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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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15 哈曼阴谋灭绝犹太人

三1-6
过了些日子(7节),王打算擢升一位贵胄任国中最高位的臣宰。他并没有拣选那曾救他一命的人,却拣选了亚甲人哈曼。‘亚甲’一名叫人想起基士的儿子扫罗在位时(撒上9:1-2>撒上九1-2),曾在战场上姑息的亚玛力王亚甲,而招致先知撒母耳的责备(撒上15>撒上十五)。当末底改(也是基士的后人)和亚甲人哈曼敌对时,犹太读者会感到这是该战争的重演。这是末底改定意要赢取的一场战争。薛西王──似乎并不懂得知人善任──他既要吩咐臣仆向哈曼跪拜,可见哈曼并不甚受同僚赞赏。末底改不赞同王的任命,因而拒绝在哈曼面前卑躬屈膝,但他知道这样必会招惹麻烦,尤其当在朝门的臣仆向哈曼报告此事。末底改是犹太人这个事实,不会使他不能向在位者表敬意,但忠于神的律法却给犹太人一个高于人之权限的效忠对象,他们并且倾向作出独立的判断。这在尼布甲尼撒(但3:12-23>但三12-23)和大利乌王的臣宰(但6:5-9>但六5-9)看来,是为不顺从。怀着愤怒和报复的心,哈曼开始定下报仇的策略。他不以杀害末底改为满足,却设计谋害整个犹太民族,作出了一个反闪族行动的先例。哈曼这样一个残忍嗜杀的概念,显出他是一个全然无耻狂妄的人。
三7-11
波斯朝廷每年的行事历,都在第一个月以掣签形式,择定进行各项事件的吉日。‘普珥’一词意指‘签’,从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在位时(主前858至824年)的一个戳记(或一颗骰子)可见其意义,因而肯定了第7节的细节。倚靠命运的态度历来都存在,而吉兆和凶兆则决定行动应在何时进行。至于哈曼的计谋,吉日是在该年的最后一个月,因为让他有时间向全国颁布王的诏令(这诏命早已由哈曼拟定)。哈曼在王面前,很小心地避免提及犹太人,却是隐晦地指一群与帝国意见不同的民族,有意不守波斯律法。犹太人确实有他们自己的习俗,但耶利米曾明明地吩咐他们要在被掳之地安然居住(耶29:7>耶二十九7),而他们也遵从。哈曼按着王最大的利益来上奏,合理地编造了铲除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理由,并加上金钱上的利益来作进一步的诱因。哈曼答应捐出巨款,可见他极之富有,虽然他也打算在杀戮犹太人时,夺取他们的财宝(13节)。
薛西王并没有兴趣调查个中详情,因此委派哈曼代行,而他把指环之印交给哈曼,是宣告哈曼有实权按他的意思而行。作者引述他整个名衔:‘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并加上‘犹大人的仇敌’,是要对这个狡猾之战略家的威望,作出隐秘的批评。王对于所提供的金钱和一群不知数目之臣民的被杀毫不关心,但圣经没有对他的失职和误信哈曼提出审判。

三12-14
这诏命马上拟定、抄写、翻译,并以王的戒指盖印,藉着古列王所开创的邮递方式代送至全国各地。这种邮递系统是在全国设立驿站,然后由驿马接力送递,以确保能迅速传送消息(参希罗多德v.14;viii.98)。这诏令是重复和具体的。诏命要在各处公告,以致没有人可辩称不知道这命令。哈曼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满意,并轻松地与王畅饮,而书珊城的人则对于背后到底发生了甚么事大感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