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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合的辯論(15-21 )

十一、15:1-35 以利法發言

以利法再次發言,這與先前第一次發言,即第

四、第五章的論點相同,而且比上一次更是嚴厲。內容可分為兩大段,第一段是在15:1-16,此段的中心是以利法回應約伯在第12 章所說的一句話:“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他針對約伯所說的話,發出一連串的話,並提出要點以為質詢。第二段是在15:17-35,這段經文的中心主題是報應。

15:1-16,本段經文是以利法向約伯提出質問,這質問可分為五方面:

第一方面,15:1-6,以利法指責約伯在言語上不敬畏神,約伯口中的話証明了他有罪孽:約伯的朋友們最不屑于約伯否認自己有罪,所以常在直接或間接的對話中,都有意無意地要指出約伯的罪狀來。以利法在這裡申明,智慧人的話應該是溫和及平穩的,但約伯的話是不理性,充滿暴燥及缺乏忍耐。而約伯不斷要與神理論,在以利法眼中看更是無稽,並且對神不敬,若對神不敬,這樣更証明約伯已是有罪了。

第二方面,15:7-8,以利法質詢約伯是否生于萬有之前,是否獨得智慧:以利法除了指責約伯有罪外,並一連串地質詢約伯的來歷。以利法在先前第四章,曾說自己有獨特的屬靈經歷,但他也不敢以智慧人自居,而約伯竟然說他們的知識不及約伯,因而觸怒以利法的心靈。所以,以利法質問約伯是否第一人被生?且生于萬有之前?是否在神面前領受了密旨?以利法的質詢當然不用約伯回答,他的答案無疑是否定的,是要約伯屈服于他的見解,要約伯承認自己並非有獨特的智慧。

第三方面,15:9-10,以利法反問約伯有什麼知識是朋友所沒有的:這個質問可說是以利法的中心思想。以利法認為在約伯的朋友中,有一些比約伯父親還要年長的,因此,約伯自認是比他們有智慧,這是極其的侮辱。以利法認為,越年長的應越有智慧。若我們以當時的背景來說,最先說話的應當是最年長的,以利法的言下之意,他應是最有智慧的。

第四方面,15:11-13,以利法認為他們的話是來自神的,因此,約伯的反應是明顯地反對神:以利法不單直接或間接指出約伯的不是,而且,以利法認為他們的話,正是來自于神,而約伯所生的強烈反應,甚至是拒絕及反對他朋友們的勸喻,以利法認為這反映了約伯內心對神的反對。

最后,第五方面,在15:14-16 以利法指出沒有一人在神面前是義的:以利法在這裡再論人性的脆弱。以利法再次重述他在第4 章的論點,認為神的聖者,也不會被神信任,更何況是有罪的人所生的,豈可得神的信靠。

從約伯的朋友以利法的口中所見,以利法再沒有對約伯表示一點的安慰,他只是不斷地去檢視約伯話語中有錯漏的地方,並且因為對約伯的不滿,而生出尖銳的用詞。雖然以利法在第15:11自認為是神所差來的安慰者,但卻完全盡失安慰者的使命,他非但沒有對約伯安慰,反而將重擔加在約伯身上。其實,約伯的朋友最大的缺點是沒有真正地設身處地站在約伯的旁邊看事情的真相,他們只用約伯所受的結局來推斷約伯的問題。難怪乎約伯曾責備他的朋友是無用的醫生,是令人厭煩的安慰者。

約伯的朋友們一口咬定約伯因罪而要面對當受的苦果,故此,他們的責任似乎是:務要約伯認罪,並且切詞指正他的罪狀,這才是他們的重點工作。原來,當一個人心存偏見的時候,便失去了客觀分析的能力了。

15:17-35,這段經文的中心主題是報應,以利法一再強調對惡者的描述,並且說明報應是惡人的結局,以利法的目的是要提醒約伯小心言語,人當為自己的毀滅負責。

以利法在15:18,再次強調傳統的權威。我們可以藉以利法的話,去了解他對惡人命運的見解,當中有五方面的見解:

第一方面,15:20-24,以利法認為那些惡人與強暴人一生受盡痛苦,尤其是在惡人的生命中,彌漫著死亡的恐懼,並且他們的內心沒有平安,深怕隨時會遭受報應,他們也沒有把握可以逃脫災禍。以利法也進一步說,那些惡人所懼怕的,結果都會預期臨到,也暗示約伯今天所受的,也是惡人理當有的結局。

第二方面,15:25-27,以利法認為惡人因驕傲而敵擋神,卻是愚妄。以利法認為惡人雖然得不義之財,生活奢華放縱,並且肥胖,但結果必沒氣力作戰,他們與神對抗,必死無疑。

第三方面,15:28-31,以利法說惡人必不得富足。他們的財富有一天必成為亂堆,產業也無法增加。惡人的報應是突然而來,一剎那間盡失所有。以利法在這裡也明顯地指出約伯的光景有如惡人的結局。

第四方面,15:32-34,以利法指出惡人沒有后代,他們絕子絕孫,居所被焚。

第五方面,15:35,總結惡人的生命:雖然以利法在說話中已指出約伯今日的光景,正與惡人的光景吻合,但從以利法的言詞中,可能他的確是對約伯的關懷,不期望約伯有著惡人的結局,所以,他仍以教導者身份,不厭其煩地希望說服約伯謙卑地認罪悔改。以利法要嚴厲志警告約伯當小心言語,人要為自己的毀滅負責任,因此不能歸咎是神的專橫。

以利法仍離不開他傳統的觀念,認為受苦乃由于罪,惡人必無好結局。約伯卻認為,惡人與義人都會遭遇相同的苦難。約伯的推論是神專橫,神要作什么也無人可以阻撓。

以利法的言論不是全無確據;而約伯的經驗也不能否定。這樣,我們當如何看傳統的觀點與真實的經驗呢?當然,傳統有它的好處,但是,假若后人對傳統的道理不加反省而全部接收,就很容易出問題。在新約的時候,主耶穌對當時的法利賽人、文士,有極嚴厲的責備,因為他們竟因承接傳統,便不求甚解地廢棄了上帝原本的心意,只用傳統的觀點來剖析人的行為,隨便將人定罪。主耶穌要糾正他們的錯誤,用各種方法去讓他們反省上帝的真理。今日,我們也當好好去思索傳統的意義,務求使心意不斷更新而變化,使信仰顯得活潑、有活力,能適切時代與個人實際的需要。

我們身處這個時代,也同樣要面對時代的不斷轉變,我們需要誠實地去面對自己對信仰的真知,我們不斷參加教會的崇拜或聚會,或不斷讀經禱告,並不斷地參予事奉,但我們需要認真地去反省,我們內裡實際的光景是如何,是一片空白,還是真實地經歷及見証信仰的真確。主耶穌呼召我們,不是要我們去履行傳統,或死守誡條,而是呼召我們去跟從祂。而跟從祂的體驗是去真真實實地領受在基督裡那愛的自由。因為聖經說,律法的總歸就是愛。我們要從跟從主的生活中,去體驗在愛裡回應生命,如何面對生活中周遭所發生的事,如何面對鄰舍的需要而加以適切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