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 要谨守遵行神的话 4章至26章

第二段 要谨守遵行神的话 4章至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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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謹守」「律例」「遵行」「敬畏」「愛」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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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謹守遵行的態度(4)

A.感到重要(4:1-8)

a.得存活

(1)現今遵行的重要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4:1

 

(2)過去得活的印證

 

「耶和華因巴力毘(音皮)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4:3-4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他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面前對著日頭懸掛,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說:「凡屬你們的人,有與巴力毗珥連合的,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民25:1-5

 

?過往一部份以色列人曾與摩押女子行淫,被引誘敬拜巴力毘珥偶像,不遵行神的話,結果被除滅,但部份選民沒有跟從,遵守律例,至今仍活著,更印證遵行神話得存活的應許。

 

b.得超越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4:6

 

B.殷懃保守(4:9-40)

 

「你只要謹慎,慇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4:9

 

?如何能守神話呢?秘訣要慇懃保守心靈,不要忘記:

a. 勿忘記在何烈山上的約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4:10

 

?「何烈山」即「西乃山」,律法的精要在於西乃之約,此約是源頭,選民不能忘記,要謹守,子子孫孫也要傳遞。

 

b.勿忘記在何烈山上所見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什麼男像女像。」4:15-16

  ?他們在何烈山上沒看見甚麼形像,見不到神的真貌,目的是怕他們用自己眼光,聯想雕刻偶像,敗壞自己。

?他們應引此為提醒,當初神沒有顯示自己的形像,人也沒需要在日後為神造甚麼像及樣式。

 

c.勿忘記真神曾經的管教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但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但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4:21-23

 

d.勿忘記悖逆後仍可回轉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但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裡,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4:26-27

「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耶和華你神原是有憐憫的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4:29-31

  ?摩西預知他們會失敗,但寫下要他們記得仍可回轉,只要再尋求神,神必不忘記所立的約。

 

e.勿忘記除神外再無別神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4:39

  (1) 選民的超越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4:32-33

 

(2) 真神的超然

  「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4:34-35

 

(3) 揀選的大愛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4:37

 

C.即時執行(4:41-4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進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民35:9-11

「在約但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民35:14

「那時,摩西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申4:41-42

  ?「那時」→他們已得了約但河東之地,在未入迦南前,可作甚麼?就是即時遵行在民35神的吩咐,在約但河東,設立逃城。

?西乃的約重點是以神為獨一的神,愛祂,並愛人,前面己題及不可有偶像,而愛人的高峰(在舊約),乃是饒恕無心殺人的人,所以逃城的設立,彰顯律法愛人的精意。

 

 2.謹慎遵行的重點(5-11)

 

  A.內容的重點:西乃之約(5:1-22)

a.立約的對象→現今的子民

  「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5:2-3

  ?不是為過去列祖的,乃是與今日仍存活將入迦南百姓而立的

 

b.立約的內容→西乃十誡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5-40

 

(1)愛神的誡命

(A)敬愛獨一的主宰

(a)獨一的主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5:7

 

(b)單事奉祂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5:8-11

 

(C)尊神為聖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5:11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利19:12

  ?地上國家的國旗尚且不可亂用或藐視,何況神偉大的名,更應尊重,不可亂用祂的名起誓或褻瀆祂。

 

(B)順從真神的吩咐

?前面的誡命是不可,後2條是「神所吩咐」要行的,愛神的人,自然行神所吩咐

 

(a)要分別出來歸神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5:12-15

  ?安息日的意義是在第七日分別出來,成為聖日,不屬自已,在這日不作工,單記念神的創造,神的拯救,享受神的安舒,與人一同分享。

 

(b)敬重神所用的人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5:16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

 

?神給地上權柄管教兒女,作為兒女,要孝敬他們,像尊重神一樣,這樣神必賜福

 

(2)愛人的誡命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8-10

 

(A)不加害別人

(a)不可殺人

  「不可殺人。」5:17

 

(b)不可姦淫

  「不可姦淫。」5:18

 

(c)不陷害人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5:20

 

(B)不虧欠別人

  (a)不可偷盜

  「不可偷盜。」5:19

 

(b)不可貪婪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5:21

  ?只要愛人如己,就能不加害別人,不虧欠別人,也完全了律法

?十誡已包含愛神愛人的精要,人掌握,活用背後的總剛,就已足夠,不要別的話了。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5:22

 

B.內心的重點:敬神愛神(5:23-11:32)

a.敬神愛神的呼籲(5:23-6:9)

(1)關乎敬神

(A)過往的欣賞

  「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5:23-27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5:29

  ?過往在何烈山上,他們稍為看見神的可畏,懼怕祂,不敢真接見祂,這是神所欣賞的,惟願他們日後也存這樣的心敬畏祂,遵守祂的誡命。

 

(B)現今的吩咐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6:1-2

 

(2)關乎愛神

 

(A)愛的要求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6:4-6

  ?強調獨一的主

?強調盡心盡性盡力

 

(B)愛的行動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6:6-9

 

(a)記在心中

(b)教導兒女

b.敬畏真神的表現(6:10-10:22)

?如何在入至迦南地後,學習敬神愛神呢?應有甚麼表現?

