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章至13章
 11章至13章

                                                                         被毁的约


十一1-17 耶利米揭露百姓的悖逆

这里使用立约的用语比本书其他方更为明显。这约(2-3节)是神与百姓在西乃山上所订立的(出 19>出十九至出 24>二十四),而且这约是经常被宣读和更新(申 31:9-13>申三十一9-13)。这里记载的说话可能是在一次圣约更新的场合中说出的,或许在约西亚王执政期间(王下 23:1-3>王下二十三1-3),或是稍后的时候。这约首先指出神从埃及拯救祂的百姓,并赐迦南地予他们(4节上;比较申 4:20>申四20);其次是神的命令(4上;比较申 11:1>申十一1);最后是起誓(5节上;比较申 1:8>申一8)。这约应许与神的关系能继续维持(4下──这是一个典型的惯用语,参利 26:12>利二十六12)和神的赐福(5节下;比较出 3:8>出三8)。这约更以祝福和咒诅的话作保证,故有3节下和8节下所描述的咒诅(参申 27:15-26>申二十七15-26,28:15-68>二十八15-68;比较28:1-14>二十八1-14所记载的赐福)。基于以上所述,可以肯定耶利米传讲的内容是当时一个已确立的传统。
第1-5节

第1-5节是呼吁人悔改,第6-8节是对百姓的判决,因圣约的破毁,必招致咒诅的临到的。
第9-13节

第9-13节详细解释为甚么斧子已经放在犹大的树根上。‘阴谋’的意思是指犹大和耶路撒冷已同意弃绝耶和华,这已是历代以来屡见不鲜的事。现在末日将临,他们不单不转向神,反而变本加厉的追随偶像,结果也是虚空。第13节暗示了南地的多神主义的情况(参2:28>二28),宗教上一片杂乱。他们将‘荣耀’(2:11>二11)代之以耻辱(13节下),这是何等愚昧!
那不能推翻的判罪在这里以诗章的形式再次提出(14-17节,参7:16>七16)。‘我所亲爱的’指的是犹大(参12:7>十二7),但这是讥讽的话──神所亲爱的,在神的家中没有份。她的献祭掩饰着她内心的虚假。橄榄本来是象征她的丰盛,却将被火焚烧。
耶利米的说话告诉我们许多关于神与祂的百姓之间的关系,并且警告人忽视这关系的危险。


十一18至十二6 ‘忏悔录’

耶利米有数次的祷告,通常被称为是他的‘忏悔录’,其中透露出他内心的痛苦(参导论)。这里记载的是第一次,或许更准确地说是起初的两次(11:18-23>十一18-23,12:1-6>十二1-6)。它的内容是耶利米向神抱怨他所受的痛苦,这是因他蒙召为先知的缘故。这里明显提到别人要设谋杀害他,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19节;比较诗 44:11>诗四十四11), 这事情竟出自他自己家乡里的人(21节),使他更感可怕。祭司们可能因耶利米身为祭司(1:1>一1),却批评圣殿一事(7:1-15>七1-15)而恼恨他。这先知在他自己的家乡中真的不受欢迎(路4:24>路四24)。耶利米的祷告是要求神为他伸冤,过于报复他的仇人(20下)。但总而言之,他盼望真理和公义的得胜,已显得不耐烦了(参诗 7:9>诗七9)。耶和华再次向他保证(22-23节),用一章17至19节的话去安慰他。
第二次的忏悔录(12:1-4>十二1-4)提及耶利米的痛苦和一切无辜人的苦难。它在开始时的说话跟诗篇七十三篇所说的很相似。主题就是无辜的人受苦难,而恶人却昌盛。这是对神的控诉,因为祂没有制止事情的发生,甚至是祂促使此事发生的(2上)。耶利米在此表示他在作先知时感受到的孤独(参15:17>十五17),并且也因他所传讲的神的审判没有来临而感到挫折。(由他在主前627年蒙召,到耶路撒冷在主前586年最后的陷落,其间相隔了40年之久)。
第3节

第3节与十一章20节相似,这是一个对耶和华的祷告,求神显明祂自己的公义,这思想是接续十二章1节。耶利米多次暗示旱灾的来临,这灾难是一个记号,显示百姓犯罪的后果(4节上)。但他们仍不肯听从,也否认这是神的审判(4节下),这正是百姓虚谎表现的一个写照。
耶和华在第5节的答话表示耶利米已经软弱动摇,但神向他保证他要肩负更大的事情。这经验是他蒙召的一部分,他也必须继续相信神。耶和华警告他不要放弃,也不要信任那些与他相近的人(6节),因为他们也是奸诈的。向神忠心的人往往只能信赖神的信实。

十二7-13 神与祂的‘家’

耶利米的家族出卖他的时候,耶和华自己知道那些靠近祂的人也出卖祂(7-13节)。祂自己的‘家’犹大反对祂(8节),神也因此与他为敌(7-8节下)。这里用了数个比喻来说明神与百姓之间紧密的关系:‘我的家’和合本译作‘殿宇’)、‘我的产业’(参2:7>二7)、‘我心里所亲爱的’、‘我的葡萄园’、‘我的田园’(和合本译作‘我的分’)。神既然用这些词句形容祂的百姓,祂本应尽力照顾和保护他们,但结果却相反!本来是丰盛的她变成了一个荒场;‘许多牧人’(就是外邦的君王,10节)将会到来施行毁灭。这是耶和华自己的作为(12节下),祂的咒诅使这地不能再出土产(13节)。
今天,人信赖市场的贸易和盲目寻求经济上的富裕,与昔日犹大的敬拜偶像可作对比。

