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第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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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赎地,难赎人

无能为力──那某人 (指着律法)

一、更近亲属 3:12

1.始祖堕落 早就相识(创3:24 四面能转动发火焰的剑)

2.未识主前 已住良心 罗2:14-15

3.救主之爱 尚有不识 罗3:3

4.律法之义 无人能免 加3:22.23,约壹3:4

二、城门断言 4章

1.匆匆行过 4:1 巡视城门,审察不义 赛2:14攻击我们,

有碍于我们的字据

2.无一爱言 叫人知罪,难容罪愆 罗3:20

3.以家之地 4 律法有例,尚可赎回 利25:25

4.要娶路得 5-6 叹为外邦,诫命不允 申23:3

三、不能赎了 4章

1.律法公义 4:6 非但不赎,还须绝交 尼13:1-3

2.亏有爱亲 9 十架之功,代死可赎 加3:13-14

3.那人脱鞋 8 践踏之鞋,血中无能 罗8:33-34

4.万民作证 11 被杀复活,赎民成婚 罗5:8-11,

启5:9,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