  「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裡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6:10

 

(1)勿從別神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6:13-14

 

(2)不試探神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6:16-17

  「所以與摩西爭鬧,說:「給我們水喝吧!」摩西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與我爭鬧?為什麼試探耶和華呢?」」出 17:2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就是試探的意思),又叫米利巴(就是爭鬧的意思);因以色列人爭鬧,又因他們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出 17:7

 

(3)教育子孫(也敬畏神)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6:20-21

「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6:23-24

 

(4)趕出惡民(7-10)

?結構:

 

?多「趕出」「滅絕」「毀滅」等類似字眼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7:1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7:17

  「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9:3-4

 

(A)滅絕的命令(7:1-16)

(a)其命令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7:1-2

  ?要將住在迦南地的七國滅絕淨盡

 

(b)其困難

((1))道理上似乎不通

?為何要滅絕呢?和平共處不是幾好的嗎?

 

((2))感情上似乎難行

?要「滅絕淨盡」,即要殺他們,有男有女的,怎能不「憐恤」呢?

 

((3))實際上更沒可能

?他們「都比你強大」,要滅絕他們,談何容易呢?

 

((4))物質上實在吸引

?迦南地中,有很多人、很多物實在吸引,若滅絕淨盡會否可惜呢?

 

(c)其原因

((1))神絕對主權

?這是神的命令,萬物是從神來的,祂有主權掌管生命

 

((2))該得的報應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創15:16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申20:18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申9:5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申20:10-14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申20:17

  ?住在迦南地的民族,其實從創世記開始已得罪神,拜偶像,行神所憎惡之事,但神仍給他們時間,寬容他們,但直到申命記時代,他們已積畜神很大的忿怒,整群已是惡的,所以該受報應。

?若留意申20,神非殘忍,對待其它民族,先求和陸,即使攻擊,也不殺婦孺,但因這七個國民實在太惡,所以才受神的嚴厲管教。

 

((3))分別的身份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7:6-7

  ?以色列民是神所揀選的子民,是聖潔的民「聖潔」即分別出來,神要建立一個民族,是要和偶像、罪惡、分別的,選民因有這身份,所以不能與不潔的民混雜。

 

((4))真神的好意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7:4

  「耶和華你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申7:16

  ?神知道選民的本性,強如所羅門,也因外邦女子,被迷惑而拜偶像,若選民真與惡民同住,必受他們影響,敬拜偶像,行惡得罪神,惡民必成為選民的網羅。

 

((5))日後的印証

  「及至以色列強盛了,就使迦南人做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士1:28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士2:11-14

 

(d)其內容

((1))徹底淨盡

 「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書6:17

  「以色列人在田間和曠野殺盡所追趕一切艾城的居民。艾城人倒在刀下,直到滅盡;以色列眾人就回到艾城,用刀殺了城中的人。當日殺斃的人,連男帶女共有一萬二千,就是艾城所有的人。」書8:24-25

  「這樣,約書亞擊殺全地的人,就是山地、南地、高原、山坡的人,和那些地的諸王,沒有留下一個。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所吩咐的。」書10:40

 

((2))沒何關係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申7:2-3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6:14-17

  ?不立約,不結親,表明選民與惡民不能建立任何關係,新約更表明不相配,不能相交,是沒有相干的!

?新舊約也強調信與不信,與拜偶像的不能同負一軛的!

 

((3))憎厭不潔

  「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申7:5

  「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申7:25-26

  ?對不潔,神看為可憎之物,要厭惡、憎嫌、要打碎,焚燒!

 

(e)其結果

?選民若行滅絕惡民的吩咐,會有以下結果

((1))得神施愛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7:12

 

((2))得神賜福

  「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7:13-14

 

((3))得免災禍

  「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他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7:15

 

(B)趕出的動力(7:17-26)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申7:17

  ?不要說「滅絕」,要「趕出」比他們強大而多的人,也十分難!但神要他們「不懼怕」只要

 

(a)牢記過往神的作為

  「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7:18-19

  ?選民只要回憶神過往在埃及地所行的大能作為(新一代的選民有一些也曾看見),就可以放心,強如埃及,神也能顯出祂的奇事、大能,何況住在迦南地的王呢!

