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上一篇   下一篇

第十三章贰·在应许之地定居(一三~二一)

一.尚未占领之地(一三1~7)   一三1~6 约书亚这时已经是一个老人了,而以色列人的应许之地仍未全数占领。第2至6节形容在西南和东北的部分,仍是由外邦人居住。我们也知道幼发拉底河东面的土地是应许给犹太人的,但他们从未取得这地。   一三7 主指示约书亚占领得来的地土,通过拈阄分给九个支派和玛拿西半个支派。

二.分配地土(一三8~一九51) 1.分地给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   

一三8~33 两个支派半获分配在约但河东的地土如下:整个地区被两个支派半占据了(8~13节);流便(15~23节);迦得(24~28节);以及玛拿西半支派(29~31节)。那是摩西所答允他们的(参民32章)。   利未支派没有分配产业(14节),由于这是祭司的支派,耶和华因而特别成为他们产业(33节)。他们要全力服事神和百姓,不得去经营自己的私业。减去利未支派,剩下的只有十一个支派。但是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包括在约瑟位分之内;所以把支派数目增至十二个。约瑟的两个儿子包括在内,因为雅各在临死前认领他们为他的儿子(创四八5)。   在横过约但河时击杀的人中,特别提到巴兰被杀的事迹(22节)。主没有忘记这位邪恶的先知曾使他的百姓陷入严重灾难中(参看民二三~二五)。“要知道你们的罪必追上你们。”(民三二23)   第25节出现一个有趣的问题。迦得支派得以占据亚扪人一些的土地,但申命记二章19节却禁止。然而,这亚扪人的地早被亚摩利人的王西宏夺去,成为他国的一部分。所以以色列人当时是从西宏手中夺取士地,这地已不再属于亚扪人了。   第26节提到的底壁并非前一章的同一个城。这城是在约但河东,而约书亚占领的是在河的西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