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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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攻取艾城與伯特利: 以色列人因亞干犯罪在艾城首次遇挫。在神奇的力量下, 過約但河與攻陷耶利哥城之後,
這是一個叫以色列人震驚的挫折, 不過這是一個學習管教的功課。神仍然與他們同在, 但是要叫以色列人知道順服。
1節: "當滅的物"是指所有的衣服、牛羊及其他可私吞的掠物。因神曾吩咐說,那是他們攻佔耶利哥後應當毀滅的財物(參6:17-19)。這並不是說,叫他們把所有有用的東西扔掉。亞干直接藐視神明確的命令,這才是最大的罪(參申20:16-18)。
七章: 亞干犯罪的結果:(1)使以色列人中有許多人被殺(7:5);(2)使以色列人畏懼,人心潰散(7:5);(3)約書亞因此求問耶和華,是甚麼緣故使他們戰敗(7:7-9);(4)神警告他們,不願意在他們中間(7:12);(5)亞干和他全家都因此滅亡(7:24-26)。  
百姓除滅了他們當中的罪以後,就有以下的結果:(1)神勉勵他們奮勇向前(8:1);(2)神親自與他們一同爭戰(8:1);(3)有神的引導和得勝的應許(8:2);(4)神允許他們把戰爭所得的戰利品和牲畜,留歸自己。在以色列人的整個歷史中,離棄罪的時候就蒙神賜福。在你離開罪,一心一意順從神的計劃時,你也能體驗到勝利。
6節: 約書亞和以色列的長老撕裂衣服,把灰撒在頭上,是在神面前深切哀慟的表現。他們在耶利哥大獲全勝之後,竟然在小小的艾城被打敗,所以感到驚恐,於是他們深感痛悔,來到神面前,領受祂的指示。在我們人生遭挫敗的時候,也應當懇求神的指示與幫助,並且像約書亞和長老們一樣地謙卑下來,好聆聽祂的話語。
7節 約書亞初次進攻艾城(7:3),他沒有求問神,只倚靠自己的軍力,想攻克那小城。只是在以色列人被打敗以後,他們才求問神這是為甚麼。因為人經常倚靠自己的技巧與能力,尤其是擺在面前的任務看似容易時更會如此。我們只是在障礙大得不能勝過的時候,才會去求告神。不過,惟有神知道擺在前面的事到底如何,所以即使我們勝算在握,也應求問祂,才不至於犯嚴重的錯誤,作錯誤的判斷。神會叫我們學習功課,除去驕傲和自大,然後才能藉著我們工作。
7-9節: 請你想像一下,遇到怎樣的情景你才用這種方式向神禱告?這不是正式的教會禱告,也不是集體的祈求,乃是一個人對所遭遇的事,感到恐懼戰兢所做的禱告。你不把真正的需要告訴神,就是輕忽那位惟一能幫助你的神。祂歡迎你誠誠實實的禱告,向祂傾心吐意。基督徒都當切記:神知悉一切,又是全能的,且有永遠常存的慈愛,所以要向祂作誠實的禱告。
10-12節: 神為甚麼因亞干一人的罪,使全族受到咒詛?雖然是一人的過犯,神卻看作他們全族人違背了律法。祂要全族甘心承擔征服應許之地的大任,所以,一個人犯罪就等於全族人犯了罪。假使對亞干的罪予以姑息,不施處罰的話,以色列人一定會肆行無忌的劫掠,所以整個民族都要負起責任,防止無法無天而違背神。  
亞干的罪不單是私自收藏了戰利品(有時神許可人這樣做),乃在於明知故犯,違背神的明令--毀滅耶利哥城中的一切物件。他的罪是對於這城市的邪惡與拜偶像不予理會,不單是貪得金錢與衣物。罪一去除,全軍回轉、專心一意地順服祂,神才會保護他們的軍隊。祂不會因為我們偶然做得對就滿意,祂乃要我們一直做得對。祂命令我們,要除去阻礙虔敬事奉的思想、習俗、或財物。
13節: "叫百姓自潔",也可以譯作"你們當自行分別為聖,歸於神",這句話指以色列人要奉行潔淨禮儀,好像在3章5節所提到的,與準備渡過約旦河以前所行的禮儀(割禮)相似。這種禮儀使百姓作好朝見神的準備,且叫他們時常想起自己的罪,也想到神的聖潔。
24-25節: 亞干輕估神,沒有認真看待祂的命令(6:18)。在他看來,偷取當滅之物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以色列全族都因此受到牽連,尤其是他的全家都受了連累。我們犯罪時和亞干一樣,自己的行為不只損害自己,還會影響更多的人。所以要留心試探,不要找理由去掩飾自己的罪,也別以為這件事太微小,只屬個人的得失,不會傷害其他人。
24-26節: 為甚麼亞干一人犯罪全家都受刑罰?聖經雖然沒有說他們同謀犯罪,但是古時把家族當作一個整體。亞干是一家之主,好像族長一樣,如果他興旺,全家也跟他一同興旺;如果他受苦,他們就一同受苦。因為他的犯罪,有許多以色列人已經在戰場陣亡。所以現在要把他全家從以色列人之中剪除。  
以色列人要把亞干全家用石頭打死,不讓罪的痕跡存留在他們中間。今天我們處於主張寬容,一人做事一人當的社會,很難理解那樣嚴格處罰的命令,但在古代習俗之中那是普通的刑罰。亞干是罪有應得的,他違背了神的命令,以色列本應毀滅耶利哥城的一切,他既不聽,自己所有的一切就要被毀滅。罪既有嚴重的後果,我們就應採取果斷的方法來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