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法
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么?(十一1-20)
琐法可能是最后发言的一位,因为他在三个朋友中是最年轻的。从他粗野激烈的长篇大论中,就清楚表明他对于从前尊敬的一个人已经感到不耐烦,并且因那人的抱怨,而不能认识到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便把他可能对约伯有的任何同情都消除了。然而他善用他等候的时间,这也是清楚的;因为他一开口说话,就用冷静而抑制着愤怒的态度,不少凌厉的讽刺都说得颇为中肯。
(一)
琐法谴责约伯多言而且说话狂妄时,话语含有箴言中的正统教训。不像那些哀歌诗篇,它并不赞成‘发泄情感’。在以色列的哲人看来,权衡自己的话、思而后言的人才是智慧人。
谨守口的,得保生命;
大张嘴的,必致败亡。(箴十三3)
你见言语急躁的人么?
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廿九20)
所以,约伯作为一个从前因智慧见称的人,更应当知道,不要以为(3节)向对手大喝或轻蔑他们所珍视的东西,便能赢得争论。以讥讽向天道进袭,作为值得他们考虑的神学,是荒谬的;(4节)而且声称他这样攻击的那位 神,必定知道他是无罪的,那就更加荒谬了。假如(5节) 神只照约伯经常请求祂做的去做,并且纡尊降贵来答复他的话,他立即就会发现自己是个多么亵渎成性的愚昧人。
第六节意义含糊不明,只要看一看各种英文版本不同的翻译便可以证明。标准修订本把经文更改了一点点,但新国际译本(十一5-6)则更接近希伯来原文,因此较可取:
啊,我是多么希望 神
会说话……
并将智慧的奥秘
指示你,
因真智慧有
两面。
当知道这一点: 神甚至
已忘了你一些罪。
琐法的要点似乎是:要是 神开启约伯的眼睛,叫他看见 神所用以管理世界的那些隐藏的原理,他就会看见 神的智慧比人的智慧优越简直不可以道里计。约伯拒绝以人的智慧对他的裁判,以他受的苦,证明他是罪人,但与 神的智慧相对时,他就会体会到 神其实是轻轻放过他了。
(二)
这是致命的痛。琐法像比勒达一样一丝不苟地持定正统,而且同样不视约伯受苦为例外。诚然,基于正统信仰,他比比勒达更大胆,而且毫不含糊地让约伯知道,认为他是恶人受恶报。比勒达只是装腔作势大声说出那些陈腔滥调,并用人一般认可的俗例传统加以支持。琐法则用约伯自己推理的方式讥笑他。他意识到约伯探查非他所能及的事而陷于迷惑,于是琐法技巧地暗示,他未知之事可能以一种他未设想到的方式与已知之事发生关联。约伯不能获得一位 神承认他是好人,反之,他可能发现有一位 神告诉他说他够幸运所以未受更多刑罚。
琐法讲论他的主题十分起劲,于是问约伯,他有没有认真地想一想,以他一切狂妄的质疑便能参透 神那些深不可测的奥秘,或稍微接近祂知识的界限吗?这等事比天还高,他怎能得到气力爬上去取?它们比阴间更深,他怎能知道获得这奥秘的途径呢?即使他巡游大地、海洋去寻找它们,他也决不能找到。正如钦定本第七节,值得注意却颇不准确:‘你藉着寻找就能发现 神么?’
人又再次联想到诗篇一百三十九篇。约伯上回的言论,论到 神看顾他的话(在十9-12),从他成孕那一刻,与上述诗篇下半段极其相似,现在琐法论 神无所不知的话,则正与其上半段非常相似,尤其是始于‘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为大家所熟知的话(诗一三九7-10)。那诗人虽因 神知道有关他的一切而惊异并感激,但尽管他渴望,也无法逃避祂那看不见的同在,这是从消极方面琐法所专注的‘无所不见’的眼目。他甚至把约伯在九章十一至十二节表示谴责的话(在10节)转过来用在他身上。在那里 神那隐藏的能力为约伯所感觉到的,不但无法抵抗,而且具威胁性,又非理性。琐法同意那能力是无法抵抗的;但在他看来,事情所以如此,并非因为 神有复仇的心,而是因为祂的知识是无穷的。低贱的人对自己道德的真正光景可能自欺欺人,但(11节)祂知道他们是谁,祂不用细察便看出他们的邪恶。 神的大能,其实是祂的智慧在对付邪恶的行动。
但(12节)人可能立即料想到一个‘愚昧’(按字义是‘空虚’)人要了解这一点,就像一头‘野驴’生来像一个人那样(驯良),是不可能的。
(三)
当琐法在十二节恶意比较时(请也参创十六12),显然心目中想到约伯,但没有很清楚说明。这是因为像其他安慰者一样,他觉得有义务要让约伯有一条路回到 神那里。因此琐法发出智慧人通常向愚昧人作的劝勉,改正他的道路。但比起以利法在五章八节及以下各节,或甚至比勒达在八章二十节及以下各节的话,这劝勉在他口中是更冷漠并更多芒刺。约伯不但要恳求赦免,而且在所应许的福临到他以前,必须改正他的思想并自觉地除掉他个人的罪。只有在那时候,他的不幸才会消失,在黑暗中,光明才会照亮他。只有那时宁静和希望才会回到他那里,他才会像以前一样受人欢迎、受人仰慕。
琐法分明以令人难受的语调作出结论。比勒达以约伯恢复的幸福与约伯仇敌的命运作对比(八22)。琐法在十一章二十节只概括地论到恶人的绝望与死亡,而且显然并不排除约伯。
琐法这一番公然含敌意的议论,比他那些年纪较长的朋辈的言论,必定更加刺痛约伯的心──把他们对约伯的定罪,或保留在背景中(以利法的),或隐藏在柔和的言语后面(比勒达的)。琐法想到仅只是三人说过的最富同情心的话,就已经令约伯凶暴地严责他们缺乏同情心(六14及以下),他感到良心痛责么?由此可见他说的话太残忍,我们发现很难证明他那些话是正确的。但现在那些话把真相显露得更加清楚。琐法传教士般的吶喊是虚伪的,因为他为着约伯的迷失,已抱几分放弃的态度。而他的憎恶,在他说的每一件事上昭然若揭。缺乏人性,是可憎的事,琐法表现甚至较比勒达更甚,这似乎往往是那些最热心奉行 神道路的人的特点。在 神的大地上,还有比怀着憎恨去发出 神之爱的福音召唤更丑恶的事么?
与琐法对一个好人怀着恶意、仇恨,透过身体、精神折磨的猛攻比较起来,约伯对诚挚的以利法(企图以仁慈待他)毫不领情,就都显得黯然失色、微不足道了。约伯极度自私,对他那些朋友大闹别扭,但琐法则一心要毁灭此人,并奉 神的名,定他永远的罪──在他的鼓动之下,另外那两个人会随即仿效。琐法是个能干的神学家,为他自己的见解强辩,只有使那见解更加不能原谅。地狱必得有一个特别的地方,为那些精于以言语利用 神去侮辱别人的人而预备。
我现在作最后两种观察,二者都是讥讽的:第一种是在那些朋友的言论中,就其内容而言(纵使不是按其意向),以琐法这篇言论,与主在旋风中使自义的约伯屈膝的伟大言论最接近。第二种是 神既然有各种权利论到祂自己的全知,琐法便没有比约伯更多权利这样做。但我们会让约伯在他下次发言责怪琐法的痛时为自己表明那一点,表现自己甚至是比他更能干的神学家。──《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