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24章

審判的異象(24:1-25:38

「兩筐無花果」的異象(24:1-10

24: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耶哥尼雅和猶大的首領,並工匠、鐵匠,從耶路撒冷擄去帶到巴比倫。這事以後,耶和華指給我看,有兩筐無花果放在耶和華的殿前:2一筐是極好的無花果,好像是初熟的;一筐是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3於是耶和華問我說:「耶利米你看見甚麼?」我說:「我看見無花果,好的極好,壞的極壞,壞得不可吃。」

兩筐無花果放在耶和華的殿前:一筐是極好的無花果;一筐是極壞的無花果:

這個異象的歷史背景,大概是指主前五九七年猶大的被擄,這還不是亡國的時候,但也是一次被擄去(應該是第二次的被擄,包括:約雅斤、太后、太監,並猶大、耶路撒冷的首領,以及工匠、鐵匠等和聖殿的器皿,王下二四10-16,代下三六9-10,耶二九1-2[1])。神就用一個實物教材──「兩筐無花果」來說明這預言。

「有兩筐無花果『放』在神的殿前」:『放setplace』的希伯來文等於《出埃及記》二九章42-43[2]的『相會meet』。「會幕」就是「相會之幕」,耶和華在那個地方跟人相會。有一天,好的無花果還可以放在耶和華面前,就是跟耶和華相會。「好的,好像是初熟的」:初熟的,就是寶貴的。

「這兩筐無花果,一筐好,一筐壞」:好的是什麼?壞的又是什麼呢?

下面只是在講到說「你聽從上帝的話,願意接受祂的管教」,那麼就是蒙福的;並不是說「一定要投降」才對,或「一定要被擄」才對。

24:4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5「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被擄去的猶大人,就是我打發離開這地到迦勒底人之地去的,我必看顧他們如這好無花果,使他們得好處。6我要眷顧他們,使他們得好處,領他們歸回這地。我也要建立他們,必不拆毀;栽植他們,並不拔出。7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

乖乖被擄去的,接受耶和華懲治管教的就是好的,將來會回來。所以,你的被懲治會造成好的結果;不肯去的就糟糕了。

被擄去的猶大人,就是我打發離開這地到迦勒底人之地去的:

5節講到「被擄去的猶大人,就是我打發……去的」:「打發」,如果魯迅[3]看到就會說「這很阿Q!明明你是被人家擄去的,怎麼耶和華會說是打發呢?」以色列人是被擄去的,並不是上帝派去的,但是對信靠上帝的人來講,這個被擄去正是上帝的打發、或者上帝的差遣。如同《創世記》四五章2,約瑟對他的兄弟講:「我被你們賣到這裏,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打發」、「差遣」,在《新約》就等於「差派宣教士」,但是在這裏來看,不是按手叫你出去,也不是你心裏想出去,是在不知不覺的情形下,要不然就是被賣、被處罰、被擄。可是我們仔細一想,這也是很對的,也是很好的,當約瑟被賣到埃及地不正好就好像祂带著一個使命,在埃及預備糧食,拯救埃及人,也拯救自己的父家──也就是我們生活中所遭遇到的不幸的事,因著信靠上帝成為上帝給我們的使命。

我要建立他們、栽植他們、賜他們認識我的心:

所以,你們這一群被處罰、被擄去的人,你們順服信靠,你們就會歸回,會重新被建立、被栽植,會有認識上帝的心,當然這是非常寶貴的。牟宗三先生寫過《認識心之批判》,那是從康德的哲學[4]來了解我們怎麼認識東西;佛教也喜歡講『認識論』或『唯識論』;但是,我們眞的要講「認識上帝的這顆『心』」,是上帝給我們的;否則,我們無法認識上帝。要憑一己之力認識上帝是非常的困難,非常的不可能的,而且在這裏是以色列人被擊打了以後。我們從表面來看,很多時候我們是「不被管教,就不長一智」。我們沒有認識的心;但在這裏「認識上帝的心」,我們從《新約》來看:跟「歸向上帝的心」一樣,都必須是上帝的恩典,聖靈的工作。主耶穌替我們從死裏復活了,然後差遣聖靈降臨,我們就願意去認識祂,知道祂,就跟隨祂。在第7節講的這句話其實也就是《新約》的成立,或者《舊約》的成立,兩個約都成立了──就是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要一心歸向我,單單以我為神,不以別的為神,我也要一心愛他們,不收回我的慈愛。《舊約》裏都有這樣的預表:就是在懲罰之後,才會有這樣的事。預表:耶穌替我們受懲罰,我們才能眞的歸向祂,上帝的怒氣才消除,我們才有一個穩固的信靠上帝的基礎。《舊約》不是沒有,但不是那麼明確。

「認識上帝」在這裏已經提到了,在後面《耶利米書》三一章31-34[5]也講到,就是我說的《新約》[6]。在早一點的時候,也有提到,在《申命記》三十章7-8也講到「認識上帝」:「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前面6「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就是「歸向上帝」。這裏沒有用「認識」這個字,但是有那個字的意義──「耶和華除掉你心中的污穢了」:除掉你的愚頑了;如果耶和華不除掉,你不會認識祂的。《申命記》九章24:「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是上帝的作為[7]。你說上帝為什麼不讓我們明白?當祂說話的時候,就是要你明白了;你如果不明白,那是你自己的罪惡。在《以賽亞書》十一章9講到:「將來在耶和華的聖山上,這一切的東西都不傷人、不害物;」我們當然想到那是「千禧年」,或者是「新天新地」裏面,上帝的受造物都不傷人、不害物,包括虺蛇、獅子[8];但在那裏講的理由是「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我們認識信靠了上帝,不是只對上帝和我們自己好,也對人、對萬物好;萬物都變成了良善,如同上帝原來造我們的情形。在《耶利米書》二四章7,這裏是有這樣的一個預表。

