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讚神為高
本詩篇有兩部分。第一部分(1~6節上)有眾聖徒在歌唱。第二部分(6節下~9節)是他們在執政掌權。那時,主耶穌再回到地上,開始那期待已久的國度。
一四九1~3 以色列所唱的新歌是創造、救贖和統治之歌。他們在耶和華裏高興歡喜,因為祂是他們物質和屬靈創造的主宰,也是他們榮耀的君王。
他們不但以詩歌,也跳舞讚美祂。那是什麼?信徒在跳舞?是的,在耶和華面前存着聖潔純真的喜悅來跳舞。跳舞用來表達真正的屬靈喜樂和敬拜時,是神所接受的。但利用這節經文來解說現今的舞蹈是正當的,卻是另一回事。利用舞蹈跟濫用舞蹈是不同的。詩人只是談到神莊嚴地同意的使用。使用樂器也一樣。若是搖鼓和豎琴是有感情的話,他們也會渴望向耶和華奏出美妙的音樂。可是,它們經常是低下的,只作肉慾的表達。正當的使用是好的,濫用卻是可怕的。
一四九4~6上 為何有這一切的忙亂,有這一切喜氣洋洋的音樂呢?因為耶和華喜愛他歸回的百姓;祂已給忠心的余民賜下勝利的榮譽。大災難已經過去,這是一個雨後天晴的日子。
眾民多有原因為他們所得的榮耀高興,因為他們與這位榮耀之王聯合了。他們日間坐在寶座上或晚上臥在床上的時候(第5節的“床”有寶座和床的意思),有充分理由大聲唱出歡呼的歌曲。他們聲音充滿讚美,口中稱讚神為高,實在是最合宜不過。
一四九6下~8 我們可以看見,第6節中段有一個突然的轉變。從這裏到結束,以色列擔任審判者的角色,他們正在作出公正的審判。這可以是關乎她的仇敵在彌賽亞回來時遭毀滅。那審判將由耶和華來執行,但在表象上,以色列可以說是與耶和華一同審判。但我主張其意思是,以色列在千禧年的時候擔任列國之首的角色。那時期,主耶穌要以鐵杖來統治(啟二27)。眾使徒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太一九28)。以色列本身也在外邦人的統治上有分(但七22)。因此聖徒手裏有兩刃的刀,在有需要時執行報復和刑罰萬民。造反的君王和他們的大臣將要被鏈子和鐵鐐捆鎖。那將會是絕對的公義,是堅定不移之公正的統治。
一四九9 這是以色列在那日滿有榮譽的任務——確保所有反抗和顛覆都及時受到懲罰。新約的聖徒也要在基督將來的統治有分。我們從哥林多前書六章2和3節得悉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