 

(b)相信現今神的應許

((1))真神仍會工作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並且耶和華你神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7:19-20

 

((2))真神仍會同在

  「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7:21

 

((3))真神仍有體恤

  「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7:22

 

((4))仇敵終被交出

  「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的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7:23

 

(C)趕出後備註(8-10)

  「你若忘記耶和華你的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你們必定滅亡;這是我今日警戒你們的。耶和華在你們面前怎樣使列國的民滅亡,你們也必照樣滅亡,因為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申8:19-20

  「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9:4

 

?當神消滅外邦,子民趕出百姓後,他們要記得知道以下事情

 

(a)勿忘記耶和華你的神(8)

((1)) 勿忘神若煉

  「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8:2-3

  試驗他們的內心肯守神誡命與否

?在曠野,有四十年不同的經歷,目的是要驗清他們對神誡命的態度,是頭腦的知識,一時的認真,還是真正肯持久受神的誡命,藉種種試驗,給他們更認識自己的本相,原來是悖逆,應更加努力靠神改過,沒甚麼可誇。

 

*苦煉他們認識人活著乃靠神的話

?他們能否活著,不單是因有沒有嗎哪,更因有沒有行的活,能行時候,神使人活,不行,神卻會滅絕。

 

((2))勿忘神恩典

  「你在那地不缺食物,一無所缺。那地的石頭是鐵,山內可以挖銅。你吃得飽足,就要稱頌耶和華你的神,因他將那美地賜給你了。」8:9-10

 

((3))勿忘神自已

  「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他的誡命、典章、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8:11

  ?人為何易忘記神呢?忘記後有甚麼結果?

 

*心高氣傲

  「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8:12-14

 

*高舉己力

  「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為要堅定他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8:17-18

 

*隨從別神

  「你若忘記耶和華你的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你們必定滅亡;這是我今日警戒你們的。」8:19

 

*遭神管教

  「耶和華在你們面前怎樣使列國的民滅亡,你們也必照樣滅亡,因為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8:20

 

  (b)當知道自己悖逆本質(9-10)

 

((1))得地真正的原因

((A))非選民的德行

  「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9:4

 

((B))乃真神的公義

 

((C))及真神的信實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9:5

  ?選民得了地後,沒甚麼可誇,因得地的原因不是他們有甚麼好的表現,乃因神對迦南人施行公義,他們的惡已甚大,神藉選民刑罰他們,當然神也因記得與列祖立的約(他們能得地),而使選民可以入應許地。

 

((2))過往悖逆的特質

((A))快快悖逆

  「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神,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9:16

 

((a))事件

  「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9:8

  「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

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9:12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1-4

  ?重提他們在西乃山下鑄金牛犢事件,顯出選民的悖逆何等快!(之前已講明不可雕刻偶像,但估不到選民四十多日後,如此快就偏離了)

 

((b))原因

*沒有耐性

  「百姓見摩西遲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裡,對他說:「起來!為我們做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出32:1

 

沒有信心

*本性悖逆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9:6

 

*首領放縱

  「摩西見百姓放肆(亞倫縱容他們,使他們在仇敵中間被譏刺)。」出32:25

 

((c))轉機

*神僕忌邪恨惡的怒氣

  「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神,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9:16-17

 

*神僕逼切認真的懸求

  「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9:18

「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9:20

 

*神僕徹底除罪的行動

  「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致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9:21

  ?因一人認真敬畏懇求的行動,令民族不至消滅,所以不要輕看自己一人不能作其麼,一人敬畏神的心,一人懇切的祈求,神也看重

 

((B))常常悖逆

  「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9:22-24

  ?加插以下四件事件,顯出他們的悖逆,不單是快快,也是常常

 

((a))「他備拉」事件→發怨言

  「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百姓向摩西哀求,摩西祈求耶和華,火就熄了。那地方便叫做他備拉,因為耶和華的火燒在他們中間。」民11:1-3

 

((b))「瑪撒」事件→試探神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就是試探的意思),又叫米利巴(就是爭鬧的意思);因以色列人爭鬧,又因他們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出17:7

 

((c))「基博羅哈他」事件→起貪慾

  「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那地方便叫做基博羅哈他瓦(就是貪慾之人的墳墓),因為他們在那裡葬埋那起貪慾之心的人。」民11:33-34

 

((d))「加低斯巴尼亞」事件→不信神

 

((3))神的信實與憐恤

  ?雖然以色列民如此悖逆,但神仍是信實,仍有恩典的,不受人、時間影響,令選民

 

((A))仍有約存留

  「那時,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上山到我這裡來,又要做一木櫃。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10:1-2

  「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做的櫃中,現今還在那裡,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10:5

  ?選民毀約,拜偶像,摩西捽碎立約的法版,但神仍信實的,法版重新建立,至今仍在,人的沒信用,不影響神的信實

 

((B))仍可事奉祂  

「(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亞干﹝或作:亞干井﹞起行,到了摩西拉。亞倫死在那裡,就葬在那裡。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10:6

「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抬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直到今日。」10:8 

