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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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谨 守 口 的, 得 保 生 命:草 率 发 言 或 是 不 勒 紧 口 舌 会 败 坏 我 们 行 义 的 果 效, 使 我 们 犯 罪 (传 5:6), 影 响 我 们 与 神 的 关 系 (传 5:7)。 一 个 完 全 人 会 谨 守 他 的 言 语 (8:6~8;雅 3:2)。 我 们 应 当 求 神 帮 助 我 们 约 束 我 们 的 口 舌 (参 诗 141:3;比 较 箴 10:14, 19; 18:7; 提 后 3:3; 雅 3:2~13)。

13:5  
义 人 恨 恶 谎 言:一 个 义 人 宁 愿 说 真 话 受 苦 也 不 愿 吐 谎 言 而 免 灾 (但 3:16~18)。 这 样 的 人 明 白 说 谎 是 得 罪 神 的 (12:22)。 如 此 行 会 使 他 们 不 得 进 神 的 国 (约 8:44;参 启 22:15 注)。

13:10  
骄 傲 只 起 争 竞:人 常 因 骄 傲 而 为 自 己 的 观 念 争 斗。 如 此 行 的 人 终 必 落 入 羡 慕 高 位 (路 22:24), 顶 撞 权 柄 (民 12:2) 和 违 背 经 训 (提 后 4:3~4) 的 光 景, 甚 至 受 制 于 纷 争 之 灵 (林 前 3:3~4)。 一 旦 起 争 端, 我 们 就 当 自 省, 看 自 己 是 出 于 骄 傲 还 是 在 以 诚 实 为 真 理 争 辩 (加 2:4~5;帖 前 2:2;犹 3 节)。

13:23  
因 不 义 有 消 灭 的:许 多 人 穷 苦 且 不 得 脱 离 苦 境 是 因 为 他 们 是 社 会 不 公 的 受 害 者 (比 较 诗 35:10;参 雅 5:1~6)。

13:24  
不 忍 用 杖 打 儿 子 的, 是 恨 恶 他:圣 经 教 导 父 母 要 在 孩 子 们 性 格 成 型 的 时 期 “用 杖” 管 教 他 们。 但 只 有 在 孩 子 故 意 顶 撞 违 背 父 母 时, 才 当 责 打 他 们。 这 样 作 是 为 了 消 除 孩 子 的 愚 蒙、 悖 逆 和 对 父 母 的 不 尊 重 (22:15)。 父 母 若 有 智 慧、 有 慈 爱 又 有 分 寸 地 管 教 劝 戒 孩 子, 就 能 引 导 他 们 认 识 到 错 误 的 举 止 会 招 致 不 良 后 果 甚 至 痛 苦 (29:15)。 这 样 的 管 教 非 常 必 要, 能 避 免 孩 子 形 成 一 些 日 后 把 他 们 引 向 败 坏 和 死 亡 的 不 良 态 度 和 观 念 (19:18; 23:13~14)。 敬 虔 的 管 教 能 使 全 家 享 喜 乐 和 平 安 (29:17); 管 教 也 必 须 出 于 慈 爱, 正 如 我 们 的 天 父 一 样 (来 12:6~7;启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