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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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立逃城

 

 

1-6  神命今约书亚设立逃城

 

叫误杀人的得保护,免受死者亲友的报复。误杀者虽经审讯证实无罪

,仍要住在逃城,直至当代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回家(参民35:24-28

。此例见民35:25注。

 

 

7-9  在河西和河东各选三个城作逃城

 

在河西(7)的有加利利的加低斯、以法莲山地的示剑和犹大山地的

希伯仑。

在河东(8)的有比悉、基列地的拉末和巴珊的哥兰。

 

 

7          「示剑」:在耶路撒冷以北五十公里(卅一英里)。

 

8          「比悉」:大概在米底巴东北十三公里(八英里)。

 

            「拉末」:在亚斯她录以南约卅六公里(廿二英里半)。

 

9          结语

 

 

 

思想问题(第20章)

 

1 设立逃城对误杀人者及被杀者的亲属有什麽好处?

  误杀者要待当代大祭司死了才可返家这条例给以色列人什麽警惕?

  今日有那个「逃城」可以解决人的罪恶?参来4:14-16

 

2 迦勒将辛苦夺得的希伯仑(基列亚巴)让出作逃城,与19章犹大

  人将多余地让给西缅人一事,有否相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