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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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十四章 從這一章我們看到,掃羅做了幾件不合領袖體統的事:他沒有跟兒子約拿單交談(14:1, 17);愚妄地起誓(14:24);不理士卒的疲乏安危(14:31)。他領導全民毫不稱職,那並不只是由於本身的性格,更是由於他屬靈品格的腐敗。我們的行為常常是屬靈景況的縮影,別忘記,要作英明的領袖,具備屬靈的品格是極重要的。
1節: 約拿單為何單獨下去攻擊非利士人?也許在戰場上躲避敵人不是辦法,拖延日久難免厭戰;他信靠神能使他得勝,雖然非利士軍隊人數眾多,但自己有神同在,相信可以力克敵人。他也許未將這事告訴父親,因為掃羅不會讓他出戰。
6節: 約拿單與替他拿兵器的人,和非利士人的大軍比起來實在是微不足道。但是儘管別人都害怕,他們卻倚靠神,清楚知道敵方兵員雖多,也不能限制神施展大能相助。神看重這兩個人的信心與英勇,使他們大獲勝利。 
 你曾否被"仇敵"四面包圍,面對有壓倒性優勢的敵人?不要被龐大的敵人和複雜的情勢嚇倒,倚靠神,總會有足夠的資源抵抗壓力,而且得勝。只要神吩咐你採取行動,你就要果敢地將自己所有的一切交託給祂,信賴祂率領你取勝。
12節: 約拿單沒有權柄率領全軍出戰,但是他能在敵營的一隅發動小型攻擊。他們動手的時候,非利士營中驚慌潰亂,以前跟隨非利士軍的希伯來人都倒戈相向,藏在山地之人也重新振作起來出去作戰。  
你面對力不能勝的局面時,請你自問,"我能採取甚麼步驟來解決難題並且獲得最後的勝利?"
19節: 掃羅吩咐祭司"停手",是指不要使用烏陵和土明。他們本來要從以弗得(背心)之中取出它們來,好確知神的旨意(參10:20的註釋),掃羅急急忙忙地按例而行,求神的回覆,好趁非利士人混亂之際,速速取勝。
24節: 掃羅叫百姓起誓,毫不考慮可能的後果。其結果如何?(1)百姓極其困憊,不能作戰;(2)他們極其飢餓,吃帶血的肉,這事違背神的律法(14:32);(3)他幾乎殺了自己的兒子約拿單(14:42-44)。掃羅一時衝動起誓,聽起來很有英雄味道,但是卻帶來災殃。如果你處於為難之中,務要慎防衝口而出的話語,免得後悔莫及。
32-34節: 在希伯來人有關食物的條例中,最古老、也是最認真的一項,是不准他們吃帶血的牲畜肉(參利7:26-27)。這個律法從挪亞時代開始(參創9:4)到早期教會時代一直被遵守著(參徒15:27-29)。吃血是犯罪的,因為血代表生命,生命是屬於神的。(參利17:10-14註釋)。
35-36節: 掃羅作王好幾年以後,才為神建起第一個祭壇,作為最後的憑依。他在位期間,只有在山窮水盡之時才尋求神,這與祭司成了強烈的對比,祭司主張人應當凡事先求問神。假如他首先去求問神,作王以後頭一件事就是築起祭壇,該有多好啊!人到事後才求告神,就有辱祂的大能;我們應先求告神,別等到計窮力竭之時才想到祂。
39節: 這是掃羅第二次愚昧地起誓。起第一個誓是因為他太急於打敗非利士人,想激勵士兵早早完成任務(14:14-26)。在全本聖經中神從來沒有叫人起誓或許願,不過一旦人起了誓的話,祂當然希望人能夠信守(參利5:4;民30)。 
掃羅的誓言,神並不完全認同,不過那仍然是他所起的誓。約拿單雖然不知道父親的誓言,仍犯了違背誓言之過。掃羅好像耶弗他一樣(參士11章),所許之願危及到自己兒女的生命,幸而人民攔阻才救了約拿單的性命。
39節: 掃羅下了一道不合情理的命令,促使人去違誓。按照這命令,他必須處死兒子,但即使如此他也不能收回命令,因為他已經對神起了誓。冒失起誓的後果是嚴重的,尤其當所起的誓不合情理,又很難做到時,就更加被動了。
43節: 約拿單的屬靈氣質跟掃羅成為鮮明的對比。他坦承自己所做的事,並不想作掩飾。他雖然不知道掃羅所起的誓,卻甘願承受後果。在你做錯事以後,即使出於無心,也要像約拿單一樣的坦白,卻不可效法掃羅。
44-45節: 為了面子,掃羅又說了一次糊塗話。饒恕約拿單的性命,等於要他承認自己做了蠢事,這對君王來說是非常難堪的,他實際上是關心自己的形像多過信守自己的誓言。幸而百姓勸說才救了約拿單。不要像掃羅似的一錯再錯,要肯認錯,好證明你注重事情做得對,過於表面上做得漂亮。
47節: 掃羅剛剛違背了神的命令,神就告訴他,他的國位不會長久了(13:13-14)。其後為甚麼他又會戰勝呢?有時不虔誠的人也能打勝仗。神既沒有保證,又沒有設限說只有義人才能得勝;祂只照自己的旨意安排。祂可能因為人民的緣故,而不是因為掃羅,所以使他得勝。祂可能容許掃羅暫時作王,好使用他的軍事才能,這樣,下一任的君王大衛就可以心無旁騖,領導國人從事屬靈戰爭。
不管神因甚麼原由耽延掃羅王朝的改換,他的王位終結總要完全應驗神的預言。只有神知道自己的計劃和應許,祂有命定的時間。我們的任務乃是將自己的事情和道路交託給神,信靠祂必會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