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0 回归者的统计
1-2 引言
1 据考古学家发现,犹大许多城邑在居民被掳後便遭废弃,以後
再没有人居住。可见当时只有部分回归者重返故居,其他则在
别的地方建立家园。
2 显然这十二人是当时众人所熟悉的人物。他们是否同一时间回
归则不得而知。
「尼希来」并不是尼希米记的那一位。
「末底改」也不是以斯帖记中那位。
末底改、必珊、米斯拔为巴比伦名字,
而比革瓦伊为波斯名字。
3-70 回归者的记录
这个记录的目的引起学者颇多的猜测。
可能这是波斯纳税名单,或者是犹太人自己用来区别正统犹太人和撒
玛利亚人的记录。
百姓的数目以
1 家族(3-19)、
2 居地(20-35)、
3 圣殿供职人士(36-58)及
4 无谱系者(59-63)划分。
21-35 这记录以南部城市作起点
伯利恒、尼陀法在耶路撒冷(以下简称耶城)以南;亚拿突、亚斯玛
弗在耶城以北;基列耶琳、基非拉和比录在耶城之西北;拉玛、迦巴
、默玛、伯特利和艾在亚拿突和亚斯玛弗以北;尼波、末必、以拦和
哈琳在犹大省之西南角;罗德、哈第和阿挪在犹大省之西北,近约帕
;耶利哥、西拿在犹大省之东北。
40 利未人人数稀少,可能在被掳期间,部分转去作祭司,而部分
则转进其他行业,不愿意回耶路撒冷在圣殿辅助祭司作粗重工
作。
41 这些「歌唱的」是在圣殿里供职,限於男性。
43-54
「尼提宁」:是在圣殿作工的奴仆,被掳前这些人通常是战败
的迦南人。
他们紧居於尼提宁的房屋(参尼11:21),由一监督管理。
这里的名字大部分是外邦的:
西哈(43)和押拿(50)为埃及名,
利汛(48)很可能是亚兰名,
米乌宁(50)是亚拉伯名,
尼普心是以实玛利名,
巴柯(53)是以东名等,其他名字则是浑名。
55 所罗门的仆人是战俘或受制服的外邦人,他们在圣殿作仆役,
名字多是浑名。
64 前面的记录数目与这里的总数有出入,有人认为本节的数目是
抄写之误,有人则认为这是因为前面的记录没有包括妇孺数目
在内。
65 「歌唱的男女」:是供富户娱乐的音乐家,与41节的不同。
68-70 族长为圣殿捐献
69 「弥拿」:为波斯金币,重约四点六安士(130克)。
从以色列人所献的礼物看来,他们在外邦已有相当的经济基础。
思想问题(第2章)
1 返回耶路撒冷城的人,除了大卫子孙所罗巴伯之外,分别来自那
些阶层呢?参65, 70节。
你认为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是否同样重要?
你在教会的事奉是否带有「看重高位、轻视位低」的观念?
2 本章所记的迁徒,和古时以色列人出埃及进迦南的迁移在形式上
有什麽相似、相异之处?
3 为什麽作者把谱系不明的人(59)也记在名单上?
这和该次旅程的性质有何关系?
4 尼提宁(43)为外邦人,为何可以在圣殿中作仆役?
参出12:48; 民15:14。
5 建造圣殿的费用从何而来?
所供献的物品多吗?参69节。
由此看来,教会的工作应否有经费不足的现象?
参创18:14上; 诗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