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耶路撒冷的幼年期(1~5)
1. 神要耶路撒冷知道可憎的事(1~2)。
2. 耶路撒冷的身世(3)。
a. 出生地在迦南地。
b. 父親是亞摩利人。
c. 母親是赫人。
3. 耶路撒冷出世的可憐情況(4~5)。
a. 出生沒有斷臍帶。
b. 沒有用水潔淨你。
c. 沒有撒鹽在你身上。
d. 沒有用布裹你。
e. 沒有人憐恤你。
f. 把你扔在田野。
你被厭惡。
二. 耶路撒冷的新婚期(6~14)
1. 耶路撒冷得神體恤(6~7)。
a. 神由血中救活你。
b. 神使你如田間植物成長。
身體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卻赤身露體。
2. 耶路撒冷蒙神娶為妻(8)。
a. 神看見你動了愛情。
b. 神以衣遮你羞恥。
c. 神娶你歸為自己。
3. 耶路撒冷得神的裝飾(9~14)。
a. 用水洗去身上的血,又抹油。
b. 賜你美麗的衣服和鞋。
c. 賜你金銀的裝飾。
d. 賜你美味。
e. 賜你王后的尊榮。
美貌名聲傳到列邦中。
三. 耶路撒冷的淫亂期(15~34)
1. 濫用的恩典拜偶像(15~22)。
a. 靠著美貌與名聲與過路人行淫。
b. 以金銀寶器造人像而行淫。
c. 以神的美物為供物。
d. 以兒女經火歸給偶像。
e. 在淫亂中忘恩負義。
2. 與列國多行淫亂(23~29)。
a. 在街上造花樓高台與路人行淫。
b. 與埃及人行淫,惹神怒。
(a) 神減少你糧食。
(b) 神把你交給非利士。
(c) 非利士見你的淫行而感羞恥。
c. 你與亞述行淫仍不滿意。
d. 你與迦勒底行淫也不滿意。
3. 淫行比妓女更可恥(30~34)。
a. 藐視賞賜、不像妓女。
b. 寧肯接外人,不肯接丈夫。
c. 妓女是為錢賣身,你卻以賄賂勾引人來行淫。
四. 耶路撒冷的受審期(35~43)
1. 淫夫反目成仇(35~37)。
a. 當注意神的警告。
b. 因你污穢、行淫、又流兒女的血。
c. 愛你及恨你的都要圍攻你。
2. 神也要審判你(30~43)。
a. 你要承擔流人血的罪。
b. 神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
(a) 拆掉花樓高台,剝去衣服,寶器、而赤身露體。
(b) 他們以石頭、刀劍刺透你。
c. 神使你不再行淫。
d. 神也將止息發怒。
此乃是神審判的目的。
五. 耶路撒冷罪無可赦(44~52)
1. 有其母必有其女(44~46)。
a. 你母親是赫人,父親是亞摩利人。
b. 你和姐妹如同母親,厭棄丈夫和兒女。
c. 你的姐姐是撒瑪利亞,住在你左邊。
d. 你的妹妹是所多瑪,住在你右邊。
2. 神指控耶路撒冷比他的姐妹更罪惡(47~52)。
a. 所多瑪的罪:
(a) 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沒有扶助貧困。
(b) 他們狂傲,行事可憎,被神除掉。
六. 耶路撒冷破鏡重圓(53~63)
1. 神要使猶大、撒瑪利亞和所多瑪被擄的歸回(53~59)。
a. 他們得安慰,你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
b. 你在驕傲之日,為亞蘭和非利士所藐視。
c. 你要為背棄盟約,貪淫和可憎的事付代價。
2. 神要再堅定與你所立的約(60~63)。
a. 神要追念在你幼年與你所立的永約。
b. 神要把你的姊妹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前約。
c. 因著神的大愛,而自覺羞愧。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