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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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尼希米记9:1-10:39

主题: 百姓悔改

重续前约

重点: 对神重新委身的实践

大纲:

贰.重整民心(8:1-13:31)

一. 重新专注神的话语(8:1-9:38)

3.从悖逆律法当中悔改(9:1-3)

4.回忆以色列神学历史(9:4-38)

二. 重新签订与神的约(10:1-39)

1. 正式签约之人的名册(10:1-27)

2. 所立之约的内容要求(10:28-39)

观察和注释: (尼:9:1-10:39)

从悖逆律法当中悔改(9:1-3)

1. 我们可以看到,守住棚节是百姓遵行神的话语的具体表现,也证明了百姓愿意顺服神(8:13-14)。但仍有很多悖逆神的地方百姓仍未解决。

2. 过完节两天以后,我们看到“以色列人聚集”表现出真正的悲伤与悔悟(“禁食”、“身穿麻衣”及“头蒙灰尘”)(9:1)。这些都是百姓在神面前内心里忧伤(破碎)的外在表现──即“痛悔的心”(参见诗篇51:17)。

3. 注意他们另外一个表示悔改的特别方式是“与外邦人隔绝”(9:2)。

4. 这一天事情进行的顺序是认罪、读神的律法书及敬拜。注意这天是交替轮流三个小时读律法书,三个小时认罪和敬拜。并且大多数时间,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他们是“站”着的(9:2-3)。虽然这段经书中的一些东西可以结合到我们当今的敬拜仪式中,这种模式本身似乎只适用于特殊的场合。

回忆以色列神学历史(9:4-38)

5. 那些站在台上的利未人“大声哀求他们的主耶和华”并赞美神。从第五节一直到第九章结束,记述了一个精彩的、以简要总结的方式描述以色列历史的祷告,同时它也详细表述了神自己对这个民族生活的亲身参与。

6. 应该注意从结构的观点来看,在本书9章5节至10章39节经文中的资料是一种标准的近东契约,是一个宗主国与附庸国之间的约定(宗主权之约)。

序言(9:5-6)

历史性序言(9:7-37)

接受(9:38-10:29)

条款(10:30-39)

7. 此祷告形成历史部分的主体,它可被分为以下几项:

1) 赞美耶和华(9:5-6)

〔他是谁(神的本性)及他做了什么(神的作为)〕

注意以下几个重点:

(1) 高举神的名

(2) 神的独一性

(3) 神创造的工作

(4) 神给予生命的大能

(5) 神的主权

2) 以色列的神学历史(9:7-37)

(1)与亚伯拉罕的约(9:7-8)

在这里强调神对亚伯拉罕的拣选及亚伯拉罕的信实;神与他所立的约,其中应许了迦南地;还有神以自己的信实持守此约。

(2)在埃及为奴及被解救(9:9-11)

此处强调神超自然的干预,解救他的百姓脱离在埃及为奴的境地,来回应他困苦的百姓的呼喊。

(3)在旷野中的引领(9:12)

此处强调神用“云柱”及“火柱”的特别的带领。

(4)在西奈山赐给他们摩西律法(9:13-14)

这里强调的是神确实“从天上与他们说话”并“赐给他们正直的典章、真实的律法、美好的条例与诫命”。并且也提到守安息日是摩西律法的记号。

(5)神供给吗哪及水(9:15)

在此强调神带领他的儿女在旷野中是供给他们一切的需要。同时也强调神命令他的百姓进入应许之地。

(6)加低斯巴尼亚;悖逆与不信(9:16-17)

强调以色列的傲慢、顽固与悖逆:虽然有神的直接命令以及过去奇妙超常的事迹,她仍然拒绝进入应许之地。即便是这样,神也未弃绝以色列,虽然她付出了40年的巨大代价。

(7)神在过去的忍耐及信实(9:18-21)

强调虽然以色列人有昭彰不惭的不信甚至于拜偶像(铸牛犊),神仍对他们有信实和慈爱。尤其是40年的旷野游历中他们“衣服没有穿破,脚也没肿”。神也用他圣善的灵通过先知如摩西指导他们。第20节并不支持相信在旧约时代圣灵就内住在人心里(9:30;同时参见民11:17)。

(8)神为应许之地铺路(9:22-25)

这里强调的是神为是犹太人征服应许之地并住在其中享受它丰厚的福分所做的一切。

(9)士师时代(9:26-29)

