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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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日”。不足一天也算為一整天,所以所謂禁食三晝三夜(四16),仍可在第三日結束。參看馬太福音十二章40節的腳註。

58 幸好以斯帖在第一次筵席上沒有勇氣向王揭穿哈曼的惡行,致使她在翌日必須再設宴。當天晚上,第六章的事件發生了;這事件使以斯帖更容易在第二次宴席上揭穿哈曼。

11 “眾多的兒女”。哈曼有十個兒子(九10)。

14 “木架”。象釘十字架所用的。參看第二章2123節的腳註。“五丈高”即高七十五英尺(23米),那是過分的高度,幾乎有城牆那麼高,可能哈曼希望所有人都看見他的勢力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