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讲 |
上帝乃是至高的主(二) |
在前一講我有提過埃及的問題,依照先知耶利米的詩歌,埃及會在與巴比倫的戰役中慘敗,這件戰役是發生在主前六○五年。 埃及,是聖經中一再提起的國家,在當時的中東世界,它確實是個國勢相當強盛的國家,有中東地區的米倉之稱。從創世記亞伯拉罕在饑荒之時入埃及尋找糧食,以及雅各家族後來進入埃及避開嚴重饑荒的侵襲,都可看出埃及在當時中東的世界確實是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當巴比倫軍隊攻陷了耶路撒冷城之前後,都有許多猶大的菁英逃難到埃及去,特別是一群軍人,他們由約哈難帶領,挾持著先知耶利米和巴錄也是去埃及,雖然先知耶利米一再勸告他們不要到埃及去,因為上帝的意思是要他們留下來協助那些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留下來、沒有被俘虜到巴比倫去當奴隸的,也就是那群猶大最貧窮的人民,同心重建猶如廢墟的猶大。可是他們並不聽從先知耶利米的話,他們甚至認為先知耶利米乃是受到秘書巴錄的煽動,為的是要把他們交給巴比倫人,讓巴比倫人殺害他們,或把他們當奴隸對待(四十三:3)。 其實,我們如果稍微回顧一下,就會發現猶大這些菁英所思考的都是繞在政治的範圍思考國家前途,他們甚少在思考到底上帝的話帶給他們的意義是甚麼。如果我們看猶大的歷史就會發現,在主前六○九年左右,猶大約西亞王帶兵攻打埃及,那一仗不但沒有戰勝,而是慘敗,不僅國王約西亞在該次的戰役中受重傷死亡,且因為埃及王尼哥的強硬要求,使猶大必須付出戰爭賠償費用高達銀子三千四百公斤和黃金三十四公斤(參考歷代志下三十六:3)。也才不過是四年的時間,埃及因為想要奪取巴勒斯坦的主權,而出兵與巴比倫帝國對抗,就在主前六○五年,埃及在該次的戰役中慘遭失敗。猶大人民並沒有從這樣國際局勢中重新反省,而是一味地往埃及靠攏。他們忘了才在不久前,約西亞王曾出兵與埃及對抗,現在他們卻在巴比倫帝國攻下耶路撒冷城的時候,一再地往埃及去避難。即使上帝很清楚地透過先知耶利米苦勸他們不要這樣,他們還是不聽。主要原因是從政治的現實考量,他們擔心留在猶大就是成為巴比倫帝國的順民,不是被俘虜去當奴隸,就是可能被處以死刑。他們不相信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傳給他們的話是要他們留下來才會安全。 古往今來,人比較喜歡聽的、思考的方向是政治的、經濟的,很少是心靈的。這是非常可惜的事,其實,如果人會多一分從心靈的方向思考時,必定會對生命生存的意義多出許多不同的價值觀念,並且會因此產生不同的生活態度。在舊約聖經先知運動中所提供給我們的,就是要我們重新回到心靈層面去反省:當我們遇到生命的苦難時,上帝對我們說甚麼話,或是說過甚麼話。這種回到心靈的層面思考、反省,就是信仰的改革運動,也是生命不可缺少的動力。 這個禮拜三是十月三十一日,也就是宗教改革紀念日。基督教的宗教改革是發生在一五一七年,當時的歐洲社會正在風行販賣「贖罪券」,另一方面也正在為著農民生活在極大困苦中,嚴重稅賦帶來的生活苦悶,導致當時的諸侯與貴族議論紛紛。有人在討論怎樣與權力中心的羅馬教廷協商,也有人在議論怎樣開徵更多的稅才能博取教廷的喜悅,另外有人認為羅馬教廷的力量已經日漸衰微,可以不要理它。我們知道這些觀點都是屬於政治、經濟的。而當時屬於年輕一代修道院院士階級的馬丁路德卻提出不同的看法,他公開且很強烈地以聖經的話語,指責當時教會的墮落與腐敗,不但指出販賣「贖罪券」乃是最大的罪惡,認為那是違背聖經的教訓,因此,呼籲大家回到聖經裡來反省。