24:8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以及剩在這地耶路撒冷的餘民,並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都交出來,好像那極壞,壞得不可吃的無花果9我必使他們交出來,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遭遇災禍;在我趕逐他們到的各處成為凌辱、笑談、譏刺、咒詛。10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臨到他們,直到他們從我所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滅絕。」

那壞得不可吃的無花果,我必使他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

這是另外一筐「壞的無花果」了,這筐無花果就是「不肯受管教,不肯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他們會被交在天下萬國。為什麼交在天下萬國?就是到處逃,走投無路,沒有地方可以逃了。這可能可以指:《列王記下》二三章31-34[9]的那些人,這些人就是主前六五年跟約哈斯一起到埃及去的人,也可能包括:主前六○五年巴比倫在迦基米施打敗了埃及以後,有些逃到埃及去的猶大人,這在《耶利米書》四六章2[10]有談到。總之,拒絕上帝管教的,就會像壞的無花果一樣了。


 



[1] 王下24:10-16「那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軍兵上到耶路撒冷圍困城,當他軍兵圍困城的時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就親自來了。猶大王約雅斤和他母親、臣僕、首領、太監一同出城,投降巴比倫王;巴比倫王便拿住他,那時是巴比倫王第八年。巴比倫王將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都拿去了,將以色列王所羅門所造耶和華殿裏的金器都毀壞了,正如耶和華所說的;又將耶路撒冷的眾民和眾首領,並所有大能的勇士,共一萬人,連一切木匠、鐵匠都擄了去;除了國中極貧窮的人以外,沒有剩下的。並將約雅斤和王母、后妃、太監,與國中的大官,都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了;又將一切勇士七千人和木匠、鐵匠一千人,都是能上陣的勇士,全擄到巴比倫去了。」代下36:9-10「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列王下二十四章八節是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零十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過了一年(主前五九七年),尼布甲尼撒差遣人將約雅斤和耶和華殿裏各樣寶貴的器皿帶到巴比倫,就立約雅斤的叔叔(原文是兄)西底家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耶29:1-2「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這在耶哥尼雅王和太后、太監,並猶大、耶路撒冷的首領,以及工匠、鐵匠,都離了耶路撒冷以後。)」

[2] 29:42-43「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出25:22「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30:6「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出30:36「這香要取點搗得極細,放在會幕內,法櫃前,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民17:4「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

[3] 魯迅,原名周樹人,棄醫從文的他立志用筆傳達社會的百態和人性的真貌,好喚醒那已經麻木的生命,激發人心內在的革命,也因此開創了中國現代小說的風潮。風靡海外的著作《阿Q正傳》是為他的代表作:反諷的手法藉著一個卑微的小人物阿Q,道盡了世間眾生的醜陋與悲哀,舉凡:宿命意識、誇大言詞、喜湊熱鬧、貪小便宜、欺善怕惡、投機取巧、假仁假義、犬儒性格(自輕自賤)……等,事實上與大時代的中國社會互相呼應。時至今日,「阿Q」兩個字顯然成為一個專有名詞,代表那些用「偽裝的驕傲」和「精神的勝利」來自我欺騙、自我安慰的愚人──表面上雖是落敗者,然精神上則是得勝者。

[4] 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認為認識並不源於人的感性直覺,甚至是發生在人的經驗之前;認識是受「心mind」所操縱和決定的──所謂的感性直覺(感覺)和理解都只是僕役,受主人「心」的知性直覺(知覺)和思考所差遣的。或說,認識是「心mind」中的感覺(接受印象的能力)和理解(思考的能力,判斷的邏輯運作)交互諧作的結果──人類經驗世界,是透過知覺與思考的協作,也即透過感性的先驗形式和理解的範疇(概念)之協作而成就的。所謂感性的先驗形式就是時間和空間(因為凡人所經驗的都必發生在時空之中,時間和空間不能自經驗中導生的),時間和空間是所有內外在感性直覺必要的條件,是建基於知性直覺(知覺)的層面,沒有它們就不能發展出人的知識──所謂的認識就是透過外感,人知覺到一切外在於自己的對象;透過內感,人知覺到一些自己的內在狀況。而所有知識的現象,唯一的共通性是它們都處於時間之下,無論是否有外在的事物作為對象,它們都是「人的心」所決定的一些內容,都一概屬於人的一些內在狀況,要服膺於內在直覺的直接條件之下,這條件就是時間;但對於外在直覺而言,時間只是間接的條件,空間才是直接的條件。

[5] 31:31-34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6] 8:7-12「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譯: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結11:19-20「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裏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結36:26-27「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來10: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賽59:21「耶和華說:『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羅11:27 「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7] 29:4「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賽6:9-10「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結12:2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們有眼睛看不見,有耳朵聽不見,因為他們是悖逆之家。」太13:14-15「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徒28:26-27「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羅11:8「如經上所記:『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林前2:9「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8] 11:6-9「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整幅圖畫描繪末世基督作王的昇平景象,大自然滿了祥和之氣──因人高舉神,忠於神的旨意。詩65:17-1925講到新天新地:「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9] 王下23:30-34「約西亞的臣僕用車將他的屍首從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裏。國民膏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續他父親作王。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法老尼哥將約哈斯鎖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又罰猶大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亞敬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給他改名叫約雅敬,卻將約哈斯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裏。」

[10] 46:2「論到關乎埃及王法老尼哥的軍隊,這軍隊安營在伯拉河邊的迦基米施,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所打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