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以斯拉回国前的状况 所罗巴伯带领的归回之5敌人阻止圣殿的重建4章1节至24节
五、敌人阻止圣殿的重建 4:1-24
(一)以色列的人敌人听说圣殿開始建立,就请求领袖们准他们一起建
殿,但领袖们拒绝。4:1-3
●「犹大和便雅悯」:就是构成南国犹大的核心支派。
●「你们的神」:以你们的神来称呼犹大人的神,彷佛没有视上帝为
他们的神。
●「亚述王以撒哈顿带我们上这地」:参考 王下 17:24-34 。以
撒哈顿王在撒马利亚沦陷四
十年后(西元前681-669年)
开始统治。該王是西拿基立
的儿子( 王下 19:36-37 )
。
●「我们常祭祀神」:希伯来文字有写型和读型两种意义,此处记载
的如果是写型,意义就和和合本一样,但如果
记载的是读型,意义正好相反:「我们不经常
祭祀」。圣经作者可能利用这相反词把他们真
正动机暴露出来。
●「我们自己」:希伯来文意思是「唯有我们可以」。
◎ 所罗巴伯拒绝与撒玛利亚人合作,是否可以提醒我们应該要在信仰上該有所坚持時要坚持,因为现今的社会很容易因为为了采纳宽容就忽略了信仰本身排他的本质。
(二)以色列人的敌人就不断的利用谋士要来败坏以色列人建圣殿的意
图。4:4-5
●「古列....大利乌」:西元前538到520年。
●「扰亂」:口传本的希伯来文是从「惊慌」这個字根来的。時态是
将来式,表示不只此時,未来也碰到阻力。
●「贿买」:敌人收买一個先知去恐吓尼希米。(参考 尼 6:12-13 )
「使手发软」、「扰亂」、「贿买」的時态都是经常性
的。
(三)亚达薛西王年间,以色列的敌人上奏章,指控以色列人建造城墙
之后将会意图谋反。4:6-16
● 4:6-23 是附注,因为和上下不相衔接,详述敌人在尼希米時代
的耶路撒冷造谣。
●「亚哈随鲁王」:薛西王一世,西元前486-464(465)年,纪录
这個王只是为了记载敌人的活动。是波斯第四
代王薛西王一世(Xerxes I),是以斯帖记中
,立以斯帖为皇后的亚哈随鲁王,这時距第二
圣殿修建完成至少三十年。
●「上本奏告」:近东的君王拥有极为严密的密告组织,埃及文件称
之为法老的「耳目」。
●「亚达薛西王」:亚达薛西王一世,西元前464-423年作波斯王
。是以斯拉记七章起到尼希米记结束这段期间
在位的君王。
●「本章」:「这個奏章」、「这個文件」。
● 「亚蘭文字,亚蘭方言」:旧约圣经的原文是希伯来文,但在
但 2:4-7:28 和 拉 4:8-6:18 以及拉 7:12-26 是用亚蘭文写的。
●「书记」:国家秘书、当時每個省长旁边都有皇家的书记,可以
直接向波斯王报告。
●「同党」:「同伙」、「相关人员」。波斯的行政官员,每项
职务都由幾個人分担。
●「底拿人」:有可能是「司法官」的意思。
●「亚法萨提迦人」、「亚法撒人」:可能是一种官衔,而不是人
名或种族名。亚法萨提迦人:
可能是指钦差。亚法撒人:可
能是指秘书。也有可能是指
地名。
●「亚斯那巴」:最后一位亚述王。可能是 王下 17:24 的那個亚
述王。西元前669-633年。
●「底亥」:亚蘭文的文法书提到这個字应該翻为「即是」,上下文
就变成书珊迦人即是以拦人,因为书珊位於以拦。
●「云云」:可以译作「如今」。
●「交课」:消费税。
●「纳税」:进口税或海关税。
●「大河西」:幼发拉底河以外,也就是「亚蘭」、「腓尼基」和
「巴勒斯坦」。
●「从王那里上到我们这里的犹大人」:指的应該是西元前458年
(跟著以斯拉)或者更后期
回到耶路撒冷的人。
●「我们既食御盐」:表示对皇家有义务,君臣关系密切。盐用来认
可神人之约。( 民 18:19 代下 13:5 )古代近东文化有俗语说:「你我之间有饼和盐」,表示彼此之间有关系。
●「吃亏」:是非常强烈的用语,直译是「赤身露体」的意思。
●「筑立根基,建造城墙」:这里指的应該是尼希米之前的城墙建
造工作。
●「实录」:「典籍」与「记录」。在此是指「皇家档案」。可参考
5:17 6:1 。
◎这里控告犹太人会逃税,甚至会占领幼发拉底河西岸。这实在是
有点夸大。不過当時波斯帝国遭遇许多战争,国库空虚,因此很
怕税收不足,所以这個奏章是很有技巧与攻击力的。
(四)亚达薛西王答覆要求以色列人停工,直到大利乌王第二年。
4:17-24
●「背叛列王」: 王下 18:7 背叛亚述、 王下 24:1 25:1 背叛巴
比伦。
●「从前耶路撒冷也有大君王统管河西全地」:这個说法有点夸大,
因为大卫和所罗门的疆界也没有那么大。
● 4:20 旧约确有记载所罗门接受邻国的进貢。( 代下 9:22-28 )
● 4:6-23 是插入的一段, 4:24 是接 4:5 表示圣殿停工到大利乌
王第二年。
◎皇帝的命令是「停工」,等待他进一步的命令,但 尼 1:3 记载城
墙与城门被拆毁焚烧。表示省长门的举动越過了皇帝的命令。
◎波斯王和以色列的关系
1.塞鲁士或古列(BC.559-530年):打败巴比伦,下诏掳民可归回,并还金器银器给以色列人。
2.大利乌或大流士(BC.521-486年):勒令以色列百姓停止耶路撒冷圣殿的重建工作。
3.亚哈随鲁或薛西王一世(BC.486-465年):以斯帖是他的皇后,他准许犹太人保护自己避過哈曼的阴谋。
4.亚达薛西(BC.465-424年):尼希米是他的酒政,他准许以斯拉和尼希米返回耶路撒冷。(以上国王之年份可能不尽准确)所以按照年代排序, 4:4-6 的事应該要放在以斯拉记第六章和第七章之间; 4:6-23 的事应該要放在以斯拉记第七章(和尼希米记第一章)所记载的事情之间(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墙的事)。直到, 4:24 才直接接上 4:1-5 , 4:1-5 和, 4:24 上下文接起恢复重建圣殿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