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圣经难题-马有藻

旧约圣经难题-马有藻

上一篇   下一篇

1.是谁带领归回,设巴萨或所罗巴伯?经文:拉111

金银器皿,共有五千四百件;被掳的人从巴比伦上耶路撒冷的时候,设巴萨将这一切都带上来。

22

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关于第一次归回领袖是谁?是设巴萨或所罗巴伯,学者意见有三:

⑴一人二名说──设巴萨即是所罗巴伯,设巴萨是个人名字,所罗巴伯则是官方名字(如TOTC)。

⑵两段浪潮说──如一波浪般,有时有二阵潮涌,第一阵的领袖是设巴萨(在古列谕令下,538BC);第二阵是所罗巴伯(在大利乌一世〔Darius Hystaspis,参拉61〕谕令下,522-486BC)。

⑶官职不同说──设巴萨是官方指定的领袖,所罗巴伯是民间公选的领袖(如NIC)。

第三说与波斯历史吻合,设巴萨是波斯史记中被提名建造圣殿的人【注1】。

2. 归回总人数的记录先后不符,何解?经文:拉2369

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余下经文从略)。以斯拉记录首次归回的人数及其它细节,与尼希米的记录大不相同,对圣经记录的准确性产生误解,当如何处理?据拉2369 及尼7872 所记,前者(以斯拉)的总人数为49,897 人(拉26465),后者(尼希米)则为49,942 人(尼76667),两者间差异虽不大,却存在。

连同其它对象的差异,可作下表比较:

人物与对象 以斯拉记 尼希米记

公众

仆婢

歌唱男女

马匹

骡子

骆驼

马户

金子

银子

祭司袍

42,360

7,337

200

736

245

435

6,720

61,000 达利克

5,000 弥拉

100

42,360

7,337

245

736

245

435

6,720

41,000 达利克

4,200 弥拉

67

从上表可见些微的差异,如200 245100 67,可能

是「大约数(200 人,100 件)与「确实数」(245 人,67

件)计算法不同而造成。而61,000 达利克与41,000 达利克、

5,000 弥拉与4,200 弥拉的差异,是后者抄前者所产生的错漏。以斯拉与尼希米虽是同时代的人物,但着书年代大不相同。以斯拉记最后年代为457BC(拉1017),尼希米记最后年代为407BC(尼1328 的「参巴拉的女婿」在犹太史中有传说述及他,参约瑟夫,《古史》,1178),两者着书年代相隔有五十年,故尼希米是选用以斯拉的的资料。尼希米原著在圣灵引导下完成,是无误的,但后来文士再抄写时,因疏忽而造成错误,则有可能的。

3.以斯拉在此所用的律法有何根据?经文:拉103

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他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以斯拉面对甚多归回犹民与外邦人结为姻亲,他大表不满,力斥他们犯了律法。然而以斯拉所指的是什么律法,学者意见有二:

⑴有说是指申2414 所提及的律法(但申2414 指同种族人的婚约在某情况下可废除,而此指是犹太人与外邦人的通婚)。

⑵有说是指申1714。此处是指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摩西吩咐他们不可与迦南外族通婚,因为如此行会受影响,从对神的敬拜而转去敬拜外邦人的神(如J.C.Laney)。

4.以斯拉的吩咐与保罗的不同,何解?经文:拉101011

祭司以斯拉站起来,对他们说:你们有罪了,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现在当向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认罪,遵行他的旨意,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林前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在归回时代,以色列人在婚姻这事大大违反律法,那时有许多以色列人娶外邦女子为妻,包括了领袖阶层(祭司)、服侍阶层(利未、歌唱)和普通百姓等。作者在拉101844 将那些娶外邦女子的名单一一列出,包括祭司在内,以防有遗漏或不认罪者。

从新约圣经保罗的看法: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就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因着丈夫也成了圣洁(林前714)。无论如何,保罗不赞成离婚,除非有一方是犯了奸淫。以斯拉当时为他们开了个祈祷大会、读经大会,众人在神面前得到很大的复兴。从拉1012 看见他们被圣灵充满,为罪而痛哭,就有人问以斯拉说:「我们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神,我们还有指望吗?」复兴的火使许多人看见自己所犯的罪,要求以斯拉帮助他们,拉1034:「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他们甚至要求以斯拉帮助他们举行集体离婚,这是件空前大事。那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⑴旧约时代的律法是严峻且必定执行的,罪如同癌症,一定要割除。

⑵新约是恩典时代,比较强调第二里路的原则,让人有机会回头。

⑶那些外邦女子多数是拜偶像的,如果这种事继续下去,以色列人拜偶像的风气就难以根除了。

以斯拉是旧约的人物,就以律法来处理,保罗是新约的人物,就以恩典来处理。我们是活在新约的恩典中,就当以新约的做法去处理。新约是不许离婚的,只有在淫乱、离弃时才可离婚,这是启示渐进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