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三、警告與審判的信息(11-16章)

警告背約的子民(11:1-13:27

神指責猶大家背棄聖約(11:1-17

11: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當聽這約的話,告訴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3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4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5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

這裏講到「約」。「約」很簡單,就是我把我的恩典給你,那麼你接受我的恩典,我接受你作我的百姓;就是我們兩個人成為很密切的關係。我們也講過,「神的約」是個「不平等條約」。這不平等條約不是像我們唸《中國近代史》是列強侵略我們的不平等條約。但是為什麼要用不平等條約呢?這是指雙方不平等的。列強侵略我們是訂臣下之盟,他用他的船堅炮利叫我們不得不屈服;那麼神是用他的慈愛和大能叫我們不應該不愛祂,不應該不信靠祂。神在《舊約》揀選以色列其實也是神一貫的做法,就是我們有今天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也就是說是不公平的,也就是說是幸運的。並不是我們作了特別好的事,所以上帝揀選我們,就是在祂旨意中[1]祂就揀選了我們這些不好的人[2]。當我們蒙了恩典以後,而且一再經歷這些,如果你還是不守這個約,就要受到咒詛了。這個是以色列人自己選擇的,也是你我選擇的,雖然我們承認我們在受洗的時候,雖然我們承認我們在教會裏面常常還是不大清楚,不過神的約真的是很清楚的(不敢說是三讀,從我們聽到的,恐怕已經是三十讀了)。就像我們今天在婚禮的時候,那個約定呢?新郎、新娘在神前人前說:「我任何時候都會愛他(她),無論貧窮、健康……。」然後也發大聲的誓。你都不知道你在說些什麼?也許以後牧師說:「如果不遵守的話會……。」這也唸出來會比較好一點。

《出埃及記》二四章以色列人和上帝立約的時候,那個約是「血」的約,就是那個約已經是經過好幾個步驟了──包括在西乃山底下,包括三天以後的同意,包括十誡的頒佈他們的同意,然後最後把所有詳細的寫出來後告訴他們了,摩西把上帝的命令典章都說了,百姓說:「我們會聽。」然後摩西還把血撒在他們身上。那血不是潔淨的意思,那血是慎重的意思─違約會死的,這是立約的血,這是立約的憑據。《出埃及記》三四章27-35的那個時候已經是他們背約以後重新再立約了,也就是二四章到三四章之間,以色列人已經築了一個金牛犢了,然後神本來要消滅他們,後來摩西禱告,神赦免他們,再規定一下,這個約再拿下來跟百姓講。摩西下來的時候臉上是發光的,那個光在《新約》的《哥林多後書》三章[3]就講到「那是一個定罪的執事,摩西所帶來的律法是定罪的。」就是很不幸的:這個約是可以帶來祝福的,你遵守就是福氣,你違背就是禍患。但是以色列心頑梗,或者救恩和聖靈的工作還沒有那麼明顯,所以所有約上祝福的話以色列得不到,因為要得到就是你得順服,以色列不順服,所以他們的不到;所有咒詛的話、定罪的話都會得到,因為他們不順服。那是個定罪的執事,屬死的執事,在石頭上會消失的執事,保羅說:「那尚且有榮光,何況《新約》耶穌所作的事稱義的執事,是赦罪的執事,是叫人得生命的執事,那個榮光就更大了。」以色列人看到摩西的榮光:是榮光,但他們是害怕的,所以那帕子也是始終蒙在摩西的臉上,表示在《舊約》的時候多數的人是糊塗的,是不能瞻仰主的,也是不願瞻仰主的。

《利未記》二六章也講立這個約,如果遵守就會……(3-1340-43),如果不遵守就會……(14-1718-2021-2223-2627-39)。不過我們在《利未記》二六章40-42[4]看到,當然保羅在《羅馬書》九章27-31[5]裏也有講到:我們相信只要我們一息尚存,不管我們現在是在萬惡不赦的狀況,死刑不能夠挽回的狀況,國家一定會亡的狀況中(我們如果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願意有悔改、認罪、信靠上帝的心,不管我們肉體、國家、外在的有多大的損失,那就表示我們是蒙揀選的餘民,仍然有救的。」像《利未記》二六章40-42,上帝就說:「你們現在亡了,亡了以後你們還是有救的,亡了以後餘民(剩餘之人)在外邦當中,在羞辱的狀況中,你承認自己的罪,你承認自己做錯了,那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約都是一樣的,類似的,就是讓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們的子孫以色列人因信靠上帝而蒙福。

