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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41:34 神第二段的講論這段的回應,是神特別為約伯而設,要針對約伯挑戰神公義的問題。這段經文與第38 章初段,有兩個相似之處,第一是神繼續“從旋風中回答約伯”及要求約伯“如勇士束腰”去面對神對他的反問。但在上一段第38 3 節經文,目的是要讓約伯看見自己的無知,當約伯看見自己是如此無知時,他目瞪口呆,無言以對。而本段經文,神是要讓約伯體會自己是何等的無能,約伯一向以為自己是行義者,神便質問他,讓約伯自己看見,他所擁有的是何等有限,人根本無法自救,又如何有能力改變現實絲毫呢。本段經文,可以從神的三個問題作為核心,去思想神對約伯的挑戰。

第一,神質詢約伯的第一個問題:神質問約伯豈能有如神的能力,甚至去廢掉神所立的定律,定神為有罪,而自顯為義?神這樣的語氣,以反問的方式詢問聽者,其實是不用聽者回應,因為那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否定──“不能”。神要強烈地對向約伯質詢,是要約伯反省他那無知與無禮的話,也要約伯啞口于自己的無能。約伯不單沒有能力廢立神所擬定的一切,約伯的膀臂也絕對沒有可能那樣有神大能的膀臂,就算是大自然界中那小小的雷聲,約伯也是沒有能力地去發出。也許,過去約伯對朋友們或是對神的說話中,沒有存心指責神,想要定神為有罪,但約伯極力地以自己為義的這種態度,就是有這樣的潛在思想。

神質詢約伯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要質問約伯,他豈是可以擁有尊榮,如王帝般的權柄,是否可以有能力審判驕傲的人,並將惡人定罪,使他們降卑,或是將他們制伏,給他們一個審判呢?答案當然又是不能。約伯固然有“怒氣”,但他的怒氣縱然是“滿溢”,斷不能藉此發出“公義”來。新約有句說話很貼切地形容約伯的光景,經文記載在雅各書1:20:“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我們也可以從觀察、從經驗裡得知,人的怒氣,只會叫事情顯得緊張、複雜、不合邏輯,甚至會傷害自己與別人身體和心靈。人的怒氣多數以“破壞”為告終,但神的怒氣則相反,神的怒氣是帶來“復和”。因為神恨惡罪惡的怒氣,要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道成肉身,以聖潔的生命活出神聖潔的標準,又藉十字架的代贖,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的怒氣借著祂愛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人子身上成就了,而人類才可以藉耶穌基督,這位道成肉身的神子,得到救贖,脫離了神審判的怒氣。人的怒氣與神的怒氣所成就的,實在是天共地那麼遠!人往往以為發怒,將天然的本性發洩出來,以為便可以解決問題,但問題卻越潛越深,不能自拔。但神的愛,推動祂願意甘心犧牲自己,付上最大的代價,來挽回我們。今天,在你的內心還有什么怒氣是不能消的,嘗試仰望耶穌,祂為你付上最大的代價,祂為你而死,使你可以得與神復和,世間上有那些比救恩更要緊呢?若你仍糾纏于忿怒中,試問如何能成就神的義呢?神的榜樣是要我們效法,祂恨惡罪惡,但深愛罪人,你願意以基督的心為心,效法祂,除去忿怒,恨罪惡但愛顧罪人嗎?與神與人關係復和,才能將破壞人的怒氣驅走,只要你肯,求主幫助你,幫助你將怒氣化成愛,且成為主所用的愛的使者,幫助人除去忿怒,建立與神與人復和的和好關係。

神質詢約伯第三個問題,是挑戰地問約伯,若他有神的權能與審判的權柄,那麼神可以確定約伯能自己救自己了!神這樣說,是諷刺性的話,約伯的答案當然又是否定的。人可以自救嗎?斷乎不可,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正正指出約伯的要害,約伯幾乎以為自己是義人,不斷催迫神出來指正他的不是,但誰不知這也是約伯的愚昧,神沒有用約伯的愚昧回答他,神不需要指出約伯那一樣是對或是錯,神只要問約伯一些問題,便足以將約伯原形畢露,使約伯不得不服在神面前。一個人的義,本身是具有限制,面對權能與權柄,根不沒有可談的,也不能與神有何比擬。其實,神說這些話,倒是給約伯一個盼望、一個出路。因為當一個人肯承認自己有限,但有同時接受這位無限的神的時候,他的生命便有了曙光與盼望。約伯不能自救,他也沒有權又沒能力,但誰是能救贖、有權能,又有權柄呢,就是獨一的神自己。

