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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的灯

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二O:27)

静夜不寐,心幕上涌现起许多的往事,有些似乎是长久遗忘的,却像沉在海底的泥沙,又随著潮水翻起,翻起。

谁能说:"我洁□了我的心,我脱□了我的罪"?两样的法码,两样的升斗,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能听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华所造的。(箴二O:9-12)

人生下来就带著堕落的原罪,随著年纪的成熟,社会化的过程,带给人更多的罪恶的技巧,会使用诡诈;不过最大的问题,是用双重标准,来衡量自己和别人,对人是一个法码,对自己是另外一个法码。结果,总是自己有余,而别人对我有亏欠。圣经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一三:8)既然他以为别人对他有亏欠,就没有不可作的事。

在孩提的时候,良心的光辉,还常从云翳后面放射出来。渐渐的,私欲掩蔽了良知,违背本性,滥用神的恩赐;耳朵听邪恶的话,眼睛看邪僻的事,往错谬中直奔。

但神造了上面夜穹的星空,人内心的良知,在万籁俱寂,静夜不寐的时候,还是向人发光,叫人思省自己的过恶:
    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二O:27)

灯能照亮暗中的隐情。世人的标准,罪只是犯罪失败,被人捉住了才是罪;如果犯罪不曾暴露在光中,或是掩盖得法,辩护有方,那就是成功。但在神面前不是这样。有些事情,是从来没有人知道的,耶和华的灯仍然鉴察;不但恶行是罪,当行善而不行也是罪,恶言是罪,无声的恶念也是罪。圣经告诉我们说:"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著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3,14)

灯里面有油才可发光。灯只不过是一个器具,空而无油,全不能发光。圣灵是油;他"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一六:8)圣灵光照人的内心,使人知道自己的败坏,认罪悔改,得著永远的新生命;并且光照洁□信徒的心,引导人行义路,度过长夜,进入主永远光明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