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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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邦歸主54-55

一、溫習

1. 非常人,非以色列的代

2. “罪”三點:罪、贖罪、

二、本主題

1.54-55 以以色列為中心,興從他

-─全家

2. 邦因太人蒙主,

本論

1. 以民

1.1 聖者為丈夫 54:5

1.2 收回 54:7

1.3 永遠54:8

1.4 54:9-17

2. 以民之福

2.1

2.2 告蒙

2.3 的意念道

2.4 永遠的証

3.

3.1 擴張營幕 54:1-3

3.2 切乾飢餓 55:1-5

3.3 世界民蒙

四、問題

1.

2. 為什么將以民會全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