這就是他在宗教改革運動中提出的三大信念裡的一項:聖經乃是教會最高的權威。換句話說,他否定了以教皇為教會最高指導中心的觀念,認為教皇也是人,會有人的錯誤和軟弱。販賣「贖罪券」正好說出人在金錢上的貪婪表現出來的墮落和罪惡,這當然包括了教皇在內,因為之所以會有販賣「贖罪券」的行為發生,就是在教皇許可下才能進行的。 「回到聖經」,這是多麼重要的信仰告白啊!作為一個基督徒就必須時常記得這樣的信仰態度。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認知,就很容易疏忽聖經在信仰中的重要性,甚至會把聖經當作應景的裝飾品,更嚴重的,是把聖經當作百科全書看待,用聖經的某一句話來符合自己的需要,這樣就大錯特錯了。「回到聖經」乃是要我們正確明白聖經的教訓,而要明白聖經教訓的第一件事:讀聖經。先把聖經讀一次,知道整本聖經寫些甚麼,記載些甚麼內容,然後才來整理所讀過的聖經告訴我們甚麼信息。這也就是為甚麼馬丁路德會在發動宗教改革運動之後,不久就開始進行翻譯聖經的工作,原因就是為了大家都能讀聖經。也因為他翻譯了新約聖經,才使得宗教改革運動能夠成功,並且改變了整個歐洲教會生態。若是沒有聖經普及到每個人的家庭,推動大家讀聖經的信仰生活,宗教改革很可能就會像曇花一現般的消失。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才是永遠的,人的話很快就會消失,但上帝的話永遠存在。祂的話是我們生命的糧食,也是智慧的來源。有上帝的話在我們心中,人才會明白正確的方向和應該走的道路。這也是我們在閱讀先知耶利米書信時,應該要認識的一個基本信仰概念。 我們現在所讀這段詩歌,是論到埃及的第二首詩。在第四十三章八至十三節也曾提起有關埃及將遭遇巴比倫帝國摧毀的預言。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十三至十六節: 13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進攻埃及的時候,上主對我說話。他說: 14要在埃及各城鎮宣佈, 在密奪、挪弗、答比匿宣佈: 起來,準備作戰! 戰火將吞滅你的一切。 15你們的大牛神亞比士為甚麼仆倒? 是上主把它擊倒了! 16你們的戰士覆滅瓦解。 他們彼此說: 起來!回老家去吧! 回到同胞那裏, 遠避敵人的刀劍! 第十三節說「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進攻埃及的時候」,這是發生在主前五六八年(或主前五六七年),也就是尼布甲尼撒在位的第三十七年,那時埃及法老王名叫亞馬西士二世。 在第一首詩中,我們看到當時埃及是在主前六○五年出兵去打巴比倫軍隊,裝備是一流的,詩人用非常清楚的詩句描述埃及軍隊的武裝是:「套好馬鞍,騎上戰馬」、「排齊隊伍,戴上鋼盔」、「磨利槍劍,穿上鐵甲」等(四十六:4),這些都是當時軍人看為最耀眼,且是象徵一個國家精銳部隊的裝備。在一般人的眼中,這樣的軍人出征必定會勢如破竹般的直搗敵人營地,可以將敵方殺到片甲不留。但在前一首詩歌中我們也同時看到這樣的陣容,那樣精良的裝備看在上帝的眼中並不是甚麼了不起的東西。因為在先知耶利米詩歌的結尾說到,戰爭的結果將會是埃及軍隊傷亡累累,嚴重到無法提供足夠的藥膏敷傷,軍人是倉皇逃跑,甚至是「戰士跟戰士相撞」。 現在先知耶利米是進一步描述埃及慘敗的景況;第十四節一開始就說到要派人到各地公開宣佈,說巴比倫的軍隊就要來了,趕緊起來應戰。 第十五節的大牛神亞比士,這個字原來是指強壯的動物,例如戰馬、公牛等。