这里指出的是激烈变化的士师时代:有大概330年左右(公元前1380年-1050年)以色列“屡次”处在恶性循环中。即:

a) 悖逆

b) 敌人的压迫

c) 向神呼喊寻求帮助

d) 得到救助者(如基甸)

e) 平安及休憩

再次悖逆及紧接着的压迫、呼求帮助等等。

尽管如此,这个民族仍久陷在罪中。

(10)神的仁慈、怜悯及忍耐(9:30-31)

这里强调的是虽然以色列仍然拒绝听从先知们讲的神的话,但神仍然对他们广施仁爱(有恩慈的怜悯)。这也许指的是在大卫王和所罗门王统治下的联合王国时代之后,以色列被分成两个部分(北部的“以色列”“10个支派”和南部的“犹大”“两个支派”),然后在主前722年以色列(北国)被掳亚述,及主前586年犹大(南国,也代表全以色列民)被掳巴比伦。

(11)神惩罚以色列的正确性(9:32-35)

此处强调以色列人是应得惩罚的,神是公义的和正确的──以色列人“所作的是邪恶”但神“所行的是诚实”。以色列的王和领袖一直都很悖逆。在所谓“忏悔(认罪)”中,不光要承认自己的罪,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还要承认神审判的权利(参见诗51:4)。在第32节中有一个很有趣的请求,即求神不要以以色列所遭遇的困境“为小”虽然是她自己招致的祸患。

(12)被掳后的以色列在主前444年的地位(9:36-37)

这里强调犹太人当时的状况──他们再次为奴了,而这次是在应许之地!他们的情形被描述为“遭了大难”。

8. 但是认罪(为罪哀伤并同意神对罪的看法)从神的角度讲还是不够的,以斯拉和利未人都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们说: “因这一切的事”,即:我们必须悔改,改变自己的行为,以停止这种在罪中的恶性循环。补救的办法就是书面写下一个再次委身(交托)的约定(军令状),并将此约定具体执行出来。写下的约定都有签名来表明它的重要性,签名的有领袖、利未人及祭司(9:38)。

重新订立与神的约(10:1-39)

正式签约之人的名册(10:1-27)

9. 第10章1至27节写了所有签名并认可此约的领袖的名字。注意谁的名字在最前面──尼希米。他继续做了一个多么好的榜样(10:1)!

所立之约的内容要求

10. 这次签名立约可以使人想起被约书亚记24章,尤其是其中的14至28节,以及《申命记》28章的内容,其中都同样确立、阐明了一个主旨:即这个国家/民族从神哪里得赐福或诅咒取决于他们是顺服还是悖逆。

11. 尼希米记第十章的感人与精彩之处,不在于这些正式的更新仪式本身,而在于百姓同意接受并真正贯彻执行的实际反应。百姓“发咒起誓,必遵行神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一切的诫命”(10:29)

12. 百姓对约的具体贯彻包括四个方面:

1) 不与外邦人通婚(10:30)

2) 不在安息日作买卖(10:31)

3) 在第七年不耕种,包括不追讨债务。(10:31;出23:10-11)。

4) 供给殿里的祭司和利未人的需求,并答应“不离弃(忘却)神的殿”(10:32-39)。注意在38节提到利未人也要将他们得到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

13. 这里并不是口头上说的好听话,而是实在的、真正的、切实在生活中的重新委身(交托):要遵行神的旨意。

14. 重述以色列的历史及神的恩慈与怜悯可以给予人更多的动力去遵行、顺服神的话语。顺服是对神是谁及他所作的一切充满感恩之心的自然流露。

指导研经题

尼希米记9:1-10:39

1. 在第九章中为什么要包括一个长长的描述以色列的神学历史的祷告?

2. 此祷告揭示了神的什么?以色列是被怎样刻画的?

3. 为什么很重要的一点是重续前约要在书面上?它代表什么?

4. 领袖在约上签名后百姓的反映怎样?

5. 百姓实施了什么具体的步骤来开始实践(启动)他们的誓言?这显明了什么?

6. 你自己是否有过与神立约(委身、交托)或重新立约(例如新一年的计划、将自己重新奉献给神等等)但未能持守?如果是的,你为何没做成?

7.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是否真的存在一种不造成行为改变的立约(委身、交托)呢?(参见罗马书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