?選民敬拜事奉別神,但神仍給他們恩典,真到申命記,利未人、祭司仍可事奉祂

 

((C))仍不被滅絕

  「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不忍將你滅絕。」10:10

 

((D))仍可得應許

  「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10:11

 

((4))現今應有的回應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10:12

  ?過往他們如此悖逆,但神仍有憐憫、恩典,所以現在理應怎樣,應當要敬畏神,守祂的話。

 

((A))敬畏祂的原因

((a))是有益的

 

「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10:13

 

((b))是合情的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10:14-16

 

((c))是合理的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10:17

 

((B))敬畏祂的舉動

((a))謹守祂的道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10:12-13

 

((b))單一事奉祂

 

((c))除去剛硬心

  「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10:16

 

((d))效法祂心懷

  「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10:18-19

 

 

c.愛耶和華的表露(11)

  (1)愛神與謹守的關係

  「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11:1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他。」11:13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11:22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15:10

  ?無論新約與舊約,常將愛神與守神的話放在一齊,的確,愛神的人,他必會守神的話,是甘心樂意的,而真心守神的話之人也反映他是愛神的

 

 

(2)謹守神吩咐的動力

  (A)屬靈的經歷

  「你們今日當知道,我本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為他們不知道,也沒有看見耶和華你們神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11:2

  ?他們在過往是看見神的作為,可畏的,若重新留意,思想,使他們會有動力去守神的吩咐

 

(a)神怎樣待埃及→大能的膀臂

  「他在埃及中向埃及王法老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蹟奇事;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埃及的軍兵、車馬,他們追趕你們的時候,耶和華怎樣使紅海的水淹沒他們,將他們滅絕,直到今日。」11:3-4

  ?現在的敵人不如埃及那樣可怕,應有能力守神吩咐,勇敢行上神的路

 

(b)神怎樣待選民→奇妙的帶領

  「並他在曠野怎樣待你們,以致你們來到這地方。」11:5

  ?在曠野中,有嗎哪,有雲柱,火柱,是奇妙的作為

  ?神的帶領沒有錯的,最終已帶領來到這地方,選民應信神的吩咐,神的引領是沒有錯的,是正確的,是好的,應有信心守

 

(c)神怎樣待叛党→威嚴的管教

  「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流便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地怎樣在以色列人中間開口,吞了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帳棚與跟他們的一切活物。」11:6

  「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和流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並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就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民16:1-3

  「摩西剛說完了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下去。這樣,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地墜落陰間;地口在他們上頭照舊合閉,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 16:31-33

  ?過往大坍、亞比蘭人悖逆神所揀選的領袖,結果遭神嚴厲的管教,選民不應再重蹈覆徹

 

(B)真神的應許

?人若守神吩咐,有以下應許

 

(a)得地土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11:8

 

(b)得長久

  「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11:9

 

(c)得看顧

  「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11:12

 

(d)得豐盛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他,

他(原文作我)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11:13-15

 

(e)勝仇敵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11:22-23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11:25

 

(C)時刻的謹記

 

(a)存在心中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11:18

 

(b)時刻提醒

 

(c)教導子孫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11:19-20

 

(D)福禍的陳明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11:26

  「及至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11:29

 

(a)蒙福的陳明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11:27

 

(b)咒詛的警告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

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11:28

 

3.謹守遵行的細則(12-26)

 

「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12:1

?前面題及敬神愛神之重點,後面則講及他們入到神所賜的地方,要謹守遵行的細則

?結構:

 

A.   宗教細則(12:1-16:7)

 

  ?啟發問題:入至迦南後,已不需要再過住帳棚的生活了,應在何處敬拜神?

迦南地很多異教風俗,選民進入後,要注意甚麼?

?特別之處:12-14 很多「不」「不可」字眼;15-16很多「要」字眼

?重點:不效法迦南人方式的敬拜神,而要以神的吩咐事奉祂

  a.不效法外邦敬拜的模式(12)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12:4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12:31

 

(1)敬拜的對象要專一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12:2-3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後第一件事要清除、拆毀、打碎、焚燒、砍下,迦南地所有偶像及祭壇,不留一個,因神才是他們專一敬拜的對像,除神以外,不可再有別的

 

(2)敬拜的地點勿任意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但你們過了約但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12:8-11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12:5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12:13

  「耶羅波安心裡說:「恐怕這國仍歸大衛家;這民若上耶路撒冷去,在耶和華的殿裡獻祭,他們的心必歸向他們的主猶大王羅波安,就把我殺了,仍歸猶大王羅波安。」耶羅波安王就籌劃定妥,鑄造了兩個金牛犢,對眾民說:「以色列人哪,你們上耶路撒冷去實在是難;這就是領你們出埃及地的神。」他就把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這事叫百姓陷在罪裡,因為他們往但去拜那牛犢。耶羅波安在邱壇那裡建殿,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王上12:26-31

