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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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第十三至十六章 約櫃運入耶路撒冷/ 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撒上四11),留在非利士人中間有七個月(撒上六1), 後乃送回以色列人, 留在距耶路撒冷西北十哩之基列耶琳有二十年之久(撒上七2) 。大衛既已建都耶路撒冷, 就召聚全國人民, 在盛大的儀仗下, 擬將約櫃運至耶路撒冷。

此次盛舉, 惜因烏撒事件而中止(代上十三10) 。烏撒因伸手扶住約櫃而被擊殺(代上十三9), 我們看來或許以為嚴酷, 但利未人是應當抬約櫃的(代上十五2,13), 烏撒的作為是違反了神的律法)( 民四15), 他的死是嚴重的警告, 要叫人小心。

約櫃置於利未人俄別以東的家裏有三個月(代上十三14, 十五17,18,21,24), 後在極度歡樂的氣氛中把約櫃運至耶路撒冷, 放在大衛所特製的帳幕裏(代上十五1) 。耶和華的帳幕原來是在基遍的(代上廿一29) 。

大衛的多妻(代上十四3) 是一件違背神律法的事, 古時君王均有此習, 以妃嬪愈多, 愈顯帝王之尊, 人民對王, 均具此種觀念。神在舊約時代, 對於多妻一事, 處置較寬:然而大衛的家庭, 竟因此而自食其報(參撤下十三章) 。

十三:1節 大衛花時間和他的文武官員商討運約櫃的事。他身為君王有權定奪,可以下令行事,但是他願意下屬參與決策。這也許是大家眾口同聲贊同他決策的原因(13:1-5)。我們作主管的時候,很容易獨斷獨行,迫使別人聽從。但精明的領導人留心聽別人的主張,也鼓勵別人參與決策。不過我們應當凡事先求問神,否則,就可能困難重重(參13:10的註釋)。

十三章 在撒下六章中也記載了這件事,那裡說大衛的建造計劃已經完成,才把約櫃運到耶路撒冷。歷代志作者先寫大衛搬運約櫃的事,好突顯他的屬靈成就,說明他與神的親密關係。

13:3節 約櫃,也稱為神立約的櫃,是希伯來人信仰中最神聖的寶物,它是一個大箱子(包金的木箱),內有兩塊石版,也稱為法版,上面有神親手寫下的十條誡命(參出25:10-22)。大衛已經設立耶路撒冷為全國的政治中心(11:4-9),這時,他把約櫃運到那裡,更使首府成為全國的宗教中心。

13:3節 神的約櫃在基列耶琳已經放置了多年;以色列人忽略約櫃,就表示他們忽略了神。大衛想把約櫃運回來,帶到以色列人的生活中心,顯明他要全國人民切記神才是國家的基礎。如果我們忽略了聖經、教會和與聖徒的交往,我們就會忽略神,因為這些都能提醒我們想到神。我們的生活必須以神為中心。

13:6節 基路伯是大能的天使。

13:8節 在舊約時代,敬拜神不僅是嚴肅的宗教禮儀,大衛敬拜神,以音樂、舞蹈流露歡欣和雀躍的情感,也為聖經所稱許。我們的敬拜應當適中,不要偏重於某一類形式,有時要審慎莊嚴(參出19:14等),有時要熱切歡呼。兩者之中你需要哪一種?不必限制自己,隨聖靈感動去行吧。

13:10節 烏撒為甚麼被神擊殺?因為他用手觸摸約櫃,那是該被處死的罪。神在摩西五經之中對於搬運約櫃有明確的規定(參民4:5-15),而以色列人竟然忽略了。神吩咐由利未人搬運約櫃(聖經沒有記載烏撒是利未人),用兩根槓子穿過它的金環,用肩扛抬(參民7:9),人絕不可用手去摸約櫃。大衛用牛車把約櫃運回,是仿效非利士人的方式(參撒上6章)。烏撒事前沒有自潔,雖熱心事奉神,卻招致神怒(15:12-13)。這件事也使大衛想起,順從神的律法遠勝於自己的熱心。他雖然事先與民間的首領商議過(13:1),卻忽略了求問神怎樣運約櫃。可見親友的建議絕不能代替神的指示。

13:10-14節 烏撒因為伸手觸摸約櫃立即被擊殺,但約櫃放在俄別以東的家中時,神則賜福給他全家。這件事顯示神大能的兩面:祂既有完全的慈愛,又有完全的公義。祂賜大福給順服祂命令之人,也嚴厲地處罰違命的人。神的處罰可能來得很快,也可能來得遲延;無論如何,它總是要臨到的。我們有時會單單注目於神的賜福,忘記了聖經所說,犯罪時“落在永生的神手裡,真是可怕的”(來10:31)。不過,我們也有時又太過專注於神的審判,而忘記了祂的賜福。不要片面地來看神做事,我們要想蒙神賜福,就要負起責任,照祂所規定的,過聖潔、誠實而公義的生活。

13:11節 大衛心裡愁煩,他對神對自己皆不滿,他為自己在搬運約櫃的事上做錯了而心裡難過——歡天喜地的搬運約櫃,卻令一個人死亡。幸而他的愁煩不久便平靜下來,他將約櫃暫時放在俄別以東的家裡,使他可以周到地去考慮,怎樣將它運回耶路撒冷才算正確。一旦他清楚神的吩咐,下一次就可以謹慎地遵神之命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