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四篇 受辱中的禱告
被羞辱,被侮辱是人生痛苦的事,我國人說:「頭可殺,
士不可辱」就是最明顯的說明。如果是無了期的受辱,長期
被欺負,怎辦?
一. 告訴神 (v.1)
「顯我為義的神阿」,這是禱告。被辱時最好向神禱告,
把感受告訴神。
這不是老生常談,乃實在是最正確和最好的出路。為什
麼不與他們爭個公道,而向神禱告那麼懦弱呢?廣東人說得
好,嘴巴是長在別人身上,你禁不了。「爭」不是解決之途,
即使法庭能還你一個公道,對方也被罰,但羞辱已造成,補
救不了。
神知道。「顯我為義的神阿」,神知道真相,知你是不
是做了羞恥的事。如果神知你是義,我們能在神面前無愧,
那就夠了。別人對你的看法,別人對你批評,論斷,甚至羞
辱就不足介意了。保羅深懂這祕訣,他連自己也不論斷自已
(哥林多前書四3) 。
神使寬廣。「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寬廣」,要向神祈
禱,因為神是那位使人寬廣的神。被輕看,被羞辱實在不好
受,我們的心會不舒服,但是神能開解人心,使人變得心胸
廣闊,使人能在敵意的環境中仍能平靜向前。
二. 提醒人 (v.2-5)
在禱告中,我們也可以抒發對欺負我們的人的不滿和提
醒,提醒他們要想到神。
神會聽禱告(v.2-3) 。「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
誠人歸祂自己 ; 我求告耶和,祂必聽我」,提醒人神會聽禱
告,會為自己伸冤,因為神是明白事理和真相的神。自己在
神面前是清白的,清潔的,神必會聽自己的伸訴,故不要再
無止境的胡鬧下去。當然,我們自己真的要在神面前無愧,
要常活在神面前。
要怕神 (v.4)。「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 ; 在床上的
時候,要心裡思想,並要肅靜」,提醒人,人應當懼怕神。
是因為人不怕神,所以才做出不應該做的事,說不應該說的
話。在夜深人靜時,要檢討和反省自己,免得自己一直活在
罪中。
要歸向神(v.5) 。「當獻上公義的祭,又當倚靠耶和華」,
提醒人要與神和好,要歸向祂。人歸向神才不會,亦不敢欺
負別人,侮辱別人,因為他知道有一天要向神交帳。
三. 求告神 (v.6-8)
「耶和華阿,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這還是禱告,
要從被羞辱的情況下再起來,實在需要不斷的禱告,因為那
受辱的陰影不是一時就退,它會久不久就再出現。
求神光照,使我們時刻活在祂面前,免得羞辱我們的人
再有把柄。
求神使快樂,使自己的心快樂,使自己以神為樂,而不
是以物質的豐富為樂。能樂在神裡面,是我們能勝過外面的
艱難的最重要祕訣。
求神使安息,使我們無論在睡覺,在作工,在每一天的
生活都得安息,不被人的聲音,眼光攪擾。回到神裡面,祂
作我們的避風港,心中平靜安穩,享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