《列王記下》十七章15[6]北國亡的時候,也說他們亡就是因為他們不守這個約,《列王記下》二二章11節,16-20節,二三章1-3[7]都講到不守這個約最後就是滅亡。

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耶利米在這個時候還在說:「阿們。」全以色列人大概只有一個他在說「阿們」了;別人好像在這個時候說也太晚了嘛!這就好像夫妻已經辦好離婚簽字了,然後再跟他們說:「如果你們彼此相愛,神會祝福你們。」那時再「阿們」,不是太晚了嗎?各位,在神面前,信靠主都沒有太晚,讓我們總是能夠這樣。

耶利米說:「阿們。」就叫他再繼續傳講這倒楣的信息,沒有人聽的信息吧。

11:6耶和華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7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誥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8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

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他們卻不聽從:

耶利米真是很孤單,就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他在那裏喊,就他一人的聲音,也沒有人理他,沒有人聽他。

我實在不喜歡引這些經文,一引這些經文,我們就很容易感嘆:「噯……本少爺(本姑娘)在教會就是這樣孤軍奮鬥,好寂寞啊。」這種自憐、自義的態度不好。你可以看到耶利米在街上喊叫的時候真是很痛苦,沒有人理他的。耶穌喊叫的時候也差不多很痛苦,沒有什麼人理祂,有幾個門徒跟隨祂,也有些人跟隨祂,但也不是很明白。不過不管怎麼樣,耶利米就是去喊,神給他使命他就去作,當然後來在《耶利米哀歌》裏面就看到猶大街市上的孤單悽慘,因為他們「都不聽」。耶穌在講比喻的時候,大概也是不聽;當那個王請使者出去邀請人參加「天國的筵席」的時候,大家也都不聽。這個人說我買了一對牛,那個人說我買了一個房子,……總是把上帝的事情看得很輕很輕。

11:9耶和華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10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它。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11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以色列人背約了」,耶和華有沒有背約?「耶和華沒有背約」,這是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講到的。《羅馬書》三章5-8,講到:「……神發怒是不是祂不義?……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祂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神發怒沒有不義,神答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說:「你的子孫會蒙福。」結果他們的子孫受禍,神讓他們受禍原沒有不義,因為約上講的很清楚:「你們不以我為神,我就不以你們為子民。」所以神沒有不義,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當神說:「你們不以我為神,我就不以你們為子民。」的時候,你還是可以說神不義,我們講過:有些神學家說:「神像亞伯拉罕立的約是無條件的,不管他的子孫怎麼樣,神都會怎麼樣。」我也講過,那無條件還是有條件的:從人來看,一切的約都是有條件的;從神來看,就是無條件。也就是說,祢說:「亞伯拉罕的子孫會蒙福。」那現在沒有蒙福怎麼解釋?祢就算我們沒有守約所以受禍,可是祢原來跟亞伯拉罕講的時候是:「我會讓你的子孫蒙福的。」那我們怎麼了解呢?就是我們知道那個子孫不是指所有的子孫,《加拉太書》三章16[8]說:「那子孫是指一個人,就是耶穌。」亞伯拉罕的子孫是指耶穌,那麼因此我們就推到第三點。

第一個、是大多沒有蒙福。神沒有不義,因為他們不守約;第二個、就那絕對蒙福的人,神在耶穌身上成就了;第三個、那些「連於耶穌的」,就是「剩餘的民」,不管在《舊約》、《新約》,在亡國、被擄,或在任何一個時候信靠祂的人,那些人還是蒙福。最後,當這些蒙福的人悔改回到神那邊的時候,或在懲罰的過程中,神會因為以色列的拒絕而讓外邦人蒙福。所以,神所立的約能讓外邦人中被揀選的餘民也蒙福,神沒有違背約。

