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32 以西結回顧以色列不同時期的歷史,以及百姓因耶和華的名而得以保存,縱使他們一次又一次地悖逆。他們在埃及悖逆神(5~9節),在離開埃及往加低斯巴尼亞的路上悖逆神(10~17節),在曠野(18~26節),甚至來到迦南地(27~29節)也悖逆神。以西結時代的人同樣是不忠於神(30~32節)。
二○33~44 這段描述災難時期結束、基督返回地上的時候,活的猶太人所接受的審判。大牧人(基督)將會審查祂的羊群(“從杖下經過”;比較利二七32),“除淨叛逆”,並帶領忠心的人進入國度之新“約”的祝福裏。同時,災難時期幸存的外邦人也要受審判,以致所有經過那段可怕時期的人,最後或是以未復活的身體進入神的國度,或被扔進地獄裏。這樣,在千禧年一開始的時候,所有以地上的身軀進去的人,都透過這兩次審判證明他們是得贖的。參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2節的腳註。
二○45~49 “南方”。巴勒斯坦,她在攻擊者的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