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路得的救赎近亲(三)
三1~5 身为寡妇,路得和拿俄米所面临的只有困苦。拿俄米着紧替路得找到安身之处——丈夫和一个家。所以她放弃路得先前给她对婚姻和贫穷的许诺,反而建议她趁夜晚波阿斯到场上簸大麦时,便下到场上。
“路得是一个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寄居者,不认识当地习俗,所以需要别人详细讲解要求近亲保护和叔嫂之婚的习俗。”(读经会出版《每日灵粮》)
三6~7 波阿斯完成他的工作和吃喝后,便休息去了。路得来掀起被子,躺在他的脚边。看来这行为是我们的文化所不容许的。但这确是当时被人们接受的习惯(参看结一六8),并非邪恶或猥亵的事(那时仆人睡在他主人的脚下,甚至共用被子是常有的事)。
三8~11 夜半醒来,波阿斯发现路得在他的脚下。当她要求他尽救赎近亲的本分时;他没有斥责她,反而祝福她。第二章12节的“翅膀”与这里的“衣襟”译自同一个字。波阿斯赞扬路得寻求从耶和华而来的庇护。她依着耶和华的律法来到寻求庇护;他怎可拒绝?此外,她是一个贤德的女子,这比珍珠还贵重(箴三一10)。他称许路得对他有恩(她全然献给他),比她对娘家和拿俄米一家更忠诚。“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这是赞许路得向波阿斯求婚,并非凭个人的意愿,而是按规矩行事。很可能路得已接到一些少年人的提亲,但她一概拒绝,而一心要为亡夫的家实践她“生子存名”的责任,因此波阿斯才说她末后所给的恩比先前更大。
摩西的律法说明,当一个男人死时没遗留下血脉,他的兄弟便应娶他的妻子(申二五5~10),借以延续家族的姓氏和土地。对于一个男人死后没有儿子尤其重要,必须有人娶那寡妇以生子继后。但是,拿俄米没有别的儿子,在这种情况下,与死去的男子最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作为至近亲属与该寡妇结婚。但律法上并没有说他必须这样做,如果他不愿意,则另一位次等血亲可取代前者的位置娶这位寡妇。如若该女子得不到任何亲属的帮助,就只能独自在困境中度过她的下半辈子了。波阿斯是以利米勒的亲戚,他是迎娶路得的合适人选,作为救赎近亲。他不但是合适的人选,他更是愿意的。
今天,我们都有一位共同的至亲救赎主——耶稣基督。虽然他是神,但却为了拯救我们而以普通人的样式来到地上,并通过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使我们的罪得到救赎,而成为他天家的一分子,享有永生的生命。这也保证我们可享有天国永恒的家产。
三12~13 但这里另有律法上的枝节:还有另一位亲属比他与以利米勒一家更近。若这位至近的亲属不愿意尽近亲的本分,波阿斯必愿意。这事要在当日早上圆满解决。
三14~18 路得便躺在波阿斯脚下直到天明。波阿斯替她撮了六簸箕大麦,扛在她肩上。这向路得显示他的爱意,也向拿俄术证明他负责任,绝不拖延。
路得是一个高尚的妇人,配得波阿斯的仁慈;但是我们却是不配得的罪人,然而主仍然覆庇我们,看我们为配得的。他赐下恩典并鼓励我们,以他的再来直至婚筵为应许。救恩已经作成、坚立了;但要进入合一的圆满喜乐,必要等候新郎的来临。
当拿俄米听到这事发生后,便叫路得安坐等候这复杂事情的结果。“这常是最难有信心的时候:我们不可再作什么。惟有耐心静待神施展地的大能来完成他的旨意。这时,怀疑与不安常油然而生。”(读经会出版《每日灵粮》)我们遇见重大难决的事时,有一个最大的通病,就是不能安坐等候。其实我们不需要焦急不安,也不需要我们来作什么事,只要我们专心仰望主,就要看见他为我们所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