《羅馬書》第三章就講到那些有『自由派精神』的就說:「如果我們人無論作什麼事,神的榮耀都不會受虧損的話,那麼神幹麼罰我們呢?我們作得對,神祝福我們顯出祂的信實;我們若作得錯,神懲罰我們顯出祂的公義;我們做錯神處罰我們,最後又揀選剩餘的民顯出神的智慧;我們做什麼都顯出神的好,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祂的榮耀,為什麼我還要受審判呢?」這個邏輯沒有錯,你做什麼神的榮耀都不會被虧缺的,你就算最大的虧缺都還能顯出神的公平處罰的榮耀。不過你一定要用這種無賴的邏輯推下去的話,那保羅就說:「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在這裏,神沒有背約:「你們災禍來了!我們在約上講的很清楚啊,如果不守就會……。」這是以色列和猶大沒有辦法逃脫的。災禍臨到他們不能逃脫,看《申命記》二八章2245[9]、《利未記》二六章33[10],就是如果你離棄上帝,最後就是那災禍會追趕你,而且你逃不掉的。《利未記》二六章33甚至講「耶和華會拔刀追趕你」。

這個當有各樣災禍的時候,猶大的人就……

11:12那時,猶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神;只是遭難的時候,這些神毫不拯救他們

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假神;只是遭難的時候,這些假神毫不拯救他們:

因為求上帝了,上帝不聽了,而且甚至上帝很清楚的告訴說:「這個一切的災禍是從我而來的。」那麼他們就去求告那些假神了,去求告假神,假神也絲毫不能拯救他們什麼。這讓我們也想到《歷代志下》二八章22,猶大的一個壞王亞哈斯,亞哈斯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你在急難的時候求告神,神不理你,你的反應就是更多求告神,更真實的認罪悔改,任何時候總不要再去轉向其他的神;轉向其他的神,那真是我們自討苦吃了。

11:13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

這麼多的神,對你一點用都沒有。

11:14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15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作甚麼呢?你作惡就喜樂。

我們在殿中作什麼呢?我們在殿中作惡,而且作惡就很快樂。

「不要為百姓祈禱」,我們講過了:到某一個階段的時候,神就不再聽了。那麼他們的心是這樣的頑梗作惡,只有在最大的災難中,那些餘民可以在災難中產生真實的悔改。

11:16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鬨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攻擊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

「青橄欖樹」:《詩篇》五二篇8[11],講到以色列人就像一個青橄欖樹被栽植的很好,但《羅馬書》十一章17-24[12],這個好橄欖不結果子被折斷了,我們這些野橄欖被接上去了。野橄欖被接上去,不要自大;如果不結果子,神也一樣能把我們摘下來,把原來的橄欖樹接上去。在前的要在後,在後的要在前。失落的可以回來,回來的可以再失落。自作自受,不可以抱怨上帝。

先知的哀歌()與神的應許:人設計謀害我命(11:18-23

11:18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你將他們所行的給我指明。19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

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他們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

耶和華說,或耶利米說,或耶和華藉耶利米說,「你們這個樹要被折斷,要被燒掉。本來應該結果子的,因為沒有結果子,所以要被燒掉。」耶穌不也講了:「無花果樹不結果子也要被砍掉。」(太七19,路十三7)當耶利米講這個信息的時候,別人就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這裏「耶利米被遷到宰殺之地」,一般解經家就說意思是「把耶利米全家都消滅掉」。當然《以賽亞書》五三章7也有這樣講,就是形容耶穌[13];還有「神的僕人」(詩四四22,羅八36[14]在世上多多少少都有這樣的一些狀況。

1823節是耶利米第一段的自白,他非常的難過。然後20節開始就講到說:他實在看到「不僅人不聽他的話,而且有人設謀要殺害他」,這我們在後面會看到更清楚。

11:20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

按公義判斷之耶和華:

