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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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1,2 第1節指外邦人尋求神,而第2節重申神願意(“伸手”)接受以色列(羅一○20,21)。

六五37 悖逆的以色列民因拜偶像(3,7節)、求問死人(4節)和吃被禁止的“豬肉”(4節;比較利一一7)而被指控。

六五8,9 以色列中那些敬神的余民,就象在一串“葡萄”中尋得少數的好葡萄一樣。

六五10 “亞割谷”。參看何西阿書二章15節的腳註。

六五11 “時運”。亞蘭人的幸運之神。“天命”。結局之神。

六五1725 千禧年國度的描述,那是“新天新地”(17節)的開始。特征包括耶路撒冷是一個喜樂而不是負擔(18節;比較亞一二2,3),包括長壽(20節;留意罪將會在千禧年受到懲罰),平安與穩定(2123節),以及仇恨的本質被除去(25節;比較一一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