:6 注;比 较 哈 2:4;摩 5:4)。
4:2
你 们 不 可 加 添, 也 不 可 删 减: 跟 随 神 的 人 应 当 坚 决 弃 绝 一 切 违 背、 变 更 或 改 变 圣 经 原 意 的 东 西。 圣 经 是 神 的 话 语, 是 我 们 认 识 真 理 的 最 高 权 威 和 终 极 指 导 (12:32;箴 30:6;加 3:15; 启 22:18~ 19; 参 “ 圣 经 的 默 示 和 权 威 ” 一 文)。
4:6
你 们 要 谨 守 遵 行:参 太 5:17 注, 有 关 旧 约 律 法 与 基 督 徒 的 关 系 的 注 释。
4:6 万 民: 以 色 列 人 应 当 忠 心 持 守 神 的 律 法 的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就 是 借 此 向 万 民 彰 显 遵 行 神 义 路 的 智 慧 和 益 处, 以 便 吸 引 万 民 归 向 真 神 (5~ 8 节)。 如 同 以 色 列 人 一 样, 新 约 信 徒 也 是 神 的 选 民, 是 有 君 尊 的 祭 司、 圣 洁 的 国 度 和 属 神 的 子 民, 神 呼 召 他 们 的 目 的 就 是 要 在 遍 地 颂 赞 他, 宣 告 他 的 至 高 主 权 (彼 前 2:9;启 1:6;5:10)。
4:9
免 得 忘 记……总 要 传 给 你 的 子 子 孙 孙:我 们 必 须 切 记 神 过 去 在 我 们 生 命 中 的 作 为, 谨 守 神 的 话 语, 否 则 神 的 爱 就 会 在 我 们 心 里 渐 渐 消 退, 我 们 的 灵 命 也 会 渐 渐 枯 竭。 如 果 我 们 忽 略 这 一 点, 我 们 的 子 孙 后 代 都 会 在 灵 里 遭 受 惨 痛 的 亏 损。 我 们 殷 勤 恒 切 地 持 定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是 把 属 灵 产 业 传 递 给 子 孙 后 代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件。
4:9 传 给 你 的 子 子 孙 孙:参 6:7 注。
4:10
学 习 敬 畏 我:参 “ 敬 畏 神 ” 一 文。
4:16
偶 像,仿 佛 什 么……像:参 出 20:4 注。
4:24
烈 火:此 语 生 动 地 显 明 了 神 忌 邪 的 本 性 以 及 他 向 一 切 偏 离 他 话 语 和 义 路 而 崇 拜 偶 像 之 人 所 倾 倒 的 极 大 忿 怒 和 审 判 (23 节; 来 12:25, 29;比 较 结 1:13~ 14, 27~ 28;但 7:9~ 10;启 1:14~ 15;19:11~ 12)。
4:24 忌 邪 的 神: 神 是 一 位 “ 忌 邪 的 神 ”, 他 无 法 容 忍 自 己 子 民 的 不 忠 (即 敬 拜 别 的 假 神; 23 节)。 忌 邪 是 一 种 圣 洁 而 公 义 的 属 性。 在 婚 姻 关 系 中 也 是 一 样, 人 也 应 当 有 这 种 圣 洁 的 忌 邪 之 心, 使 婚 姻 的 情 和 爱 都 单 单 局 限 于 配 偶 之 间。 配 偶 彼 此 必 须 向 对 方 献 出 绝 对 的 爱 和 忠 诚, 完 全 真 实 地 忠 于 神 所 设 立 的 婚 姻 关 系。
4:26
呼 天 唤 地……作 见 证:摩 西 预 言 了 以 色 列 人 如 果 悖 逆 和 不 信 将 会 在 历 史 中 必 有 的 6 种 经 历 (25~ 31 节):
1. 分 散 在 万 民 中 (26~ 27 节)。
2. 飘 流 万 国 历 尽 苦 难 (27~ 28 节)。
3. 尽 心 尽 性 寻 求 神 的 人 将 与 神 和 好 (29~ 31 节)。
4. 遭 遇 患 难 痛 苦 (30 节)。
5. “ 日 后 ” 归 向 神 (30 节)。
6. 恢 复 列 祖 之 约 (31 节;参 申 29~ 30 章;太 23:39 注;罗 11:1 注)。
4:29
尽 心 尽 性:人 必 须 全 心 全 意 地 寻 求 神, 才 能 寻 见 他, 完 全 认 识 他 (比 较 6:5;10:12;11:13;13:3;26:16;30:6,10;参 腓 3:8~ 11 注)。认 识 神 并 经 历 神 国 的 能 力、 赐 福 和 公 义, 并 非 易 事。 只 有 恒 切 寻 求 神 (来 11:6) 和 渴 慕 神 的 亲 密 同 在、 圣 灵 充 满 及 永 生 的 人 才 能 得 到 这 一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