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第十一课

经文: 耶利米书21:1-22:30

金句: “他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认识我不在乎此吗?”这是耶和华说的。(22:16)

主题: 先知的第九篇讲论(对列王的责备)

焦点: 行为表达着真理

主旨: 一个人在处理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时的行为将肯定或否定他认识神的声称。

反思: 请牢牢记住耶9:23-24和雅各书1:27;2:14-17所教导的,仅仅说你“认识神”是不够的。真正的义人(“与神有正确关系的人”)将把他与神之间的亲密的个人关系反映到他与他周围人之间的关系上。

一个真正认识神的人将在他与他人之间反映出公义(正义)和公平(公正),如:

一. 付给他人应得的

“那行不义盖房,行不公造楼,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给工价的,有祸了!”(22:13)

注意:义人将公平和诚实地对待他人。

二. 把别人放在自己的前面

“他说: ‘我要为自己盖广大的房,宽敞的楼,为自己开窗户。这楼房的护墙板是香柏木的,楼房是丹色油漆的’”(22:14)

注意:义人不会自私地、贪婪地把钱花在自己身上。

三. 他为有需要的申诉

“他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认识我不在乎此吗?”这是耶和华说的。(22:16)

注意:义人会认同和同情那些有需要的人,并为着他们的缘故帮助他们。

四. 作为生活的一种方式,行公义和公平

“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专顾贪婪,流无辜人的血,行欺压和强暴。”(22:17)

注意:一个认识神的人的心态将总是满足别人的需要,而不是利用他人为满足自己的好处。

结论: “认识我不在乎此吗?”这是耶和华说的。(22:16)

如果我们说认识神,而生活却像约雅敬王一样,那我们是生活在谎言中!见约一3:16-17。我们对待别人的行为将肯定或否定我们相信基督的声称。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