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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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66 神的怜悯

第三首诗大部分出自诗人的口,他谈及他在耶和华手中所受的苦难,使我们想到约伯(例如伯 19:21>伯十九21)、某些诗篇(诗 88:7>诗八十八7、诗 88:15>15),而最重要的是耶利米(例如耶 15:17-18>耶十五17-18)。但这个人的呼声清楚地表达了整个团体的痛苦,并且整个团体的声音有时也会出现(3:22>三22、3:40-47>40-47)。那论到神的怜悯的着名经节位于本诗的中央,目的是要表明它的重要性。
三1-21 ‘他把我围住’

这诗一开始便描述人类各种困苦的景象。黑暗在圣经中特别是用来形容迷失的情况(参赛 9:2>赛九2),疾病几与死亡无异(3:6>三6),它是虚幻、不真实的生命(参伯 3:11-19>伯三11-19;赛 14:18-20>赛十四18-20)。
肉体上的痛苦引来更深的挫折感,几近绝望的边缘(3:7-9>三7-9;参诗 88>诗八十八)。诗篇的作者更时常经历到神不垂听祷告(例如诗 10:1>诗十1,诗13:1>十三1,诗22:2>二十二2)。这图画继而变得更加暴力,提到旅行的人在古道上遭遇埋伏和在战场上的凶险(3:10-12>三10-12)。
现在,耶和华加在诗人身上的痛苦被描写为他自己的百姓对他的逼害(3:13-15>三13-15)。耶利米也招来了他自己的乡人极度的仇视(参耶 20:7>耶二十7,耶11:18-23>十一18-23)。正如先知一般,诗人在他的百姓手下受苦,提示他们在敌人的手中遭难。诗人的绝望达到了高潮(3:16-18>三16-18),他表示他失去了平安,这平安是一种幸福的境况,是神和他的百姓关系正常的记号。
但诗人在这种境况中的时候,他的思想转向希望(正如那些诗篇的作者们一般;例如诗 42>诗四十二及诗 43>四十三)。他回想往昔之时,想起神从前的好处。这种回忆在属灵的生命中是至为重要的。
三22-30 ‘他的怜悯不至断绝’

本诗章的中心部分是旧约圣经中一个着名的信心表白。诗人的心思已经开始转离目前的惨事(3:21>三21),他现在想到一些关于神的永恒真理。‘爱’(3:22>三22)常翻译为‘慈爱’,这是神最大的特性。这字在原文是复数,目的是要强调这是一种恒久的爱和它的永不失效。审判不是神的最后判语,因为惦的怜悯胜过了它,即或神的心是痛苦的。这痛苦在何西阿书十一章8节中表达得很清楚,更在耶稣死在十字架时至为明显──这是神对罪恶最大的审判,以及惦对人类至终的自我牺牲的爱。
因着爱和怜悯是神的主要特性,它们是常新的,可以随时受考验并让人再三地晓得(3:23>三23)。为这缘故,那些曾受苦的人可以信靠惦,惦会再接纳他们,使他们复兴。神是信实的,或者说,惦的爱是不改变的。因此,诗人可以满足地说神是他的分(参诗 73:26>诗七十三26,译作‘福分’),不论其境况如何。
既然神是如此,寻找惦就是最好的。但这样做可能要付上代价,正如27至30节所暗示的(再次使人想起耶利米的一生)。我们可能要坚忍苦难之后,才能晓得神的美善。

三31-39 ‘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

上文的思想引进如今更全面剖析苦难并不是神最后判语的观念。在困苦之后,神的爱和怜悯便彰显出来,因为惦并不甘心使人受苦(3:33>三33;参何 6:1>何六1)。为这缘故,神不会容忍不公义的苦难──即如那些有时是出于人为的痛苦(3:34-36>三34-36;参伯 8:3>伯八3)。但如果灾难是因罪恶而来的话,则并无不公之处(3:37-39>三37-39)。在这种情况下,神会使人受苦,虽然惦不喜悦苦难。
现代的读者要明白这些思想的时候,一定要很小心。其要点是审判和救恩之间的关系,就是拯救在审判之后。这种次序的例子可以见诸基督的死和后来复活的事上。我们千万别引用旧约中的审判预言作错误的推断,以为某些特殊的苦难是加诸受苦者身上特别的审判。
三40-48 ‘让我们归向耶和华’

40至47节突然转变为一个复数的声音,其讲者不再埋怨而向神忏悔。这里的向神回转(就是40节提及的悔改)可能不是真诚的(参耶 3:22-25>耶三22-25,耶 14:7-9>十四7-9)。他们把得着神的赦免视为理所当然的权利(3:42>三42)。百姓们继而埋怨耶和华不听他们的祷告,以致他们受痛苦(3:43-47>三43-47)。这暗示神是不公义的──这话在上文已宣布为不确的。本段的最后一节经文又恢复为诗人的声音,他的哀哭,不单是为了百姓的痛,大概也是为了他们没有知识的缘故。
三49-66 ‘你救赎了我的命’

本诗的余下部分是诗人回答百姓在上文所发的怨言。再一次地,他个人所受的逼害用来代表百姓在敌人手下忍受的苦难。这哀歌更进一步期望神会垂听他的哀求(3:50-60>三50-60、3:64-66>64-66)。如果诗人可以期盼耶和华的解救,大概百姓们也可以有同样的希望。
被投入牢穴中(3:53>三53;参诗 88:6>诗八十八6)、大水涨淹,并求耶和华帮助(3:54-55>三54-55;参诗 18:3-6>诗十八3-6)等,在哀歌中是常见的,但此处的描写使人想到耶利米的特别经历。他也是被人丢入牢穴中(耶 38:6>耶三十八6);他知道人要谋害他(3:60>三60;参耶 11:19>耶十一19,耶 18:18>十八18);他求耶和华向他的仇敌报复(3:64-66>三64-66;参耶 11:20>耶十一20,耶 18:19-23>十八19-23)。
在第22至30节中所应许百姓要得的解救,当然也包括了那代表百姓受苦的人。其实诗人(或先知)所受的苦难与百姓们所受的息息相关,甚至当他在百姓的手下受苦时亦是如此。这里所描写的,与那‘受苦的仆人’的诗歌有许多明显相似之处(赛 52:13>赛五十二13至赛 53:12>五十三12)。这诗歌预示了耶稣基督所受的羞辱和苦害,这些痛苦是惦要来拯救的百姓所加给惦的,他们竟然苦害这位向他们显示神至深之爱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