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六19 本段的論題是神以及祂對人類活動最終的控制。

一六1 人心中會有謀算,但實行的時候,詳細地說出來的時候,便應驗神的計劃。

一六2 “心”。即品行或性情。

一六3 要把你的重擔交託耶和華;這些重擔或會使你憂慮,對神來說卻沒有什麼大不了。

一六4 “各適其用”。或譯作:為了它們和祂自己的目標,包括為惡人的審判之日造了惡人。

一六5 “連手”。比較第十一章21節及其腳註。

一六6 “憐憫”。忠貞的愛。“誠實”。信實。人類的罪得贖,是由於神忠貞的愛和信實。敬畏耶和華能使人在受引誘時遠離罪惡。

一六8 “財利”指收入。

一六1015 君王的責任。

一六10 “神語”。這是指君王的話語有最終的決定權。因此,他必須十分小心,在判決時不容有誤。

一六11 神關注和反對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一六14 使王平靜而不激怒祂,是明智的做法。

一六15 “春雲時雨”。即春天的雨,能保證農作物的長成。

一六19 謙卑地與卑微的人來往,比透過不正當的手段與驕傲人一起致富為好。

一六21 “通達人”即有辨別能力的人。“學問”。更可作:說服力。

一六22 “生命的泉源”。即屬靈生命力的源頭。“懲治”。借行為來教訓。

一六23 “學問”。更可作:說服力。

一六25 重複第十四章12節的話。參看那節經文的腳註。

一六30 “眼目緊合”。即眨眼,使眼色。“嘴唇緊閉”。即不說一句話便傳達了惡意。許多邪惡與乖僻都是不用說一句話便能傳播。

一六33 “定事”。更可作:每一個決定。神有權管轄人類的事務。看似巧合的事,事實上是神之完全計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