因為在挪弗這個城市的主要神明就是亞比士(Apis),埃及人認為它是牛神,是「仆塔」(Ptah)神明的化身,備受埃及人的尊崇。這使我們想起在出埃及記中記載有關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期間,有一次因為摩西上山太久,亞倫在眾人逼迫之下收集了人民的金耳環鑄造一頭金牛來拜,他們就是在拜埃及人最重要的神明之一亞比士(參考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因此,這裡將之翻譯成大牛神亞比士。換句話說,挪弗這個城市的保護神亞比士並不能保護它安全,這個城市將會被攻擊,甚至成為廢墟。 第十六節,現在埃及軍隊已經失敗,逃亡成功的軍人知道要保護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卸下武裝,換成平民的樣式回到各自故鄉家裡,這樣或許還可以為自己保存生命。在前一講我已經說過,埃及的軍隊有許多是傭兵,他們是來自古實、弗、呂底亞等地的年輕強壯者(四十六:9),眼看著戰勢不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趕緊逃亡保命,而最好的方式是逃回自己的故鄉去。既然是傭兵,是拿錢替別人賣命,國家的觀念也比較脆弱。這其實也是在告訴約哈難這些猶大菁英,如果埃及連自己都無法保護的時候,又怎能保護他們呢?不可能的事。 第十七至廿四節: 17給埃及王取一個綽號吧! 叫他:坐失良機的吹牛王。 18我是君王;我的名是耶和華—萬軍的統帥。 我指著我的永生發誓: 尼布甲尼撒來犯的大軍 要像高過群嶺的他泊山, 屹立海上的迦密山。 19埃及人哪,要捆好包袱,準備逃亡! 挪弗要變成廢墟, 人煙絕跡的荒地。 20埃及像一頭肥美的母牛, 被北方飛來的牛虻攻擊。 21她的傭兵像牛欄裏的小肥牛, 個個轉身逃跑, 沒有一個挺身作戰。 他們遭殃的日子來了; 他們受懲罰的時候到了! 22敵人逼近的時候, 埃及逃竄,像蛇發出嘶嘶聲。 敵軍用斧頭砍倒了她, 像伐木工人砍倒樹木, 23搗毀樹林。 他們的戰士比蝗蟲還多,不可勝數。 24埃及人蒙羞受辱; 他們被北方來的人征服。 我—上主這樣宣佈了。 第十七與十八節剛好成對應句;第十七節提到埃及王是個吹牛王,意思就是他所誇耀的武力並不是真實的,簡直就不堪巴比倫軍隊的一擊。因為他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已經沒有過去時代那樣的榮耀。但相對的,現在是巴比倫的時代來臨,因為耶和華上帝是萬軍的統帥,包括巴比倫的軍隊在內都是祂在指揮。巴比倫帝國就是上帝揀選的僕人(參考廿五:9、廿七:9、四十三:10),僕人只聽從主人的指揮。因此,耶和華上帝就是巴比倫軍隊的統帥,在上帝指揮下的巴比倫軍隊將會像他泊山或迦密山一樣的雄偉,上帝要用這樣的軍隊來嚴厲打擊埃及。 第二十節很清楚地描述埃及將會像一頭肥美的母牛,剛好成為飢餓的獵食者飽食的佳餚。 這一節提到「牛虻」,也可以當作「毀滅」的意思。這是指依附在牛隻身上的一種吸血蟲。台語又叫「牛蝨」。意思就是說埃及這隻肥壯的牛,將會因為牛虻的攻擊,導致死亡、毀滅。而在第廿三節就形容巴比倫的軍隊人數就像蝗蟲一樣多,多到令人看到就害怕驚慌,不敢對抗,會棄械而逃。如果我們參考出埃及記第八章與第十章,都會讀到當年摩西要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上帝就是用「青蛙」、「蝨子」、「蝗蟲」等在人看來都是微不足道的昆蟲,打擊了埃及全國人民,使他們感到痛苦不堪。 第廿一至廿三節都在指出埃及軍隊潰敗的景況,尤其第廿一節再次指出埃及的軍隊就是傭兵,戰況不穩定的時候,他們只會自求保命,並不會想要為埃及賣命奮戰。 