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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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巴拉猶大”。也稱為基列耶琳。參看撒母耳記上六章21節的腳註。

3 約櫃必須由哥轄的子孫扛(出二五14,15;民三30,31;四15;七9),而不是用馬車或其它交通工具運送。大衛採取了非利士人較方便的做法(比較撒上六78)。參看歷代志上第十三和十五章類似的記載。

5 “琴”指七弦琴。“瑟”指豎琴。“鼓”指手鼓。“鈸”指響板。

6,7 烏撒因觸摸約櫃而有罪(比較民四15),原因是約櫃沒有按照神的指示由利未人來扛。侵犯神的聖潔(以約櫃作代表)使他喪掉性命。

7 “錯誤”。更可作:不敬。

8 “擊殺”。突然闖出擊殺。“心裏愁煩”。或作生氣。大衛的怒氣不是針對耶和華,而是因為這災難乃源於他自己的不慎。

10 “俄別以東”是基他音(迦特臨門;書二一24,25)的一個利未人(代上一三13)。

13 大衛第二次嘗試把約櫃運到耶路撒冷的時候,是按指定的方法來運送(比較六3)。

14 “細麻布的以弗得”。一種無袖的祭司服飾,衣襟長至臀部,祭司在壇前供職時穿。參看撒母耳記上二章18節的腳註。

16 “跳舞”。直譯作:旋轉。

17 大衛有權這樣做,因為他是王(比較王上八6265)。

19 “一塊肉、一個葡萄餅”。更可作:一顆棗,一塊葡萄干。

20 米甲諷刺地責備大衛不該用一種(她認為)不合君王體統的方式,與百姓一起慶祝。“露體”。大衛只穿以弗得(14節),而不是穿上他的王服。

22 大衛願意謙遜地降卑,因為他知道耶和華會高舉這樣的人(撒上二7,8;比較太二三12)。

23 耶和華譴責米甲,使她受到不孕的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