40:15-41:34,在本段經文,神指出了兩隻巨獸是人所畏懼,但巨獸卻無所畏的。祂質詢約伯是否能夠制服或馴服牠們。

第一個段落,是描述神對河馬的管治,經文在40:15-24。“河馬”這字直譯是“巨獸”。神細緻地描述

河馬,包括牠的體力及牠的住處與性格。河馬的體力是強大的,從牠的腰和肚腹的肌肉上反映出來,用“銅管”來形容河馬的骨頭、肢體有如“鐵棍”、尾巴有如“香柏樹”,而牠的“大角”有如“刀劍”,可見河馬全身及四肢的力大無比;而他的住處更是寬敞,無論是“諸山”或“流水”之處,都是牠闖蕩之地,牠可以遊玩,也可以覓食,牠無所懼怕,無人可以阻止牠,牠不怕被捕捉,也無任何環境可以阻止牠的行動,牠連雨季的泛濫也不畏懼。這段經文最特出之處,是在于第15 節,在介紹河馬之先,先說明河馬與約伯的關係,神說:“我造你也造牠”,約伯與河馬都是被造的,都是神手所造的,神對河馬瞭如指掌,也暗示神對約伯的了解也不例外。但我們知道,神要馴服河馬,是在牠指掌之內,但神要使一個人順服,則不是用武力了。

第二個段落,是描述神對鱷魚的管理,經文在41:1-34。鱷魚也被稱為是“巨獸”。神用很幽默的方法來詢問約伯,他是否能用“魚釣”或是“繩子”來捕足鱷魚呢?答案當然是不能。又問約伯那鱷魚是否會向人乞憐,或是與人立約,或是把牠當作寵物玩弄,或是拿牠作買賣,這樣的問題背后的答案,都是個“不”字。接著,神正面指出,鱷魚不單不會落在人的手中,牠也不會怕任何要捕捉牠的人,人想望要捕捉牠們,簡直是妄想。然后,神再詳細論述鱷魚的肢體,牠那緊連不透風的鱗片、牠打噴嚏時鼻孔的呼氣有如光芒、牠浮出水時口中的噴氣有如火燄洪流、牠的頸項被認為是氣力之所在、牠的頸與肚腹之間的肌隔乃豐滿結實、牠的心硬如“下磨石”,刀劍對牠來說是無用的器皿,牠甚至嘴嚼鐵如碎楷,咬銅如朽木,牠行過的地方都是深刻留下牠的印痕,牠無所畏懼,也無不藐視。但神論鱷魚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第十節,經文說:“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而一切都是神的手所造的,包括這頭鱷魚,也要屈膝在神的面前。

神沒有用尖銳的聲音喝罵約伯的不是,也不用指出約伯的錯誤,神只是輕輕的向約伯說:“我造你也造牠”、“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便教約伯心服口服了,便能使約伯看見自己的無知與無能了。

從經文中,我們有兩方面值得細思與感恩的:

第一,我們的神是何等的降卑。神是創造那些巨獸的神,這些巨獸是人見人怕,無人能以制伏的,既然人對這些牲畜都無能為力時,又如何有權能向神質詢?一切生物都是出自神的手所創造,牠們對神的創造與計劃都不能反抗。但人的位置竟然完全不同,人同樣是神所創造的,但人卻不認識神;人是神所創造的,卻可悖逆神。這位高高在天的造物主,竟然低聲下氣,費那麼多時間與心血,向一位被造如塵土的人“講道理”,可見神對你我的重視、尊重有多深。

第二,神才是宇宙萬物的中心。當神問約伯:“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誰先給我什么,使我償還呢?”,然后作出一句總結:“天下萬物都是我的”。先前,約伯不斷向神申訴,要與神對質,實在是向神張狂誇口;先前,約伯不斷質疑神的公義,但當神反問約伯這些話時,反映出約伯對神的無知,宇宙內一切的生物,都是神在神的權能之下,人有何權利可以與神辯論?可見約伯一直的辯白,都是白費的,若相信神擁有一切的權,又怎可能不知道約伯的所作所行呢?若神是知道約伯的一切,又何須辯白呢?這一切都顯得約伯的自我中心,他的世界觀是以自己為中心的,但神所顯示給約伯的世界觀,是以神為中心,神才是那位創造者,去了解神而不是要神了解我們,神對我們一切本來就是全知,無人可以在神面站立得住,但神何等渴望我們了解祂,了解祂對人的愛,了解祂以致我們生命以祂為中心,去行合祂心意的事,才是我們一生最重要的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