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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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有好幾百年在士師的管治下。英文版本的書卷名稱judges,取自希伯來文sopetim。這詞通常譯為「譯判官」,是用來稱呼從約書亞至撒母耳時代中十二位以色列領袖。

 

作者

聖經學者對本書作者始終無法確定。傳統認為是撒母耳。從已有的證據中,只可假定本書或為撒母耳同時代的人所寫。撒母耳可能參加過材料的搜集,而先知拿單和迦得也參與過編輯的工作。

 

編寫日期

書中曾四次提到「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17:6,18:1,19:1,21:25),可見這書面世的時候,以色列中已有王,所以傳統認為本書卷完成時乃是以色列王國初成立不久的時候,若非寫於掃羅為王時,便是大衛作王的初期(主前1050至1000年)。

 

歷史背景[1]

  本書所記載的年代由約書亞(1375B.C.)至撒母耳(1075B.C.)。自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因領土廣闊,領袖人才稀少,分散太遠,又無適當合一的團契,各支派又忙著開墾荒地,料理自己的家園;而且他們在進取時沒有按神的旨意完全肅清敵人,故此這些「眼中的刺、肋上的鞭」,便屢成為他們的「網羅、機檻」(書廿三13),使他們同化於外邦的文化風俗裡(二3)。士師時代便成為以色列史中的黑暗時代,每當以色列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時(四1; 十七6),神便興起外邦國家管教他們;當他們認罪悔改求恩時,神便興起「士師」拯救他們。在此書中,這樣循環不息的「犯罪」、「管教」、「認罪」、「拯救」的過程共有七次之多(一些不是連續性而是同時性的)。這樣持續到撒母耳時代,他們要求「王」代替「士師」的管理,結果神便興起「王」及「先知」替祂管理及替祂出口。撒母耳是處在「士師時代」與「王國時代」之間的環扣。在其先知學校裡,他先記「士師時代」之事跡(士師記),再記「王國時代」開始之事跡(撒母耳記)。

 

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悖逆、懲罰、呼求,和蒙拯救,這過程不斷的循環,應驗了申命記對不服從和審判所提出的警告。整卷書的目的是直接指出以色列離棄真神的後果乃是痛苦受制,神必然的管教責打,以色列民若悔改必帶來復興。最後,這卷書以盼望的語調作結,期望一位能拯救以色列的君王,為各支派帶來凝聚力,無論在道德和宗教上,或是政治和社會上,都帶領以色列。

同時這卷書也帶來一些神學教導:(1)在以色列的發展歷史中,士師時期是一個黑暗的時代;(2)解釋各支派為何沒有滅絕迦南人和佔領全部土地;(3)證明神是守約和信實的,以色列人屢次叛逆,神仍滿有恩典和忍耐;(4)展示出一位「牧者」君王的正統,對比於專制的王權;以及(5)解釋為免以色列屈服於非利士人,並引致各支派之間的戰爭,急切需要一種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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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馬有藻,《舊約概論》,修訂版(台北:中國信徒佈道會,1991),頁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