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约伯(十六1~十七16)
从以利法的言语推论出约伯的病例是很明显的“如果约伯真的像他自称的那么好,绝对不会遭遇这样的患难;既然患难临到,他必定做了恶事,而他若不承认,更加上假冒为善的罪名。针对以利法最后讲论中几乎无法隐藏的这些暗示,约伯以甚至更大的愤慨来抗议。他更不屈不挠地坚守两个事实:他并没有犯什么严重的罪,而神有权利去行惦喜悦的事。但神现在的行动就像仇敌一样,到了无法说明的程度,这给约伯带来无限的痛苦。以利法陈腐的言语甚至还没有开始触及这个可怕的事实。
这一篇讲论是约伯记中罕见的一个例子,其思想与前一篇讲的观念配合,但比较起来,借着即席的反驳要多于借着辩论。约伯首先把以利法的辱骂丢回去给他(十六2~5;参十五2~6)。是神敌对约伯(十六6~17),不是约伯敌对神(十五7~16)。他非但没有一个受折磨的真心(十五17~26),反倒确信自己能无罪开释(十六18~十七9)。所以,死亡的意义对他而言(十七10~16)与以利法的解释(十五27~35)截然不同。然而,这个分析太简洁了,我们所鉴定出来的这些主题是交织在一起的;举例来说:十七10回响着开头的责备,而神猛攻的丰富比喻(如战士或野兽)则是反复述说。在这一切以外──就像我们在第十四章已经看过,在第十九章还要再看见的一样──是深藏于哀歌中有力的确信(十七8~10)。
2~5. 约伯假设以利法是代表其他人发言的,轻蔑地说他们全都是“叫人苦恼的安慰者”(吕译),罗利(Rowley, p.144)将之解释为“那以增加愁烦代替提供安慰的安慰者”。在希伯来文词组“愁烦的安慰者”中,约伯选用了在十五35译作“毒害”的那个字,对以利法回敬一记回马枪。随便说说是很容易的,但是,约伯问:如果他们与他易地而处,他们会有什么感觉呢295?如果在十六4b与5节之间有所对立,约伯是在说:如果他们易地而处,在安慰者的角色上,约伯会作得比他们所作的好太多了。但第5节可能是讽刺的。
6. 无论是说话或默不作声,约伯都得不着释放。
7~8. 约伯同时受到神与人的攻击。和合本与修订标准本将希伯来原文的直接陈述──用的是“祢”──变成第三人称(参吕译、现中),新英语圣经更为自由;和合本与修订标准本至少补充了神字,但新英语圣经给人的印象却是:约伯只是在谈论从人而来的逼迫;这大大削弱了原来的印象,那使亲友远离我的,乃是神;新英语圣经却将亲友这个字改成暗示约伯“朋友”的“同伴们”,整个译文很少有与希伯来文相近之处。从一个平凡的观察看来,约伯没有“亲友”,有些人就把这个字改成“灾祸”;但这“社群”可能只是约伯的家人。第8节传统的译法(如:和合、AV、RSV),呈现出一幅惊人的图画,约伯既衰弱又萎缩;新英语圣经的译法较为可取,以“说谎者”、而不是约伯的枯瘦为那见证约伯不是的人(参现中)。
9~14. 只有直译法才能公平地表达出约伯描写神的猛攻之凶残,惦像只凶恶的野兽(9~10节)、像个背弃朋友的人(11节)、像个摔角选手(12a、12b节)、像个射手(12c、13a节)、像个军人(13b、14节)。第11节直截了当地称神为攻击者;但第10节的复数296,暗示出约伯也埋怨那些与神同党的人(他在第20节以很重的讽刺口吻称他们为“朋友”)。因为撕裂这个字通常是用来描写捕食动物将猎物切断,包括神“如狮子”般粗暴对待惦的百姓(何五14,六1),这个具体的比喻要求从身体上来解释发怒(直译“鼻子”)这个字:
“以297惦的鼻尖,惦撕裂我、窘迫298我,
惦向我咬牙切齿;
我的敌人299以锐利的眼神怒视300着我;
他们301以他们的口把我吓得目瞪口呆,302
