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回討論(二二~三一)
1. 以利法第三次發言(二二)
在第三回對話中,以利法與比勒達總結他們的爭辯,用了很多重複的話。瑣法保持沉默。約伯回答他們,表面上不受他們的爭論影響,因他知道他並非一個隱藏的罪人,也不是個偽證者,如第一章所示,是個無可指摘的人(但並非無罪或謙卑)。以利法最後的對話充滿尊嚴和秀麗文釆;他對這位可憐的受害者多了一點禮貌,雖然如此,仍是不公平。
二二1~11 以利法的問題旨在表示神不需要約伯,或他所擁有和所作的,包括他行為完全。跟着他進入長篇攻擊的言論,控訴約伯嚴重的罪惡──無緣無故強取貧窮人的當頭,拒絕給困乏的人??水喝,給饑餓的人??食物吃,以武力取地,欺壓寡婦孤兒。根據以利法所說,這表明約伯這時的兩難。可是,事實恰恰相反;約伯曾顯出對社會的最大關懷,而且慷慨行善。
二二12~20 約伯不應以為神在高天看不見發生什麼事。他若仍然犯罪,便會與挪亞時代的人遭同一命運,那時地的根基毀壞,好象被江河沖去──就是神從前曾興旺的人類。惡人何時受罰,義人就歡喜。
二二21~30 以利法的最後控訴實在給約伯說出一些細膩的言詞:“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21節上);“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25節);“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28節下)。這些話不單美麗,且是真實的──對一個悔改的罪人“歸向全能者”和“從他帳棚中移去不義”(23節)!惟一困難是在一個應用上:約伯已不在罪中生活!
伯恩斯總結以利法對約伯的最
後控訴說:全能者是他的保護;他在神裏面找到快樂;他的禱告被垂聽;光亮照到他的路上;當其它人謙卑時,他就升高。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