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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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雖然大衛的六段婚姻有助他與其它國家聯盟,但律法禁止以色列人這樣做(申一七17)。“暗嫩”悲慘的結局在第十三章有所描述,“押沙龍”的故事記載在第十三至十八章,“亞多尼亞”的叛亂記載在列王紀上第一章。“基述”。在加利利海的東北面。

7 “妃嬪”。女奴是主人的合法動產,而且通常要負責為他傳宗接代。在列王的時代,擁有妃嬪似乎是王室的特權。與王的妃嬪同房是叛國的行為,因為那在實質意義上就是爭奪王位(比較一六20,21)。

8 “我豈是猶大的狗頭呢?”即我豈是卑鄙的叛逆者呢?

9,10 “從但直到別是巴”。以色列從北至南的全地。參看撒母耳記上三章20節的腳註。

13 大衛希望取回他的妻子(“掃羅的女兒米甲”),為的是使自己更有權要求繼承掃羅的王位。

27 約押謀殺押尼珥是為了報復,因為押尼珥在戰爭中殺死了亞撒黑(二23)。

29 從大衛說出那樣強烈的咒詛可見,他認為約押的行動一點也不合理。希伯崙——約押殺死押尼珥的地方——是一個逃城(書二一13),在那裏,即使是報血仇者也不能在未經審訊之下把殺人者殺死(民三五2225)。“架柺而行的”。更可作:握住捲線桿的。即適合做女性工作的人(柔弱、女人氣的)。

33,34 這裏的意思是:這樣偉大的戰士由於叛逆不忠,竟然卑賤地、象愚頑人一樣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