第廿二節說埃及逃竄的景象就像蛇發出嘶嘶聲,為甚麼是這樣說呢?這必須比較這一節最後一句所說的「像伐木工人砍倒樹木」。在樹林裡必定有許多樹葉落在地上,當伐木工人在砍倒樹木的時候,蛇聽到那樣的聲音必定很害怕,然後趕緊逃跑,蛇本身並不會發出甚麼聲音,但當牠穿過樹葉滿地的森林地,就會因摩擦落在地上的樹葉而發出嘶嘶叫的聲音,這也顯示出逃跑的急促現象。埃及軍人逃亡倉促的情景就像蛇逃避的情形一樣。它的失敗就像伐木工人砍倒的樹木一般,不能再站立起來。 第廿三節形容巴比倫的軍隊人數比蝗蟲還要多,這是形容句子,意思是只要看到巴比倫的軍隊那樣強壯,人數那樣多,不用開打也會令敵人膽戰心驚地棄械而逃。 第廿四節又提到「北方來的人」,在第二十節也曾提起過「北方飛來」,這是指巴比倫帝國。 第廿五至廿六節: 25上主—萬軍的統帥、以色列的上帝說:「我要懲罰底比斯的神明亞捫,也要懲罰埃及以及埃及的神明和君王。我要把埃及王和所有投靠他的人26都交給想取他們性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他的軍隊。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埃及要像昔日一樣有人居住。我—上主這樣宣佈了。」 這兩節是散文體,都是關於埃及的神明將都被消滅,且所有的貴族,包括國王和領導者都將被巴比倫帝國所消滅。 底比斯,這是位於埃及南部的城市,亞捫是這個城市敬拜的主要神明,可說是埃及人認為最偉大的神。很可能猶大的瑪拿西王就是以埃及人最尊崇的這個神明亞捫的名字,為他的兒子命名「亞們」(參考列王紀下廿一:18)。 這段經文也有個特點:埃及可以得到復興的機會。為甚麼上帝會讓埃及有機會得到復興呢?這裡並沒有說明,不過有可能這段散文是屬於較後期的作品,這說明了埃及後來並沒有被巴比倫帝國所消滅。 第廿七至廿八節: 27我的子民哪,不用害怕; 以色列人民哪,不要驚惶。 我要從那遙遠之地 從你們流亡的國家把你們搶救出來。 你們要返回故鄉, 安居樂業,無所恐懼。 28我的子民哪,不用害怕, 因為我與你們同在。 我要消滅我放逐你們去的那些國家, 但我不消滅你們。 我要照你們應得的管教你們, 不會滅絕你們。 我—上主這樣宣佈了。 這首短詩說出以色列人民將得到上帝再次的眷顧,可以返回故鄉重建家園。這首詩歌也曾出現在耶利米書第三十章十至十一節。主要在說明:上帝是慈愛的上帝,祂雖然用嚴厲的手法懲罰背叛的以色列人民,但祂並沒有棄絕他們,因為上帝乃是個信實的上帝,祂遵守與以色列人民的祖先所立的約,要成為他們的上帝,祂永不改變與人所立的約,因為這約乃是生命之約,也是永遠的約。 請注意第廿七節的「從你們流亡的國家把你們搶救出來」這句話,這可追溯到主前七二一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帝國消滅,以色列人民被亞述俘虜去當奴隸,更嚴重的是有許多人被販賣到外國去當奴隸(參考列王紀下十七:5—6)。另一方面,是在南北二國被亞述和巴比倫滅亡之前,許多以色列人民已經想盡辦法往國外避難去了(參考耶利米書四十:11)。現在上帝的應允中,就是包括這些人都將因為上帝的慈愛,帶領他們返回故鄉,參與重建家園的行列,因為留在故鄉猶大的人民乃是最貧困的人,也是一群沒有甚麼機會受教育或學有一技之長的人,上帝要將這些流浪到國外去避難、寄居的以色列人民「搶救出來」,就是要他們回去猶大重建家園,這也是祂應允賞賜該片土地給亞伯拉罕子孫的「永遠之約」的意義。 