他们以傲慢的态度打我脸颊,
全都连手攻击我。”
这个故事并未暗示约伯在身体上受了攻击,他所遭受的打击是他朋友的言语;但是如果他们不应该被称为恶人与不敬虔的人(第11节),那么这个埋怨可能是针对约伯从社会的渣滓(三十章)所受的毁谤。
第12节又恢复到单数,只有直译法可以表达出神的攻击令人毛骨悚然的残暴:
“我素来安逸,而惦打碎了我;
惦掐住我的咽喉,把我摔碎303。
惦又立我为惦的箭靶子,
惦的弓箭手304四面围绕我。
惦破裂我的肺腑,并不留情,
把我的内脏305倾倒在地上。
惦伤害我,在伤口上又加上伤口306,
惦如同勇士向我直闯。”
15~17. 约伯描写他从神所接受的待遇之恐怖,并不包括他反击的任何记号;他并不认为这是他理应得到的刑罚,而勇敢地顺服他的苦难;他也没有试着以标准的方法──献祭──来抚慰这位忿怒的神。他的立场绝不退让,坚持他绝无强暴;虽然这个字主要是指身体上的强暴,它也可以延伸涵盖道德法律上的任何“暴行”。约伯坚称我的祈祷也是清洁;虽然他已经自称为“完全”(九20~21),但只有现在他才用了这个字来反驳比勒达在八6所说的话。他穿着悲伤──不是悔改──的表征,坐在尘土中,把自己给弄脏了,里面没有穿什么衣服,只是配上宽松而粗糙的袋子(“麻布衣服”,现中、VSV)。他悲哀的外表──脸因哭泣发紫,眼睛307呈现“黑眼圈”(NEB)中──肯定会感动神怜悯他。
18~22. 约伯呼天唤地(参赛一2)──永不打盹地观看人类行动的、与古代诸约的守护者──来为他被杀害作见证,以支持他的自诉。他使用血字,暗示以为在他的哀求矫正蒙垂听之前就死去(22节)。
19. 约伯确信在天上有一位见证人。许多人曾仔细地探索这位中保的身分。约伯显然是希望有某个代理人可以帮助他解决他与神的争论,确保人与神的“权利”(21a节,RSV)。十九25的“维护者”(现中)是明显的候选人,但这究竟是神、或是另外有某个人,则有待商榷(见十九25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0,Name=iv. 俭伯(十九1~29)})。我们在此注意两个重要的特性:神是倾听流血之哀求的那一位,神是被说成在上的那一位。而约伯前后一致地向神呼求。
20~21. 乍看之下,第20节忽然闯入第19节与21之间,至少在和合本、钦订本、与修订标准本是如此,这节经文本身充满了这么多的困难,所以很难追溯其脉络。一个问题是在于各行的长度不一,使得一些人把向神这词组挪到前半节(参 NEB)。就着现存的形式来说,“我的讥诮者我的朋友”,几乎每本注释书都是人言人殊,解释不一。虽然同一个字在创世记四十二23的意义是“通事”(传译者),“我的中保是我的朋友”308这观念似乎应该排除,因为约伯对他朋友们已经失去了信心;他同时与神、与人争论,这事实使他的立场更为复杂。这在第21节似乎获得承认,那里尽管是平行法,朋友(RSV“邻舍”,参思高)不可能是神,这个希伯来字就是第20的节朋友,意义可能也是一致的。约伯在他的讲论中,交替地与他的朋友和神争论,他感觉需要有某个人在两面帮助他。
22. 从约伯切慕迅速死去看来,他在这里似乎不期望那再过几年的终点,这颇奇怪。代之以在这词组中寻找完全不同的意义,可能在此找出下面这思想的另一种表达就已足够了:一个人短暂的寿命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解决生命的问题。约伯越来越清楚地看见:只有当他死后更直接地与神交涉时,才有可能得到令他满意的答案。──《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