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3 這些是家族的名字,不是個人的名字。參看第二章3至19節的腳註。總數(3~14節)是一千四百九十六人。
八15 “亞哈瓦”。可能是幼發拉底河的支流,但位置不能確定。“沒有利未人”。有關可能導致沒有利未人的原因,參看第二章40節的腳註。
八17 “迦西斐雅”。位置不能確定,但這裏肯定有一個利未人和尼提寧(殿役)的殖民地。三十八個利未人和二百二十個殿役回應了以斯拉的征召(18~20節)。
八22 以斯拉沒有要求軍方的護衛,對耶和華顯出完全的信任(不過軍方的護衛也不一定是錯誤的;比較尼二9)。
八26 “銀子”有七十八萬安士(24.4噸或22公噸);“銀器”和“金子”相等於十二萬安士(3.75噸或3.4公噸)。
八27 “一千達利克”。相等於二百九十七安士(18.6磅或8.4千克)金子。
八29 以斯拉預期分別看管財物的二十四個人(24節),到達耶路撒冷後便出來交賬。
八33,34 留意那賬項交代得多麼仔細(比較林後八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