第廿八節的現代中文譯文是「我要照你們應得的管教你們」,在和合本是「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而在思高聖經則是「只依照正義懲罰你,不讓你全然免罰」,這非常清楚:上帝「搶救」那些避難到外國或是被俘虜到外國去的以色列人民回到故鄉,並不表示以後都不會再懲罰他們,不是這樣,而是他們犯罪,特別是離棄上帝的教訓、旨意時,照樣會懲罰他們,且是依照他們「應得的管教」懲罰他們。換句話說:上帝並沒有給以色列人民有甚麼犯罪免罰的特權,相反的,依照先知阿摩司的觀點是上帝要先懲罰他們,因為他們是被揀選出來的民族,在所有民族當中,上帝最先懲罰的就是他們(參考阿摩司書三:2)。使徒保羅也有這樣的看法,他說:「所有作惡的人將逃不了患難和痛苦,先是猶太人,然後外邦人。」(羅馬書二:9)這點正好說出上帝的公義的內涵。上帝揀選一個人或是一個民族成為祂的僕人,並不是揀選這個人或這個民族享受特權的,而是成為祂的同工,所能享受的乃是與上帝「同工」的榮耀,而不是享有犯罪免受懲罰的特權。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沒有永生上帝的庇護,就沒有生命的保障。 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裡,一再提起埃及的神明將與埃及人、國王、貴族等一起滅亡,這些神明包括埃及人看為最偉大的亞捫神明,以及在埃及南部的大牛神明亞比士。聖經一再告訴我們,我們所敬拜的上帝乃是獨一的上帝,沒有第二個神,這也就是十誡的第一誡所說的:「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出埃及記二十:3) 再者,聖經也告訴我們,我們所敬拜的上帝,是永生的上帝,是永遠存在的上帝,萬物生命都是來自祂的創造和賞賜。出埃及記第三章記載一則故事,說摩西被上帝揀選要他回去埃及帶領生活在苦難中的以色列人民出來的時候,摩西問上帝怎樣回答以色列人民問及上帝的名字時,要他怎樣告訴以色列人民?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民已經忘記了這位上帝是誰?也記不得他們的祖先曾與上帝立有永遠的生命之約,所以才會提出這個問題。於是上帝要摩西這樣回答以色列人民:「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你去告訴他們:『那位叫創始成終的主宰差我到你們這裡。』」和合本的翻譯更接近原文:「我是自有擁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埃及記三:14)這句話很清楚地說明了我們所信的上帝的特性:祂本來就有的。上帝與我們人不同的地方就是:祂是創造者,我們是受造者;祂是無限的存在,我們則是有限的。如果人是這樣,那麼,以人的手所造的一切神明也會是這樣,比人更為有限。因為受造物不會比造它的還偉大,更不會比造它的還要無限。 因此,基督教信仰所傳揚的上帝,就是這位創造的上帝,是永遠存在的上帝。只有祂才是我們所要敬拜的上帝,其它以人的手所造出來的神明,或是以人為代表的神明,都不是我們所要敬拜的對象,因為這些都不是真正的上帝。除了創造生命的上帝以外,我們沒有其它的上帝。這位創造生命的上帝才是我們的保護者,祂是我們生命的來源,只有敬拜祂,我們的生命才有安全的保障。 二、信實的上帝永遠記得與祂立約的子民。 在這一章最後的兩節詩歌中,我們讀到上帝要拯救以色列人民,讓他們四散到各地的人民可以再次重新聚集,重建家園。這樣的信息是非常可貴的,因為這說明了一個重要的信息:上帝並沒有完全棄絕以色列人民,雖然他們是那樣地頑固,且一再背叛上帝,去拜偶像神明。上帝乃是一位慈悲的上帝,往往不計較他們的過錯,即使他們忘記了上帝的名字,上帝還是記得他們,沒有忘記與他們的祖先立過的生命之約。