  ?在未入迦南前,他們是飄流曠野,在飄流之處敬拜神,但入到迦南後,卻不可,要在神指定地方敬拜神

?為甚麼呢? 因為若不統一一個地方,人會按當地環境,風俗,隨自己意思,方式建壇,時間日久,沒人監管,會慢慢按己意,製造偶像,偏離神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就是一個例子,他不想百姓到耶路撒冷敬拜神,就在但及伯特利建邱壇、牛犢,以致使北面以色列家陷在罪中

 

(3)敬拜的祭物要尊重

(A)尊重生命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12:15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作生命)與肉同吃。」12:23

  ?甘心祭的祭物或肉是可以吃的,但不可以吃血,因血代表生命,神立此規條原因是要人尊重生命,不亂殺害生命

?以當時的外邦人是會吃血的,選民不應效法的

 

(B)尊重聖物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但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歡樂。」12:17-18

  ?在舊約很多祭物都是全獻或歸祭司,及利未人的,但平安祭(或作甘心祭還願),一部份肉是奉獻者可享用的

  ?而奉獻之祭物已分別為聖,是屬神的,人要在神所選擇的地方(後期指耶路撒冷殿中)吃,可以歡樂享受,但不能在別處,因是聖物,是神賜的,叫人在神聖地方中更想起是屬於神,人也學習聖物不隨便,有敬重的心,也避免將所獻的供物在別處獻上,別處享用,慎防出於邱壇,混雜異教方式敬拜神

 

(4)敬拜的方式要謹慎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12:30-31

  ?外邦人的敬拜方式是神所恨惡的,例如將兒女用火焚燒獻給假神,選民要謹慎,不可效法,不可照行

 

b.不聽從虛假叛逆的道理(13)

(1)不聽從虛假叛逆的道理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13:1-3

  (A)不聽

?即使有些人行神蹟,行奇事,但是叫你偏離神,要不聽

 

(B)治死

  「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13:5

 

(2)不依從親友引誘的說話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13:6-8

 

(A)不從

?即使是你的至愛、親人、朋友,若叫你事奉別神,也不可依從

 

(B)殺他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13:9

 

(3)要除滅勾引選民的群體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13:12-13

 

(A)查究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13:14

 

(B)除滅

  「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13:15

 

C.不跟隨異教生活習俗(14:1-26)

(1)哀傷習俗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14:1-2

  「他們將所得的牛犢預備好了,從早晨到午間,求告巴力的名說:「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卻沒有聲音,沒有應允的。他們在所築的壇四圍踊跳。到了正午,以利亞嬉笑他們,說:「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他或默想,或走到一邊,或行路,或睡覺,你們當叫醒他。」他們大聲求告,按著他們的規矩,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身體流血。」王上 18:26-28

  「他們上巴益,又往底本,到高處去哭泣。摩押人因尼波和米底巴哀號,各人頭上光禿,鬍鬚剃淨。」賽15:2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就是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髮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耶9:25-26

  ?外邦人在哀傷或困境中似乎會用力劃身,剃頭去呼求他的神,但作為聖潔的民卻不可,要分別出來,不學習他們的習俗

 

(2)飲食風俗

(A)不可吃的牲畜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14:3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14:8

 

(B)不可吃的水產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14:10

 

(C)不可吃的飛鳥

  「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14:12

 

(D)不可吃的死屍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14:21

  ?不吃的原因,可能有幾個

 

(a)宗教問題

「不潔之物」通常與迦南宗教或其獻祭有關

 

(b)衛生問題

陸地上的免子,沙番,海裏無翅無鱗之物,並空中的蝙蝠等,自死的,都是易「帶菌」的

 

(E)不用異教煮法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14:21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

  ?以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迦南常見宗教儀式,與巴力崇拜有密切關係

 

d.要善用真神所賜的產業(14:27-15:23)

(1)當獻之物

(A)十分之一的出產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14:22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民18:24

 

(B)牛羊群中的頭生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14:23

  「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神。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他耕地;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這頭生的,你和你的家屬,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吃。這頭生的若有什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什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15:19-2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13:1-2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那時法老幾乎不容我們去,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但將頭生的兒子都贖出來。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文,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出13:14-16

 

?為甚麼要獻頭生的牛羊,目的是要日後子孫記得神大能的拯救,當日十災中的殺長子之災,以色列的一切頭生避過此災,所以日後頭生要分別出來歸神,以報答記念,尊敬、愛這位曾拯救他們的神

 

(2)當施之恩

(A)顧念事奉之人----十分之一的獻上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申14:27

  ?十分之一大部份是屬於利未人,他們在地上無地產之業,而忠心事奉神,百姓獻上十分之一是本應的

?而小部份是可以在聖所與家人一同共享

 