我們說過,今天教會裏真是……我們說愛,很好,但是有兩個不好的。第一、我們說「愛」常常不是「用聖經上講的愛」,是一種「自由主義式的」,不分是非的,一切都可以的,這個並不應該。另一個,我們在說愛的時候,常常我們是叫別人愛,自己不去愛,而且是自己有自私,就跟我成績向來很爛,當我成績爛的時候,我向來希望老師越寬大越好;同樣的,成績好的人、聰明的人就希望老師越嚴格越好。人希望寬,希望緊,希望鬆,到最後都是衡量自己的利益,哪樣對我好,我就要哪樣。我們希望不是自私,不是自義的,神把祂的全備,不管是公義或慈愛都彰顯出來(這裏不在講神論,不在講神的屬性,事實上神的公義和慈愛是一點都不能分開的,只是我們人的言語有限,在講的時候必須分層次來講。)。

這裏耶利米就講很公平的事,他講的:就跟《啟示錄》「聖徒看到惡人最後被消滅的時候,是感謝讚美的」是一樣的;就跟「我們看到神的公義彰顯的時候,我們應該歡呼」是一樣的。我們今天看到神公義彰顯我們不敢歡呼也不願意歡呼,因為我們內心非常清楚,「公義彰顯,我就死了。所以主啊,祢就多多慈愛吧。」其實還是在自保。

我卻要見在他們身上報仇:

「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啟示錄》裏面伸冤是歡喜的[15],《詩篇》裏面伸冤是歡喜的[16]。我們絕不是自義,但我們希望看到神公義的手。

11:21所以,耶和華論到尋索你命的亞拿突人如此說:「他們說,你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22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刑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被刀劍殺死,他們的兒女必因饑荒滅亡,23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因為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

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

你知道耶利米既是亞拿突人,所以人的仇敵是自己家裏的人,這是《彌迦書》七章6[17]的話,「人的仇敵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福音》十章36[18],耶穌也引了,常常是越親的人對所親的人有越來越多的憤怒和不滿。

「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這句話不是很諷刺嗎?如果他是「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意思就是說「這話是出自耶和華的」,你怎麼敢把「說耶和華話的人」殺死?你是在殺上帝ㄟ,那麼神會刑罰的。

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

「追討之年」:我們剛剛講說「追」,所有的禍患會追上我們,會非常公平的,恰如其分的追上每一個人;如同我們不配得的福氣,會因著神的恩典, 也追上每個人。


[1] 8:28「按他旨意被召的人。」9:11「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雅1:18「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弗1:11「我們也在他裏面得(得:或譯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2] 林前1:27-28「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雅2:5「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3] 林後3:6 -11「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4] 26:40-42「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

[5] 9:27-31「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話,叫祂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6] 王下17:14-15「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

[7] 王下22:13「你們去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著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22:16-20「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猶大王所讀那書上的一切話,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作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憤怒必向這地發作,總不止息。』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覆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就是聽見我指著這地和其上的居民所說,要使這地變為荒場,民受咒詛的話,你便心裏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裏;我要降與這地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致親眼看見。』」他們就回覆王去了。」23:1-3「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耶和華殿裏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從這約。」

[8] 3: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9] 28:22「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或譯:乾旱)、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28:45「這一切咒詛必追隨你,趕上你,直到你滅亡,因為你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誡命律例。」

[10] 26:32-33「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11] 52:8「至於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欖樹;我永永遠遠倚靠神的慈愛。」128:1-3「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

[12] 11:17-24「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13] 53: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徒8:32腓利向太監解釋:「他所念的那段經,說:『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14] 44:22「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羅8:36「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15] 19:2-3「他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因他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16] 72:4-5「他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窮乏之輩,壓碎那欺壓人的。太陽還存,月亮還在,人要敬畏你,直到萬代!」,140:12-13「我知道耶和華必為困苦人伸冤,必為窮乏人辨屈。義人必要稱讚你的名;正直人必住在你面前。」,146:7-14「他為受屈的伸冤,……耶和華要作王,直到永遠;錫安哪,你的神要作王,直到萬代!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17] 7:6「因為,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抗拒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18] 10:21-22「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10:35-36「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