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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约与蒙恩

我要追念...与你所立的约也要与你立定永约(结一六:62)

犹大人的历史中,充满了罪恶败坏,背离神所立的约,到比所多玛和撒玛利亚更坏的地步。神讨他们背约的罪,使他们被掳分散到远方。

神看以色列,是一个背约行淫的妻子。先知何西阿,从情感方面表明以色列的背约,使神伤痛(何一:--四:);先知以西结,从法理方面,述说以色列背约的历史。

耶路撒冷本来是一个外邦人的城,迦南地历史上有赫人,亚摩利人各族混居,是大卫逐出耶布斯人,取得耶路撒冷的全城(撒下五:6-10)。同样的,他们的先祖亚伯拉罕,也是出于外邦的亚兰人(申二六:5 约二四:14)。像是路旁的弃婴,被神拯救抚养,蒙恩的人毫无可以夸口的。耶和华不但使她得生命,还使她得荣耀,收以色列作为他盟约的妻,把她抬举到王后的尊荣,这都是出于神的主权和恩典(结一六:1-14)。

人可厌可怕的败坏,无望的败坏,就在这时显明出来。他们得了恩典,不知感恩,反而背离神,与外邦人行邪淫,效法他们的行为,拜偶像,与列国结盟;又把神所赐的丰富,献给各样的假神,甚至把神所赐的儿女,焚献给摩洛。在道德上的败坏,崇尚物质,沦落到与所多玛同样的地步。因此,神要照她所行的审判她,使她灭亡,被掳,分散到外邦。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这轻看誓言,背弃盟约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时与你所立的约,也要与你立定永约...却不是按著前约。我要坚定与你所立的约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一六:59-62)

他是信实不改变的神,他不能背乎自己;以色列人在最没有盼望的时候,神赐下恩典的新约。这约与前约不同的地方,是神自己除去人的罪孽,使世人与自己和好。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三一:31-33)

如果不是神的恩典,人绝没有盼望;但神差他的儿子到世上来,使信他的人不至绝望。这约是他用自己的血所立的;其效果能使人认识神,神也宽恕人的罪孽(来八:11-13);人就"心里追念,自觉抱愧",遵行神的旨意。