(B)顧念孤兒寡婦----特別的十分之一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14:28-29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要將十分之一取出,除了顧念利未人外,也要顧念孤兒寡婦

 

(C)顧念欠債之人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15:1-4

  ?到第七年,選民要安恩年,停止農業耕種,欠債的人也停工,但選民要免去以色列人的債(外邦人可追討)

 

(D)顧念缺乏弟兄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15:7-8

  ?如何對待窮困的弟兄

 

(a)看見苦況→不忍心旁觀

 

(b)補充缺乏→要甘心鬆手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15:10

 

(c)對待他們→勿存惡意念

  「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15:9

 

(E)顧念奴僕婢女

  (a)釋放他們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15:13

 

(b)恩待他們

  「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15:14

 

(c)任他選擇

  「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15:16

 

e.要記念真神所立的節期(16:1-17)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16:16

  ?以色列的男丁一年要有3個節期,除酵節(即逾越節),七七節(即五旬節)及住棚節(又名收藏節)要來到神所選擇地方(本章所強調的)

?守節的原因如下:

(1)記念神恩

(A)神的拯救----逾越節

*日期:亞筆月(以色列人正月)十四日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16:1

  「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16:3

 

(B)神的供應----七七節

*時間:正月十六日後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即五十日,是選民收穫季節之末

  「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你要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16:9-10

 

(C)神的眷顧----住棚節

*時間:715日至22日,前後8

  「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16:13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裡,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23:42-43

 

(2)保守純一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16:2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16:5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16:11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16:15

  ?強調要在神選擇地方守節,目的保守在敬拜方式上不任意而行,保守宗教上純一

 

(3)獻上供物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16:16

 

(A)不留一點的獻上

  「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16:4

  ?逾越節的羊羔代表基督,祂不留一點為人捨命,人也應不留一點的奉獻給神

 

(B)甘心樂意的獻上

  「你要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16:10

  ?人蒙神的賜福,應甘心存感恩、甘心的心報答神恩

 

(C)盡己所能的獻上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16:17

 

(4)享受歡樂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16:11

  「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16:14

 

(5)記念別人

 

B.國家規條(16:18-20:20) 

 

?啟發問題:以往以色列人過著飄流的生活,沒正式的地土,在人看來,不算是一個國家,但若得了地,成為以色列國後,在政治上,應如何運作,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國度呢?

  ?內容:說明關乎領袖,地土,案件,爭戰的規條及注意之處。

 

a.關乎地方領袖(16:18-18:22)

(1)地方官長(16:18-17:13)

(A)應有的態度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16: 18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16:20

  ?他們需要追求至公至義,何謂「至公至義」?

 

(a)不看人的外貌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16:19

 

(b)不看人的財富

  「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出23:2-3

  ?人有一種「鋤強扶弱」觀念,但作為官長,應至公至義,不偏護窮人,也不受富有人之賄賂

 

(c)不看人的性別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申17:2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17:5

 

(B)應有的認識

(a)神所恨惡的事→對神不忠

  「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16:21-22

 

(b)神所憎惡的事→對神不尊

  「凡有殘疾,或有什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17:1

  ?若一個官長真知道神所恨惡、憎惡的,他必有敬畏神的心,除掉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存公義敬畏的心審理案件。

 

(C)實際的執行

(a)判決程序

((1))以真神的律法為準則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17:2

  ?強調違背神的約(西乃之約即神的律法),則須要審理。

 

((2))以真確的態度來查考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17:4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17:6

  ?要準確,不冤枉人,須查考、探聽,更要有二三個見証人。

 

((3))以除罪的決心來處決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17:5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17:7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17:13

?治死的目的是除罪,將罪惡從選民中間除掉,審判官須有這大的決心

?也使百姓害怕,不再擅自行事

 

(b)難審案件

((1))以交托真神為出路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17:8-9

?在地方案件中,有難處理的訴訟,需帶到宗教層面,將案件呈到代表神的祭司面前,祭司熟習神的話,也有烏陵、土明可求問神,他們可以用神的原則,神的意思作出判語

 

((2))以絕對順服為依歸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17:11-12

?百姓當順服侍立在神面前的祭司及審判官作出的裁判,若有不聽,那人必治死。

 

(2)君王領袖(17:14-20)

(A)人的要求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17:14

「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上8:4-5

?以色列人可以沒君王統治,繼續由先知,如摩西的領袖、祭司、審判官帶領他們,但神知道他們羡慕列邦的君王制度,也容他們可以立君王

 

(B)神的揀選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申17:15

 

(C)王的守則

(a)要知足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17:16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17:17

?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

?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強調「不為自己」「不多」,君王主要是服事百姓,不是為自己的,也需有知足的心,「貪財」是萬惡之根,人有貪的意念,心會偏邪。

 

