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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難之間

  從以色列中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代下二五:6)

  不尋求神的旨意,不顧神分別為聖的原則,貿然的跟人訂立了合約,這樣作的人,要面臨是否廢除神恩約的決定。
  猶大王亞瑪謝有個好的開始:他有個好母親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敬畏神的祭司耶何耶大,為約阿施選定她為王后,雖未必是美貌絕代,或出身名門貴族,卻必然是有好品德,能夠教養兒女(代下二四:3)。母親的影響力,使子女行神的旨意,至少在早年如此,是常見的事實。

  他肯遵行律法

  多數人常存報復的心,喜歡快意恩仇,甚至剪草除根。那是因為忘記神所說的:“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要自己站在神的位上。亞哈謝遵行神的律法,不肆意報復:“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代下二五:3-4)律法是為了約制所有的人,沒有誰在律法之上;以為自己可以超越律法的人,就是藐視神。王常以為自己不受律法限制,是錯誤的。

  他願行神旨意

  亞瑪謝整軍經武,在本國軍隊之外,又募集北國以色列的兵。但有一個神人來見他,傳達神的旨意:“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代下二五:7-8)。他願意聽從神的話,損失已付一百他連得銀子的鉅款,而且不怕得罪人。這是敬畏神的態度。

  心被成功所移

  順從神的話,有神的同在。雖然兵減少了,力量並沒有減弱,反而增加了。亞瑪謝的軍兵,與以東人爭戰,大獲全勝。不過,他作了一件錯事:“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也許,他起初是想,把擄獲的偶像,當作戰利品展示;但人性是敗壞的,常把靠神力量得來的東西,作為神來拜,以至心被它所移去,就對神不專不誠實了。先知奉神的命去責備他,亞瑪謝竟然高傲不肯悔改,終於遭致失敗。(代下二五:10-24)
  基督徒應該謹防:成功的驕傲,使人把事業,財富,當作偶像來拜,以至離開神,那就成為失敗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