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护庇 3章

寻求护庇 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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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婆婆指教(得三1-5)

    拿俄米要为路得找个安身之处使她享福,这是婆婆对路得爱心的回应,她也处处为她着想。许多传道人只把人领到自己跟前,而没有把他领到主跟前是极大的失败。非把人领到主面前,使他从主那里得安息才是目的。

    波阿斯在本书是基督的预表。

    (l)他大有能力,波阿斯是「在他里面有力量」的意思(太廿八

        18)

    (2)他是庄稼主(太九38)

    (3)他品格高超(歌五10、16)

    (4)他极为富有(林后八9)

    (5)他是近亲属(利廿五25)

    (6)他是救赎主(提前二5-6)

    (7)他成为新郎(约三29)

    路得在本书有外邦女子作基督新妇的预表,在圣经中,利百加、亚西纳、西坡拉都是外邦人,后分别嫁给以撒、约瑟、摩西。这些都是类似的情况。在这里拿俄米叫路得去投靠波阿斯,并进一步有婚姻的要求,按当时律法惯例,是一种合理合法的作法和要求(利廿五25。申廿五5-10)

    (l)沐浴:代表洗去身体一切污秽、不洁,才可以亲近主(弗五

                26-27)

    (2)抹膏:指圣灵的工作(路四18;约壹二20、27)

    (3)更衣:指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弗四22-24)

    有这三样的预备才能亲近主、事奉主,献给他作一个荣耀的教会。路得之名原有美丽或满意的意思,就如雅歌书中的女子令人称赞不已(歌一15,二14,四1、12,六4,七6)

 

     2.路得遵命(得二6-9)

     路得就下到禾场,照她婆婆所吩咐的去行,完全不顾自己。她躺在波阿斯的脚下,求他用衣襟遮盖,因为他是一个至近的亲属。我们到主面前来也是无倚无靠,专仰望他、等候他的怜悯和施恩。圣灵像亚伯拉罕的老仆人,引领人到基督面前是下错的。

 

    3.得到应允(得二10-13)

    我们根据神的道有任何祈求,主都会答应。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后来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他的应许是绝对可靠的(书廿二4-5;来十23)。主耶稣实在是我们最近的亲属(罗八3;来二11、14),但有一个更近的亲属,解经者多以为是指着律法说的。律法在耶稣以先,我们本来在律法之下(罗七2;加三23),但律法不能救赎我们(约一17;罗三19-20;加三11),只有基督能(罗八3;加四4-5),他是我们的救赎主(伯十九25;赛五十九2O,六十16),他也必能拯救到底(来七25)。

 

    4.满载回城(得三14-18)

    路得于天快亮时起来,波阿斯叫她打开外衣,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将波阿斯向她所行的对婆婆述说一遍。婆婆说:「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我们也可以信托我们的主,我们所交托他的事,他必成就(诗一三八8;约十四14;提后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