(b)不走差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17:16

?作為王,不要令百姓及自己走差路,特別走回埃及路,埃及代表世界,代表拜偶像,為奴之地,神使選民從為奴、偶像、世界之地走出來,君王不應以馬匹不夠(埃及盛產駿馬),回埃及之路加添馬匹

 

(c)要謹守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17:18-20

?平生誦讀神的話

?學習敬畏耶和華

?謹守遵行祂律法

 

(3)宗教領袖(18)

(A)在神面前侍立的利未人

(a)以神為足的事奉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18:1-2

?祭司無分無業,他們的滿足是能親近神,能事奉神,神是他們的產業,他們的滿足

 

(b)得神供應的事奉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18:3-4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18:8

?他們日常生活需要,由百生所獻之物(已屬神),得所需的分,是神賜的

 

(c)更深承擔的事奉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18:6-7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民35:2-3

?利未人不一定住在神選擇敬拜之地,可以住在以色列地四十八座城(連逃城)牧養他們的牛羊,安置他們的財物,他們可按著班次時候,來到神選擇之地服事祂

?但利未人若想更深的親近祂,可放棄原本所住的城,來到及後的耶路撒冷與弟兄一同事奉。

 

(B)在神面前分別的完全人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申18:9-10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18:13

?百姓如何,同樣可以在宗教上有更深層次,作完全人,只要分別出來,不隨從外邦異教風俗行為,不行神所僧惡之事

 

(C)在神面前宣講的代言人

(a)超凡的先知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18:15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18:18-19

((1))是一位的

 

((2))是從以色列而出的

 

((3))像摩西的

 

((4))有神的話的

 

((5))有神給的權柄的

 

((6))是神所興起的

 

((7))是基督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徒3:22

「那曾對以色列人說『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就是這位摩西。」」徒7:37

 

(b)虛假的先知

((1))他們的特質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申18:20

?神沒有給權柄的

?神沒有給吩咐的

 

((2))驗証的方法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18:22

?奉神的名,用神的權柄所說的若不成就,及沒應驗即是假的

 

((3))應要的對待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18:20

?不怕他們

?治死他們

 

b.關乎地土處理(19:1-14)

(1)施予恩典

(A)設立逃城

「耶和華你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就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要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19:1-3  

 ?為誤殺之人,設立三座逃城,他們只要逃到三座城,就受保護

  ?而何謂誤殺?

 

(a)沒有動機殺人

「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19:4-5

 

(b)沒有意圖殺人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致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19:11-12

  ?不是刻意、有計劃做的

 

(B)額外施恩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19:9

 

(2)勿存貪念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19:14

 

C.關乎案件審理(19:15-21)

(1)要真實查究爭訟案件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19:15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19:18

?不受人的兇惡影響,要有二三個人的口作見証,要細細查究

 

(2)要嚴治作假見証之人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19:18-20

 

d.關乎出外爭戰(20)

(1)士氣問題→除掉懼怕

(A)真神同在應許的激勵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20:1

「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20:3-4

 

(B)人懼怕可離去的選擇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20:5-8

?有以下幾種情況,百姓可以回去不參與戰爭

 

(a)未入住剛建之房屋(未行奉獻之禮)

 

(b)未享葡萄園之初果

 

(c)未迎娶所聘之妻子

  ?有上容許,目的是怕士兵上戰場,太多顧慮,因而懼怕,影響士氣。

 

(2)宣戰問題→先求和睦

(A)先和睦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20:10-11

 

(B)後攻打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20:12-14

 

  (C)要滅盡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20:17-18

 

(3)軍糧問題→懂珍惜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20:19-20

 

C.生活條例(21;-26;)

 

  ?百姓在生活中,會遇到不同的人,面對不同的事,應有甚麼守則,在守則規例中更反映到「愛神」「愛人」的真理,這也是律法的精意。

?而每一項規例中,也表達以下屬神子民在世應要的表現

 

a.要承擔責任(21:1-14)

(1)在流血案件中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21:1

?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是誰殺,是否事不關己,己不勞心,沒人去處理,答案是不是,在最近之城的人,要負責。

 

(A)有責任查究案件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21:2-3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21:5

 

(B)有責任表明無辜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21:6-7

?代表最近城的長老要在神面前,誠實表明未他們未曾看見這事,表明他們是無辜的。

 

(C)有需要求神赦免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21:8-9

?在舊約,常用未曾負軛的牛,作贖罪,有人死狂應許之地,地是不潔了,百姓用牛犢作贖罪(更預表基督將為人贖罪),求神使流無辜血的罪不歸在他身上。

 

(2)在夫妻關係上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21:11

?在舊約中,神容許將仇敵中的女子給選民為掠物,選民若喜愛,可以娶他們的女子為妻,事實上,女子們所倚靠的已死去,也需要靠未來的丈夫為支持。

 

