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立逃城
1-6 神命今约书亚设立逃城
叫误杀人的得保护,免受死者亲友的报复。误杀者虽经审讯证实无罪
,仍要住在逃城,直至当代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回家(参民35:24-28)
。此例见民35:25注。
7-9 在河西和河东各选三个城作逃城
在河西(7)的有加利利的加低斯、以法莲山地的示剑和犹大山地的
希伯仑。
在河东(8)的有比悉、基列地的拉末和巴珊的哥兰。
7 「示剑」:在耶路撒冷以北五十公里(卅一英里)。
8 「比悉」:大概在米底巴东北十三公里(八英里)。
「拉末」:在亚斯她录以南约卅六公里(廿二英里半)。
9 结语
思想问题(第20章)
1 设立逃城对误杀人者及被杀者的亲属有什麽好处?
误杀者要待当代大祭司死了才可返家这条例给以色列人什麽警惕?
今日有那个「逃城」可以解决人的罪恶?参来4:14-16。
2 迦勒将辛苦夺得的希伯仑(基列亚巴)让出作逃城,与19章犹大
人将多余地让给西缅人一事,有否相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