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沙法:與惡人同行禍及后代(17-20 章)
約沙法王登基的時候年35 歲,作王25 年,他被評為“立定心意尋求神”,因此“耶和華堅定他的國……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約沙法一生愛神、愛神律法、盡心跟從神,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差遣臣子……帶著耶和華的律法書,走遍猶大各城教訓百姓……”。當面對戰爭時,猶大國那時雖然擁有的戰士,比先前列王更多,共116 萬大軍,但王認定”勝敗不在乎人,乃在乎神”,結果,約沙法王宣告要”信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必立穩;信祂的先知,就必亨通”,于是,設立歌唱耶和華的人走在軍前,讚美耶和華,就在他們頌唱之時,神就在戰役中工作,令三王自相殘殺,使猶大人不費一兵一率,就已獲全勝。
約沙法的整個生命,本來都蒙神賜福,他一心倚靠神,並堅信唯有耶和華是神,是他的幫助者,他的信心是我們今日基督徒的榜樣,在順境的時候倚靠神,在逆境中堅信祂的能力,神就在人堅定的倚靠中,彰顯了榮耀,叫信靠祂的人大得激勵,叫未認識祂的人彰顯權__________能。約沙法不單效法大衛倚靠神,信心堅定,也成為當代的祝福,因他在全國推動宗教教育,領猶大人敬畏神;他又叮囑各地官長不可收受賄賂,要敬畏耶和華、謹慎行事、判決公義;又在迎戰中高舉神,大獲全勝。
只可惜約沙法有著一個大大的缺點,不知是因他眷念與以色列人的舊情,還是自信過甚,以為不會受惡人影響,甚至以為可以憑一己之力領以色列王也敬畏神么?!約沙法卻不知他與不敬畏神的人為伍,鑄成了大錯,禍及后代。在具體的事記載中,他做錯了至少有三件大事:
第一件錯事,約沙法為兒子約蘭,迎娶以色列王亞哈的女兒,是惡王后耶洗別所生的女兒亞她利雅為妻,讓兒子約蘭陷于萬劫不復之地!耶洗別是腓尼基人西頓王的女兒,她成了亞哈王的妻之后,引入了巴力偶像的崇拜,這本來從大衛作王時已全部被遏止的偶像,由亞哈與西頓王以婚姻結盟后,再度引入了,而且在惡王后耶洗別野心下,她以殺耶和華的先知而聞名,要把偶像崇拜推及全國,她更養活了八百五十名先知,侍奉巴力、亞舍拉女神、亞斯他錄女神。約沙法竟然愚昧地與以色列亞哈王婚盟,將猶大國也污衊了,令猶大人即將陷于偶像崇拜中,災禍也必臨近。
約沙法做錯的第二件事,是與以色列王亞哈結伴打仗。當時亞哈王規勸他共同去打仗奪取基列的拉末。該地在所羅門時代屬以色列國境,后亞蘭人搶奪了,亞哈王想要取回來,想連同約沙法的強勢,爭回此地。
約沙法當時因與亞哈結親,向亞哈溫和地說:“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必與你同去爭戰。”他竟不知猶大國的延續,全因為是神顧念向大衛所立的約,而以色列眾王犯罪,得罪神,亞哈與他的妻耶洗別王后更是作惡多端,惹神發怒,約沙法王竟與惡人同道,共同打仗,又如何能勝呢?
約沙法本來也機__________警地在打仗之先,去求問先知,但亞哈王不求問真先知,只求問討他歡心的假先知,而真先知米該亞所言必失敗而回,亞哈王堅決不聽,結果中箭而亡。雖然約沙法得蒙神看顧,平平安安回耶路撒冷時,卻遭先知耶戶指責,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只是他”還有善行”因他”從國中除掉木偶,立定心意尋求神”。約沙法也因此事而更敬畏神,督責官長盡忠職守,鼓勵全會眾剛強壯膽辦理神的事。但其后,約沙法並沒有完全明白錯誤,繼續犯錯的第三件事,是繼續與以色列王亞哈謝交好,一同籌劃做大生意,在紅海航運的重要港口以旬迦別造船,要建造船隻賺高利潤,往他施開展國際貿易。但因亞哈謝行惡,藉先知以利以謝預言,神必破壞他們大計,結果船隻受破壞,不能行駛,計劃腰折。
從約沙法生平中,以屬世的眼光,真看不出他有何不善之處,然而以屬靈的眼光,也很難辨別他的不是。約沙法的內心,全敬畏神,不單如此,也打從心裏敬愛神的律法,並以他的權力,頒行法令要全國猶太人,無論利未人、官長,至平民百姓,都要遵從神的吩咐。
但細看約沙法錯誤的行徑,看他未必是心存敵擋神,只是欠缺了屬靈的機警。他是一片好心、一廂情願地以自己敬畏神的心來看待別人,不知道人心險惡,人的歪心是足以破壞他的好意。首先,他沒有防備亞哈王后耶洗別狡猾的心,順意地接受了別人女兒的許配,誰不知她的女兒就成了幾乎滅絕猶太人的禍根;他也沒有防備亞哈掠奪別人之地,即或過去曾屬于以色列的地,但他可以循別的途徑取回,卻沒有留意亞哈王的穢事,以侵吞別人地業為樂;他也沒有留意與亞哈謝共商的過程,與惡人同心發大財的心意,卻招惹神的忿怒。
缺乏屬靈的機警可會是今日這世代的提醒?與不敬畏神的人合作,無論是結親,是夥伙,是洽商,所作的決定,可能會遺害自己,禍及后代的。
許多人認為,找個共同信仰的結婚對象是極難的事,甚至有人說,在這個時代仍鼓吹基督徒要與基督徒結婚,是不合時宜了,認為只要對方不反對你信耶穌,不也是一樣嗎?但要知道,婚姻是一生一世的,而信仰是人生命的核心,是基本的價值體系,假若配偶與你的生命不同,即或他是多么的尊重你的信仰,但你知道,你最愛的人不能與你共嚐永生的福樂,你如何會活得喜樂呢?
再說,金錢、名利、富貴是世人所追求的,若在經商的事上與他人合作,遇有利害衝突,不單是情誼決裂,甚至失了基督徒應有的見證了。切記,基督徒在世生活,不是以做個”大好人”為人生目標,乃是要以遵行神的旨意為己任。願意你我生活榮神益人,成千代蒙福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