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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篇(忏悔吟之三——痛悔)

一、题目:痛苦的祈求(痛悔)

二、作者:大卫

三、大纲:

1、痛悔的认罪(一至四节)

2、身体的痛苦(五至八节)

3、向主祈求(九至十五节)

4、在敌人面前靠神(十六至廿二节)

四、中心节:十八节“我要承认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忧愁。”

五、小引:

本篇为“忏悔篇”“忏悔篇”共有七篇,即六,卅二,卅八,五十一,一百零二,一百三十,一百四十三篇。诗人作此诗时可能患着重病,加以良心之谴责,其时亲离友叛,仇人以之为公敌,眼睛失明,心亦发昏,他的痛苦诚已达到极点,在这种时候,诗人乃向耶和毕呼求。

我们不能确知作此诗的时间。据司布真牧师推想:是诗人有病时作,或者只是诗人自己在想象中的描述。此篇将人之恶性显于神的光中,圣灵感动人都是如此将他的恶性显出来。

六、详解:

第一节“耶和华阿,求你不要在怒中责备我,不要在烈怒中惩罚我。”——主阿,你是父亲,我是不听话的儿子,本当受责罚,但求你且释尊怒,因为旁人的恼怒我尚能忍受,你的怒气我却承当不起。愿你在怒中显出慈爱,不然,我便灰心丧志。肉身的父母时以烈怒惩罚儿女,但父神总凭慈爱管教我们。这是何等宝贵的恩典,不然,他的烈怒谁能受得了呢?

第二节“因为你的箭射入我身,你的手压住我。”——神的“箭”就是圣灵射入人心有如刀扎的感觉。这箭飞快而尖锐的刺入我们的良心。信徒良心若受了箭刺,就必马上向神认罪,求神赦免。有了忧伤痛悔的心,神才将他所射的箭抽出来,以慈爱缠绕伤处。神何时用手压在我们身上,我们就应何时悔改。若有人明知神的手已临到他身上,他仍不认罪,反要从神的手中逃去,就必不得亨通。诗篇卅二篇四节说:“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的身上沉重。”然后诗人就说:“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卅二篇五节),这就是神射箭之后的效果。

第三节“因你的恼怒,我的肉无一完全。因我的罪过,我的骨头也不安宁。”——犯罪的人好像在铁砧台上的一块铁,被两个大锤时时刻刻打在他身上。一个锤是神的忿怒,另一个就是他自己的罪。难怪诗人如此说:“我的肉无一完全,我的骨头也不安宁。”人一切的痛苦没有不是认罪来的,神的忿怒也是因人的罪才落在人身上,参孙怎样将房柱抱住拉倒屋子压在身上。人也照样抱着自己的罪,将神的忿怒拉倒在自己的身上。

第四节“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当人感觉到自己的罪太重,担当不起,那已是好的开始,表示他不愿再作罪人,要脱去一切罪担,他必寻求一位救主,他的福气即将来到了。与这种感觉相反的就是终身不以罪为罪,这才是最可怕的。圣徒越与主亲近,越接近圣洁,就会越憎恨罪,觉出罪的厉害,对于罪绝对不会容忍,就是一点的污秽也不能容忍,如同一件越洁白的衣服,越会显出黑点来。神的亮光也是如此,神的光越大,我的污秽就越明显。“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九十篇八节)。故当我们越亲近神时越能知道罪的真面目。同时更知道我们需要神的恩典·需要在神的面前如何的谦卑。

第五节“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圣灵用神的话叫我们知罪的时候,我们的罪就比流脓的恶疮更臭。对自己是何等可耻,对别人是无比的讨厌。罪比恶疮更使你在神面前显为可恶。罪也能叫人深受疼痛,而且是不能忍受,不能隐藏的。这种臭味在神在人面前都不能隐蔽。要得神快乐的医治,就必须先离开罪。

第六节“我疼痛,大大拳曲,终日哀痛。”——人因自己的罪受责时,心中定必十分难过,十分惭愧。这时他若看见一对小猫快乐地玩耍着,就会自恨自语的说:“神为何不把我造成一对小猫呢?他没有罪,也不怕神的刑罚,作人却是何等的苦啊!”作一个得蒙赦免的人,却享受神救恩的快乐,他若同样看见一对小猫就会说:“我是多么的幸福,因为神救了我,叫我与他有交通,叫我有永生,可以永远与神同在,我比这畜牲是好得多。”这样就表示在神恩典之下来做人是非常快乐的。