十二14-17 对列国的计划

耶利米蒙召作先知不单是为了犹大,也为了列国(1:10>一10),祂要向他们传讲刑罚和重建的信息。这里首先宣告神用来责罚犹大的列国,将来亦会被审判,被迁离本地(‘拔出’,比较1:10>一10)。值得注意的是,一如犹大在受罚被掳之后仍有一线的希望(3:14-18>三14-18),同样地,希望也临到列国。如果列国敬拜真神,他们也会同样成为神的百姓和得到好处。这是耶利米书中一个不寻常的信息,却是旧约启示的一部分,指出救恩至终必临到列国(比较赛 19:23-25>赛十九23-25,赛 40:5>四十5)。

十三1-27 审判的表征

先知们不单传讲神赐给他们的话语,他们有时也要作出一些表征性的行动,其目的是说明那些话语的真实性。它们不单是一些视觉教具,它们也如同神的话语一般,带有耶和华的权柄。(比较18>十八,19>十九章记载在窑匠之家的两个表征;另参赛 20:1-6>赛二十1-6。)神的启示用言语和行动两方面来表达,它的目的是给它双重权柄和效用。本章记载的5个表征是:一根腰带、皮酒袋(和合本译作‘酒坛’)、群众、在生产中的妇人和碎麱;全都是犹大被弃绝的表征。
那根缚在耶利米身上的腰带代表了神与祂百姓的亲密关系(11节)。这腰带被抛弃在伯拉河任其腐坏,它的意思是指出百姓因自己的力量而骄傲,结果却使他们蒙羞(7、9节)。‘伯拉河’大概是离开先知的家乡亚拿突城不远之处(比较书 18:23>书十八23之‘巴拉’,与这里的‘伯拉’,在原文是同一字。)但‘伯拉’这名字也可指幼发拉底河,那么这表征便与米所波大米的王国连上了关系。这可能是指犹大接纳了亚述国的宗教,也可能是指被掳巴比伦的威胁。(其实被据是复兴的过程,而非毁灭,参24:5-7>二十四5-7。)
第6节

第6节的‘多日’可能指以色列和犹大长久以来的持续犯罪(参10节)。这罪便无可避免地成了被毁灭的原因。
耶利米奇怪的说话(12节)可能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他说了一句极普通的话使人感到惊讶;又或者这是一个凶兆,因为他知道百姓所过的好日子快到尽头。针对百姓讥讽的答话(12节上),耶利米指出百姓们将酩酊大醉。以酒醉形容百姓在审判之下的混乱,亦见于其他地方(25:15-16>二十五15-16)。首当其冲的是百姓的领袖,不单是一个君王,而是众君王都会被敌人制服(比较22:18-19>二十二18-19、22:24-27>24-27;王下 24:1-4>王下二十四1-4、王下 24:8-17>8-17,王下 25>二十五)。
本章的余下部分包括了3段不同的说话。
第15-17节

第15-17节是对犹大整体说的话,这神谕借用了一些熟知的隐喻如光与暗,来形容救恩与审判(比较赛 9:1-2>赛九1-2;摩 5:18>摩五18)。在古代世界,黑暗是一个有力的隐喻,因为当时人工造成的光是有限的,黑暗自然地代表了害怕和死亡。这些话可能是在耶利米仍希望百姓悔改之时宣告的。这些说话与那些指出灾难已无可避免的神谕列在一起,是要强调机会不会长存。耶利米为百姓的灾难而哭泣,这可见于前文(比较9:1>九1)。
第二个神谕是对王和王的母亲而发,他们是约雅斤和尼护施他(王下 24:8>王下二十四8)。在古以色列中,太后可能甚具影响力(比较王上 2:19>王上二19)。这神谕指出他们将从他们的宝座上被推倒,他们的皇族地位也不保;全地都受到毁坏,甚至蔓延至南方。就是犹大南方的边界,离开巴比伦军队最远的所在。
最后的神谕(20-27节)是以犹大为单独的对象,如同对一个妇人说话(在文法上,地点往往是阴性词,大概是取自诗歌中常以女性比拟地点的作法)。这次的说话似乎也以领袖们为对象(20下、21节上)。犹大一向依赖的盟国,现今却讽刺地成为他们的辖制(21节上:比较4:30>四30)。
这女性化的比喻继续发展。首先,因敌人侵略所带来的困苦如同生产的痛苦(21节下);其次,其残暴的情形尤如一个妇人被人强暴一样(22下、26-27节),无疑地这也是一个真实的写照;再者,这里再引用卖淫的隐喻去形容百姓的不忠(27节;比较2:20>二20)。这比喻也具有真实的一面,因为这是迦南人敬拜仪式的一部分。我们如果试图去寻找这些女性比喻的一致性或系统的话,将会被误导,因为这一切不过是诗歌式的自由发挥而已。最后的一个意象是礼仪上的不洁(‘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这是因见犹大在宗教上所犯的罪而造成的。这是一个讥讽性的问题,第23节已指出犹大是不可能改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