(A)有責任看她為妻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21:13-14

?無論在甚麼情況她已與選民同房,選民有責任以她為妻子,不再是奴婢,隨意買賣了

 

(B)有責任給她自由

?由於不是奴婢,是妻子,就有自由了,若丈夫不喜悅她(24:1補充若妻子行一些不合理的事),丈夫不可苦待她,不可轄制、困鎖她,要給她自由,隨意出去

 

b.要大公無私(21:15-23)

(1)在承繼家業上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21:16-17

?神重視倫理、次序、自由的,長子理應承繼產業(今日社會也一樣),人不可因惡長愛幼,而偏心將幼作承繼者。

 

(2)在懲治逆子上

(A)悖逆之子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21:18-19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21:21

 

(B)咒詛之子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21:22-2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作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3:13

?人犯該死的罪,會被掛在木頭上,被挂的人是受咒詛,耶穌不是悖逆之子,是神的愛子,是全世界最順從,最孝順的兒子,他沒有犯該死的罪,但為人的原故,竟承擔這預表中的咒詛!

?父神要愛子承擔人類該死的罪,祂也沒偏私,放鬆,或一筆勾消,祂也施行公義,使祂愛子死在十架上。

 

c.要甘心施恩(22:1-8)

(1)樂意幫助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22:1-2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22:4

?看見弟兄的牛、羊迷失,不可佯為不見,這種幫助可能要付出時間,付出金錢,但總要幫助。

 

(2)留有餘地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22:6-7

?人對動物亦要有情有恩,苦取母,其餘所有的必死,只可取雛,留有餘地,人若在此時也能夠做到,對人也可以流露這種恩典。

 

(3)顧念他人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22:8

 

d.要分別為聖(22:9-23:18)

?神要選民或為聖潔的國度,要別出來,令世人驚嘆這民族的超凡,也使選民離惡成聖,成為彎曲悖憀世代中的明燈。

?所以選民的生活、衣著也與外邦人不同。

?而分別為聖的更重要原因是神常在應許地中,從這些規條可反映神的聖潔及人要與神同住,同樣要追求聖潔。

 

(1)在衣著上→勿胡亂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22:5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22:11-12

?神不喜歡悖性的事,男就是男,女就是女,若人在衣著上胡亂,其它亦可以,容易行神所憎之事。

?另外衣著不能攙雜料,易產生靜電,也會有皮膚敏感情況,但以上也不重要,最重要是令選民及外邦人思索神原來如此純一,不雜的。

~另外也要有繸子,代表神的話常在身邊。

(2)在耕種上→要歸一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不可並用牛、驢耕地。」22:9-10

?兩種攙雜的種籽施種,能使地力消耗更快,而牛驢耕地或許指牛驢交配(參利19:19)而當初神創造天地,定各從其類的,不是混雜、胡亂的。

 

(3)在關係上→要忠貞

(A)同房之前的忠貞

(a)真實查証對方之貞潔(不能信口開河)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22:13-15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22:19

?人不能信口說配偶不忠,將醜名加在她身上,要有憑據的。

 

(b)嚴厲處決淫亂之配偶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22:20-21

 

(B)訂盟以後的突變

(a)卻行淫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他,與他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22:23-25

?一同處死

 

(b)遭強暴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但不可辦女子;他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22:25-26

?女子無事

?男子處死

 

(C)沒有盟約的處境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22:28-29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出22:16-17

?在舊約時代,女子被玷污,沒有貞潔,是很羞辱的事,沒有人會娶她,她是無所靠的,男子應有責任娶她及作出賠償。

?當然代表女子的父親可以不許。

 

(D)有歪倫常的惡行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22:30

 

(4)在身子上→要完全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23:1

?在迦南異教常有被閹男子作孌童,參與拜鬼神的儀式,不許被閹之人入會,可能目的保宗教敬拜的純一與聖潔

 

(5)在血統上→要清白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23:2

?私生子,可能不清楚他父親是甚麼族人,或許外邦人,會否混雜異教?會否是神所憎的民族?選民要留意。

 

(6)在種族上→要分別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23:3-5

「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23:7

?神要審判亞捫及摩押人,他們曾不接待選民,也請巴蘭咒詛選民,咒詛選民的必受咒詛。

?但以東是選民的兄弟,埃及也曾對選民有恩,他們雖也惡對選民,但相對的刑罰較輕。

 

(7)在爭戰上→要聖潔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23:14

 

(A)關乎夢遺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23:9-10

 

(B)關乎便溺

「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23:13

 

(8)在職業上→禁娼妓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作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23:17-18

?「妓女」也指當時的廟肢,「孌童」在異教儀式中供人玩狎的男妓,選民要杜絕這風俗。

?從惡所得來的金錢也不能獻給神,因神是忌邪、聖潔的!

 

(9)在衛生上→要潔淨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