第七、八节“我满腰是火,我的肉无一完全,我被压伤,身体疲倦,因心里不安,我就唉哼。”——罪的厉害及污秽是不能用人的言语形容得出来的。时如烈火焚体,也苦重担压身,若无神的赦免,则心中全是罪恶污秽,没有丝毫可取之处。

第九节“主啊,我的心愿都在你面前,我的叹息不向你隐瞒。”——亲戚朋友都离去,靠人不能,自己又会做什么呢?只有耶和华才有拯救的能力,并赦罪的恩典,所以向神倾心吐意才有指望。罪人也该晓得神是无所不知的,他洞察人心中所存的,亦明白罪人悔改之心,他必以爱心赦免一切罪行。

第十节“我心跳动,我力衰微,连我眼中的光也没有了。”——在这种力量衰微,眼中无光的时候,唯一的指望就是神了。

第十一节“我的良朋密友,因我的灾病,都躲在旁边站着·我的亲戚本家,也远远地站立。”——在病痛中若有朋友看望,这人还稍获一点安慰,但是连亲戚都躲在一边时,这就使痛苦加深了。这就是精神上的痛苦。一个人在急难亟待救援之中为朋友所弃,这种心中的寂寞,比身体的痛苦更难忍受。为何亲朋会在这个时候离开呢?因为谁也不能帮助他心灵的病痛,谁也不能医治他心中的苦疾。若果他们认识真神,向他代求,安慰就必马上到来,可惜他们都不懂属灵的事,对此种病情只能袖手旁观。他们自己没有经历过神的救恩,就无法解救别人。

第十二至十四节“那寻索我命的,设下网罗,那想要害我的,口出恶言,终日思想诡计。但我如聋子不听,像哑吧不开口。我如不听见的人,口中没有回话。”——这是说到人悔改后,他的仇敌对待他的态度。当他亲近神时,魔鬼就必用更大的更恶劣的手段来对付他,攻击他。所以凡是想要得神恩典的人,必得摒弃这种外来攻击的影响,不理会朋友的离弃或仇敌的攻击·只要专心一意倚靠耶和华。最好的武器就是以聋哑来对付,聋和哑本是人生的一种大缺陷,但若能以此种方法来对付恶魔,就大有益处。

第十五节“耶和华啊!我仰望你,主我的神啊!你必应允我。”——罪人不能倚靠与他同在罪中的罪人来拯救他,乃要仰望无罪的救主,他必伸出慈悲的手来,凡仰望他的必不蒙羞。

第十六节“我曾说,恐怕他们向我夸耀,我失脚的时候,他们向我夸大。”—— 一个人失足时,总会有人藐视他,连信徒也是如此,这点当为爱主的人所应极力防备的。若有人跌倒,就当赶快扶他起来。

第十七节十八节“我几乎跌倒,我的痛苦常在我面前。我要承认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忧愁。”——为罪伤心的最好的结果就是立志认罪,自己决心为罪而忧愁,这在神面前是可喜悦的。“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痛悔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五十一篇十七节)。但只是忧伤并不能获赦免,乃要信赖主耶稣的功劳。忧伤是到达赦免的门路。

第十九节“但我的仇敌又活泼又强壮,无理恨我的增多了。”——我们的仇敌“又活泼又强壮。”信主的人,都不可轻看魔鬼,牠是有能力的,若不靠着主的大能,就没有一个人能胜过牠。感谢主,那在我们里面的主耶稣是比他更大的,他有更大的权能·足以胜过魔鬼的一切权柄。

第二十节“以恶报善的与我作对,因我是追求良善。”——诗人忽然改变了口气,在这里竟然说他:“追求良善”起来,诚然,他在神前一点好处都没有,徒具满身污秽与罪恶,但在人的立场上以人的看法,他是良善的。按神的律法,他是大罪人,在人方面却是没有任何亏欠的。神的律法比人高,在人面前虽没有罪,在神面前却是大罪人。

第廿一节“耶和华啊!求你不要撇弃我,我的神啊,求你不要远离我。”——凡诚心认罪的人都当有这样的祈求,神若不撇弃,任人怎样对待,也不必害怕,有主耶稣作我们坚固的保障,我们还怕谁呢?既有主耶稣在神面前代求。就成了完全的保障。正是:有主同在,万事皆不用惧怕了。

第廿二节“拯救我的主啊,求你快快帮助我。”——诗人知道神是他的拯救,所以完全投靠神,求他快快来救助。凡仰望他的,必不蒙羞,“凡等候你的,必不羞愧”(廿五篇三节)。

── 包忠杰《诗篇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