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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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1二四25 本部分是不按年代來記載的附錄,當中記載大衛執政早年所發生的多個事件。

二一1,2 大衛認為這次饑荒是神的懲罰(比較申二八47,48),因而向神求問原因。原因是掃羅熱心要除滅以色列中的外邦人,而殺害了一些曾與以色列立約的基遍人(比較書九327)。

二一3 大衛問基遍人可以接受什麼條件來解決這次不公平的事件

二一6 基遍人要求按照民數記三十五章31節的原則來取回公道:以命償命。根據申命記二十四章16節,掃羅的七個子孫可以直接受到攻擊基遍人之事件的牽連。“懸掛”。把犯人處死,並且把他們的屍首公開示眾,那是一種羞恥而嚴厲的刑罰。

二一8  “ 米甲” 並沒有兒子(比較六23),但她撫養已故姐姐米拉的五個兒子,而米拉的丈夫是亞得列(撒上一八19)。另一個解釋說抄寫員誤把“米拉”寫成“米甲”(比較撒上一八19)。

二一9 “懸掛”。參看第二十一章6節的腳註。

二一10 從四月割大麥的時候到十月降早雨的日子,“利斯巴”都保護屍首免受腐食動物的侵擾。

二一14 日期滿了,饑荒便結束,神也再次使當地繁榮富庶起來。

二一1522 本章余下部分記載大衛攻打非利士人的功績。

二一1 6 以實比諾的槍重七磅半(3.5千克)。

二一17 “以色列的燈”。即大衛,他的一生與他的行動為人民帶來安寧。

二一19 希伯來文聖經把殺死歌利亞歸功於伊勒哈難,跟撒母耳記上十七章50節的記載有所不同。那顯然是抄寫上的錯誤(比較代上二○5);伊勒哈難大概是殺死了“歌利亞的兄弟”。有些人認為伊勒哈難和大衛是同一個人的不同名字而已,正如所羅門也有另一個名字(比較一二25)。另一個可能是當時有兩個歌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