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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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十九1-21

一、 立逃城的定:1-13節。

1预备道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筑好通往几座逃城的道路。如果通往逃城的道路失修而不能使用,逃城就名存亡。有多投奔逃城的人,真的是为着逃命,道路的保完善与否,可能系到人的生死存亡。古的道路要不地保养维修,因路上常常污泥泞,沙堆,甚至有很深的坑洞且容易被水冲毁。不但要种公平的制度,并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使通往逃城的路通,确是非常重要的。

2、在摩西的代,血仇是普遍又快速的事,所以神吩咐以色列人立几座逃城。凡是声称误杀别人的人,都可以逃往其中的一座,以等候公平的审讯。如果他被为没谋杀的意,就可以住在城中享安全,不被人复。

3、意走投路的人有路可走。

二、 折:不可挪移地界14節。

1当时私人土地的范是由一或一堆石界定的。意诈邻舍的人,动这些界石(伯二十四28;何五10)。

2、神知道人藏的罪!

三、 法庭作见证的律例:15-21節。

1、本段讨论的,是凶恶见证人(直暴的见证人”,即此人的见证会导暴)的案件。若有见证人宣被告作,就要把方召到耶和面前,对当时的祭司和判官作出答见证人作的如果是假见证,就要承受他想要被告受的刑。如此假见证便受阻,行就会从以色列中“烧尽”(除掉)了。

2、以眼眼的公益伸:不复!它不是鼓_____仇,而是限制复仇,

317 節“站在耶和面前”:指在耶和的律法那里,判者和见证人都要有敬畏的心,耶和华来工作。

4、提醒:在定人罪的候,要特小心─不要冤枉了人,也不要使人冤枉被害。

5、林后十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