因為祂是一位遵守諾言和約的上帝。 基督教信仰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與上帝立約,這約乃是永遠之約,也是生命之約。也就是說:與上帝立約,並沒有所謂時段性的約,或是地域性的約。沒有說與上帝立約幾年,或是在哪個地方所立的約有效,在它處所立的約就失去效能,不是這樣。只要是與上帝立約,所立的約就是生命的約,而這約是永遠的約,不論這約是在何時立的,或是在甚麼地方立的,都是永遠的約。 再者,這約也會與下一代子孫有密切關係。我們知道上帝之所以會進行拯救在埃及當奴隸的以色列人民,主要原因就是上帝沒有忘記祂與以色列人民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所立的約。上帝看這約就是生命之約,是永遠的約。上帝是信實的上帝,祂的特點是:上帝永遠遵守祂和人所立的約。倒是人常常忘記了自己與上帝立過的約,而下代子孫就更不用說了。 我記得大約在三十年前,在雲林縣發生一件選舉的風波,就是鄉長選舉的時候,有一位準備出來競選的人到一間廟裡發誓,說他一定要出來競選,絕對不退讓。因為如果只有兩個人出來競選,若其中有一方願意出好價錢向對方「搓湯圓」(意思是收買對方),讓對方放棄競選,這樣就不用花很多精神競選,且可以省掉一筆龐大的競選廣告、人事等費用,又可以安心當上鄉長。結果,這位在廟裡以斬雞頭方式發誓說不出來競選的人,回到自己家鄉的時候,許多鄉民堅持他一定要出來競選,他起先堅持不要出來。但他的鄉民聽說他接受「搓湯圓」才會放棄的謠言可能就是真的有這麼一回事,逼他必須到廟裡去斬雞頭發誓決定競選到底。他正在傷腦筋不知該怎麼辦,只好告訴鄉民不出來競選是因為已經在那邊的廟發誓過了,絕對不能背誓。於是這邊的鄉民就告訴這位接受搓湯圓的人說:「沒有關係,你還是可以發誓,因為那間廟的神明只管到那鄉的鄉民,範圍也只管到鄰近的圳溝而已。過了圳溝,那位神明就管不著了。你現在就去咱鄉裡的廟,對神明說你要出來競選,這樣,咱廟裡的神明就會保護你,不受對方神明的欺負。」這位候選人聽了之後,覺得很有道理。於是就在一群鄉民的陪伴下到自己鄉裡的廟去斬雞頭,表示要競選到底。雖然他已經拿了人家搓湯圓給他的錢,他還是出來競選,因為對方的神明不能越區來干擾他參加競選,且他自己鄉裡的神明還會保護他。這好像說,如果對方的神明欺負他的話,他自己鄉裡的神明會出來與對方的神明理論。這實在是台語所說的「弄狗相咬」,這下子就變成「弄神明相咬」了,真不應該,簡直是在欺負他們所拜的神明,即使我們認為他們所拜的神明是虛假的,但真實的信仰是絕對不能這樣子的態度。這也同時可以看出他們的神明並不是獨一的神,且是被限制在某一地域範圍之內的神。這樣的神,並不能保護人生命的安全,相反的,這樣狹隘的神就很容易被人欺負。 我們所信的上帝並不是這樣,祂是一位管理宇宙萬物的上帝,因為萬物都是來自祂的創造。無論在甚麼地方,都歸屬於祂的管理。祂不受時間的限制,沒有甚麼時間是好的,或是甚麼時間不好。當有人與祂立約時,祂不但會永遠記得,還會將約的祝福澤及後代子孫。 在今年聖誕節時,咱教會將會舉行洗禮,千萬不要小看洗禮的約,這是屬於生命之約,是永遠的約。我希望準備要受洗的兄姊,不論是堅信禮或是成人洗禮,或是準備帶幼兒來接受洗禮的,都要將這樣的洗禮當作是生命的約。要用敬虔、真實、嚴肅的心來領受,且要記得自己與上帝之間將因為受洗而有永遠不分開的關係。因為上帝乃是信實的上帝,祂會永遠記得與我們所立的約。 (二○○一年十月廿八日講於台北東門基督長老教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